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通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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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通用规定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 (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

2、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槽、坑、沟边l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掏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6)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7)从槽、坑、淘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8)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阅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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