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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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实现安全生产,集团公司对二级企业负责人实行安全预奖。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含股份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参股并负责安全管理的企业(含建设集团一建公司、五建公司、建安公司)。第三条 根据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将所属企业分为A(A1、A2)、B(B1、B2)、C类。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成 员: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人力资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部、生产技术管理部、总调度室、监察审

2、计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前召开一次考核会议。考核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提出考核奖罚意见,经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报集团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批准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兑现。第二章 安全预奖第五条 安全预奖一、预奖标准党政正职:A1类企业20万元,A2类企业15万元,B1类企业10万元,B2类企业6万元,C类企业2万元;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基建副职为正职的90%;其它副职为正职的70%。二、考核安全预奖分安全目标预奖和安全管理预奖两部分,所占比重

3、为60%和40%,分别单独考核。(一)安全目标预奖考核1.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企业,根据事故情况,按照附件1所列金额标准进行扣罚。2.安全目标考核实行累计处罚,预奖额度全部扣完后,不足部分从当年考核年度个人年薪兑现中扣罚,但扣罚总金额不超过安全目标预奖标准的2倍。(二)安全管理预奖考核1.安全管理预奖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2.安全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95分及以上得全奖;9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安全管理预奖的10%;85分及以下不得奖。第三章 其 他第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考核以当年年度为考核期限,不实行跨年度考核。第七条 本办法奖励资金单列,不计入被奖励人年薪。安全预奖的资金来源由各单位工

4、资总额支付。第八条 因企业、职务发生变动和其他情况的人员,奖励金额重新核定,按其任职月份和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罚。第九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故意拖延报告事故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加重处罚。第十条 兼职负责人的奖罚标准,按孰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罚。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 安全目标预奖扣罚金额标准2. 安全管理预奖考核评分标准-4-附件1 安全目标预奖扣罚金额标准 单位:万元 企业类别 扣罚金额 事故类型A类B类C类井工矿生产、基建露天矿生产、基建煤化工生产其它地面生产、基建建设集团井下生产、基建地面

5、生产、基建井工矿施工露天矿施工地面施工每发生一次死亡1人责任事故46782.54547一次死亡2人一般责任事故121871112扣罚全部安全目标预奖,并加罚安全目标预奖标准的100%一次死亡2人一般责任事故累计达两起扣罚全部安全目标预奖,并加罚安全目标预奖标准的100%1418一般责任事故累计死亡人数达3人后,第4人扣罚金额标准56一般责任事故累计死亡人数达5人及以上扣罚金额标准扣罚全部安全目标预奖,并加罚安全目标预奖标准的100%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附件2安全管理预奖考核评分标准说明:1安全管理预奖考核评分标准的评分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实际,对安全管理预奖考

6、核内容及权重适当调整,具体考核内容及权重以集团公司与各企业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为准。3集团公司对各企业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实行动态考评,每年不少于1次,要持表全面考评;采取对二级企业与三级单位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对二级企业考评为主,对三级单位考评不少于1家;涉及年度考核内容以年底汇总得分为准;年底依据得分情况奖罚兑现。4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企业扣罚全部安全管理预奖。5建设集团参照制定安全管理预奖考核评分标准,并与一建公司、五建公司和建安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安全管理预奖考核评分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方法1隐患排查治理(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负责人隐患排查治

7、理责任;(2)上半年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表,下半年持表排查;(3)企业每季度分专业、分系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办公会重要内容,对A、B级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实现闭环管理;(4)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5)每季度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5(1)查企业资料: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5分,未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责任扣2分;(2)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未按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表的,扣2分;企业及煤矿(工厂)未持表排查隐患的,每发现1次扣2分;(3)查企业资料:未按时开展隐患排查,每次扣2分;未分专业、分系统隐患排查,扣1分;A

8、、B级安全隐患治理未纳入安全办公会研究,扣1分;未落实治理责任并及时进行治理,每次扣1分;未进行闭环管理,扣1分; (4)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挂牌督办每次扣2分;(5)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每季度未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每次扣1分;集团公司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防控措施的每次扣2分。2技术、生产、安全“三大体系”建设(1)1季度末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和企业定岗定编要求制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年度计划;(2)机构设置符合集团公司规定和企业规定:A1类企业要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和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A2类、B1类企业要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和

9、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B2类企业要在有关职能部门中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煤矿(生产、二、三期基建)、工程处、煤化工生产厂要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和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其他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3)按照年度计划时间节点设置机构配齐人员。(4)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每半年对制度和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5)每年至少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一次评估并修订完善。10(1)查企业资料:未按时制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年度计划的,扣2分;(2)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 A1类企业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的扣2分;A2类、B1类企业未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和设立独立的

10、安全管理部门的,扣2分;B2类企业未在有关职能部门中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的,扣2分。煤矿(生产、二、三期基建)、工程处、煤化工生产厂未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和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扣2分;其他单位未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扣2分。(3)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未按照年度计划时间节点设置机构配齐人员,扣2分;(4)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每次发现缺1项扣2分,未按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扣2分;(5)查企业资料:每年未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一次评估并修订完善的,扣2分。3安保型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1、(1)一季度制定企业及所属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年滚动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2)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对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奖惩;(3)加大动态考评的力度,动态考评分数占年度考评分数60%以上;(4) 每季度(建设集团、装备公司每半年)组织进行全覆盖的考评;(5)企业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等级。10(1)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未及时制定企业及所属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年滚动发展规划的,扣2分,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的扣2分; (2)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未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扣2分,企业未对

12、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奖惩的扣2分;(3)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动态考评分数占年度考评分数未达到60%以上的,扣2分;(4)查企业资料:每季度(建设集团、装备公司每半年)未组织进行全覆盖的考评的,每次扣2分。 (5)企业未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等级,扣3分。4外委队伍管理(1)上半年,制定并印发本单位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外委队伍的准入、评价、退出及考核等;(2)二级企业负责组织审查所属单位对外委队伍的需求(资质、数量)申请;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审查意见、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录用外委队伍,并把外委队伍录用情况报企业备案;(3)外委队伍必须纳入本

13、单位管理体系,按自营队伍管理,做到“安全管理五统一”,即统一体系建设、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培训、统一监督检查、统一考核奖惩;(4)煤矿(项目部、工厂、公司)必须直接管到区队(车间);(5)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每月要统计、掌握外委队伍状况,建立外委队伍和人员台账,并报企业备案;(6)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与外委队伍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10(1)查企业资料,未建立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办法的,或没有明确外委队伍的准入、评价、退出及考核的,扣2分;(2)查资料,二级企业未对所属单位对外委队伍的需求(资质、数量)申请进行审查的,扣3分;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未严格按照要

14、求录用外委队伍的,扣2分;未把外委队伍录用情况报企业备案的,扣2分;发现外委队伍无相应资质的,扣5分;(3)查阅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未做到“安全管理五统一”管理的,扣2分;(4)查阅资料,发现煤矿(项目部、工厂、公司)未直接管理到区队(车间)的,扣2分;(5)查企业及煤矿(工程处、工厂、公司)资料,未建立台账的,每次扣2分;未报企业备案的,扣2分;(6)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扣2分。5安全履职(1)制定并落实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按照规定下现场(下井)检查。一是下现场(下井)次数符合规定。煤矿企业、矿建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分管生产、机电、技术、基建负责人不少于6次,分管安全负责人不少于8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5次。化工企业负责人下现场次数不少于上述同级人员下井次数。(下现场、下井要做好签字、记录、建档)。二是对所属煤矿(化工厂、工程处)领导值班带班每月进行考核;(3)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主持组织召开至少1次安全办公会议;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并印发执行;要有跟踪督办记录。 (4)按时完成集团公司安排的重点安全工作:安全大检查;警示“三月行”;安全活动月;百日安全活动;其他重点安全工作。10(1)查企业资料。未制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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