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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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华源工程分包合同 江苏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 程 分 包 合 同合同编号: JSHY200903# 项目名称:331省道射阳至盐城段改扩建设工程发包单位:江苏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张 建 军 施工地址: 331省道B2标 二九年 三 月 二 日工程分包合同甲方:江苏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张建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按期、优质、安全、全面的完成 331省道B2标 工程建设工作,甲方将工程任务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复审时间: 年 月 号 ; 有效期: 年 月 号 二、工程名称及范围1、工程名称:331省道射阳至盐城改扩建工程B2标 2、建设单位: 盐城市公路管理处3、工程地点: 盐城市射阳县盐东镇 4、工程范围及内容: 路基、桥梁 。详见工程量清单,乙方按照业主的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附件的要求,承担清单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建成、修正缺陷和保修。三、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如果有)(同一内容多次补充且相互矛盾的,以日期最后一次为准);2、在合同签订前后,乙方对甲方所作承诺并为甲方所接受的;3、本施工合同书;4、甲方与业主

3、签订的关于331省道射阳至盐城改扩建工程B2标的合同协议书(包含其合同组成的所有内容,甲方与业主的条款均适用于乙方,乙方除承担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同时承担在业主与甲方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范围内应由甲方承担的各种义务)。上述文件均为乙方在本项目管理中的约束性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除技术标准以技术规范与图纸中标准较高者为准,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四、 双方管理机构(一)甲方1、甲方成立现场管理机构(由乙方代理),即331省道射阳至盐城改扩建工程B2标段 工程项目经理部,受托对本工程实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约束经济”为中心的管理代表甲方履行,其主要成员如下:项目

4、经理: 钱 勇项目总工程师: 范忠于道路工程师: 兰加智质检工程师: 李小琴安 全 员: 戴天洪财务负责人: 杨久成 以上人员为甲方授权的在与乙方经济交往中有权签字人员,其他人员的签认事项未经上述人员签认,3天内经上述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2、甲方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行使甲方合同权利,负责处理对乙方项目施工具体事务。3、甲方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执行合同,督促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二)乙方1、乙方应指定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乙方的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必须明确授权该代理人有权合法地代表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权利、履行本合同义务。2、乙方指派的驻施工现场管理

5、机构:委托代理人: 现场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助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助理工程师;施工安全负责人:试验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测量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道路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 、技术员。乙方授权的人员按照具体授权范围在甲方处办理相关业务事项,未经授权的,甲方拒绝办理。3、乙方代理人所做出的认同和承诺即视为乙方的认同和承诺。乙方对乙方代理人的工作行为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的书面要求、请求和通知由乙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甲方现场代表签收后方可生效。4、乙方代理人必须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甲方依据合同、施工情况发出的指令及要求组织施工。乙方代理人违背甲方

6、指令、通知等文件或不执行甲方指令和通知等文件的,视为违约,每次违约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5000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5、乙方指派的代理人为乙方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保证施工任务的按期完成。6、甲方如认为乙方代理人的工作行为可能影响或已实际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要求乙方另行委派代理人,乙方必须即时另行委派,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10000 元;如乙方两次拒绝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另行指派承包队伍施工,已完工程部分按实际工作量扣除违约部分的20%作为违约金进行决算。五、工程工期1、合同施工工期自 2009 年 4 月至 200

7、9年 6 月,共计120 日历天,具体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间以业主和甲方要求的阶段性目标为准。2、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按照业主与甲方合同规定期限为准,自全线工程交工验收且颁发工程移交证书之日起计算2年。本合同保修期按照业主与甲方合同规定期限为准,自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算2年。六、工程质量标准1、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持有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有效的部颁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文件,有效设计图纸由甲方向乙方标明,现行有效的规范清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2、乙方必须按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和业主下发施工指导意见的要求, 精心组织施工,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服从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委

8、派的现场质检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指导,并接受经甲方审核后的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一切规定、办法、指令、通知,做好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质检资料,经甲方的质检工程师同意后,负责所施工工程的报验工作。但甲方质检工程师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3、乙方不按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未达到业主、监理要求和质量标准,或违反操作规程时,现场质检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4、乙方应保证其施工的工程整体达到 优良 工程标准,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交工验收中出现不合格工程,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交工验收

9、和竣工验收的配合工作。5、乙方应保证其施工的工程质检资料达到竣工资料要求,因质检资料达不到竣工资料整理要求,乙方要承担其质检资料的补充、修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承担因拖延引起的相关费用。6、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除自己承担返工费用及业主监理的相关处罚费用外,还要按甲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7、质量目标要求:分项工程的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 95 %以上,无质量事故。合格率与优良率目标在业主及质量监督部门的例行检查中必须同时达到。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整个工程的评比的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乙

10、方承担所施工工程的质量终身责任。七、工程结算与支付1、本合同各项目计量依据均按照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执行,该价格为包工包料价,含应由乙方承担的本工程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含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所有税金和有权部门收取的各项规费。工程量清单单价所包含工作内容同业主与甲方合同计量规则中规定的工作内容,本合同暂定总价 元( 元)。工程量按照业主最终批复且乙方施工的实际数量计算。留 %质保金待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年)业主批复并支付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后 天内支付。2、乙方在下月05日前必须将所完成的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资料(工程计量表、工程数量计算书、与当期计量有关的必

11、要的变更指令和一些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等资料)上报甲方,同时甲方根据业主批复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编制乙方当期的中期计价表。3、甲方待业主支付工程款后根据中期计价表扣除本期完成总工作量 管理费、 个调税后,依据业主关于付款方式的相同办法14日内乙方出具工程发票后向乙方足额支付结算工程款。乙方领取的工程款,按申报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必须优先支付乙方所使用的农民工工资,甲方将以核查的方式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支付证据或依据乙方的工资报表代乙方发放工资,不得拖欠民工工资。4、完工结算: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全部按合同完成后,并:合同工程全部经甲方配合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业主最终结算批复后;交清了全部

12、竣工资料;清理完与甲方各职能部门及地方的有关手续;本工程被业主或政府审计完成后。甲方及时与乙方办理工程的最终结算。与乙方办理的工程结算是乙方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的累加,但必须在该段内合同工程量(即依据有效设计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加上该段内设计变更工程量之和范围以内,被审计调整的相应调整。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7天内,到甲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竣工决算,逾期不到者,将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单方的最终决算结果。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一般为:直接书面通知;电话通知;向乙方提供的地址发送信件;向乙方提供的传真号码发送传真。当采用这些方式都无法与乙方联系上时,或者是乙方收到通知不来,或者是乙方改变通讯地址不通知甲方

13、,甲方只能以发出邮件的收据作为证据,视为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并作为通知的起算时间。5、乙方应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工程税金按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税率为准,所有税费由乙方自理。6、乙方只服从于甲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考核奖罚,甲方将根据业主、工程要求及乙方每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业主的奖罚标准进行奖罚。7、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金额,其计量支付与上述合同工程量的各项支付条款一致。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以内付款,但因业主原因及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帐务未结清等造成的未付款或延迟付款除外。9、为确保乙方工程款项专项使用,甲方有权

14、随时可核实乙方银行资金流向,乙方必须配合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八、工程进度1、乙方应于合同生效7天内向甲方或业主(监理)提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2、乙方必须在甲方(业主或监理)通知机械进场的7天内组织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材料、机械等进场并具备开工条件,同时根据业主总体及阶段性计划不断调整和增加人员、机械设备以满足施工需要,且所有施工机械在施工期内的机械完好率不得低于95%,同时机械设备的各项参数应满足甲方、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的要求。施工期间若调减工程设备必须得到甲方(或监理)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3、乙方应按照甲方(监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积极组织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若乙方未能在合同工期内如期完成合同内工程,应按照业主与甲方合同中条款规定承担本工程的延期损失费用,拖延损失赔偿金 2000 元/天(人民币),直至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为止,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损失也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按甲方或业主提出的阶段性目标组织实施,在阶段性目标完成后,根据完成情况依据甲方条例进行奖罚。如业主给与甲方奖励,甲方给与乙方相应的奖励。5、有下列事实之一,甲方有权减少乙方合同工程量,直至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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