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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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本一、门卫职责:1、按照本制度对所有的进出入人员进行管理。2、按照本制度对所有的进出入车辆进行管理。3、负责公司防火、防盗,进行公司安全保卫工作。4、诚恳礼貌热情接待来人来客,不得与来客争执,坚持原则,注意维护公司形象。5、负责打扫门卫室内外及大门区域的卫生并保持整洁。6、必须穿戴统一的门卫服装,仪表端庄,文明执勤,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二、进出人员的管理:1、公司后勤人员进入厂区时必须向门卫出示上岗证,说明事由并作相关登记,否则禁止进入厂区。2、来宾入场需做登记,并由公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厂区,任何人员进厂时门卫应提醒“进入厂区,禁止吸烟”。3、门卫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停留。对

2、妨碍门卫人员履行职能甚至无理取闹者,禁止进入厂区,并送公安派出所处理。4、门卫值班期间不得睡觉、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进出车辆的管理:所有进出入车辆进厂前应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进行车牌号、入厂时间、司机姓名、事由、联系人和离厂时间等的登记,登记完毕后方可进入厂区。车辆出厂必须检查所带货物是否与票据证明相符,否则不予放行并向公司办公室反映。四、产品、物料、物品出厂:1、产品出厂需凭成品库管员开具的货物出库单,到财务部确认核准后,出具发货证明和出门证,经成品库管员和收货人确认,门卫按单验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2、其他产品样品、物料、物品出厂,必须有销售部、生产办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

3、对无误后方可放行。五、其他:1、相关的单据、表格应按规定时限交往相关部门。2、门卫人员应严格按以上各项管理规定执行。3、因门卫人员失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将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4、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4、所属企业)。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

5、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

6、予以纠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

7、负责实施。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一、做好各项

8、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1)每年_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2)_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

9、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五、拥有被投资企业_%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七、坏帐损失单户在_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_%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_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

10、查明原因,金额在_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_%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_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本(三)一、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签字,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约,遵纪守法,严格手续和审批的原则。二

11、、实行物资进出库审批制。物资的采购,必须事前填写申请单并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购买。超过_元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物资出库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领取人的签字。物资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物资进出库情况进行汇总,交董事长审阅。三、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业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并在公事办完后三天内与财务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四、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票据真实规范,用途合理。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单笔开支在_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才能报销;数额较大的须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一切开支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予付款。五、财

12、会人员对报销的凭据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对违规开支不予办理。收款收据及白条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对各项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和催收。七、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发现不相符数字及时核对审查,否则追查责任。各部门不得设有小金库,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八、财务人员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保管。每月将出纳账、对帐情况表报送董事长审阅。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本(四)第一章总则1.1制革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

13、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_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_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1.3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

14、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2.2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2.3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2.4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1)、

15、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7)、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2.5、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2.6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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