劳动合同法解读59: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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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九:劳务派遣协议作者:人大法工委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 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 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 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解读】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 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理论界对于这三个关系 的定性并不一致,实践中通常认

2、为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向 社会招用劳动者,并对应招合格的劳动者进行派遣,行使对劳动者的人事管理权,如处分、 辞退权,同时派遣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等劳动法的义务。派遣单位与用 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订立派遣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标 准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根据协议向派遣单位支付报酬或管理费。而用工单位与 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则是劳务关系,用工单位负责在劳动过程中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 挥和管理,劳动者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此没有规定,三方法律 关系在实践中十分不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也十分混乱,一旦

3、出现争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 位就互相推诿,拒绝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从而造成被派遣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受侵害。本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此协议性 质上应当属于民事合同。在该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这里,派遣岗位是指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中将被安排的工作性质、职位;派遣期限是指被派遣劳动者依派遣 单位的派遣受用工单位指挥、管理的时间。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 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将有利于明确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 用工

4、的单位(即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从而避免发生争议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互相推诿 现象的出现,有利于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 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 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可见,在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时,用工 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遵循实际需要的原则来确定派遣期限。此外,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 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是不允许的。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往往成为相关单位 实践中躲避社会保险、正常的工资调整等的手段,这对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是一种侵害,对 其进行禁止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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