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778365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邹城世纪阳光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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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拟批准的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邹城世纪阳光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邹城世纪阳光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8日。电话(传真):0537-2316723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琵琶山北路6号(272100)附件: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邹城世纪阳光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邹城世纪阳光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目 录1

2、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11.拟建工程分析72 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122.1环境质量现状122.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2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33.1地表水影响133.2地下水影响133.3大气环境影响133.3 固体废物133.4声环境影响143.5 环境风险144 公众参与144.1 公众参与实施方案154.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85结论216 联系方式2116 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之规定,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山东省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

3、131号文符合性拟建项目符合邹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拟建项目实行集中供热,不新上锅炉,生活废水进入邹城市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位于规划吉祥路以南,规划凰山路以西,规划五号路以北,属于规划中的居住用地,符合邹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属于限批区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限批企业,本项目不属于“禁批、限批”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相关规定。2263号文符合性项目建设与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则具体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

4、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本项目属于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报。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

5、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章节

6、包含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

7、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项目开发相关政策,应为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企业没有既有的减排任务和总量指标;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符合(六)区域、流域和企业

8、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本项目仅排放生活废水进入邹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不直接外排废水。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

9、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的项目。符合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区域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区域。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

10、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符合(二)

11、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

12、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63号文件)。3土地使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居住小区建设,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要求,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已和邹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2012A4,宗地总面积:3

13、4386平方米,宗地位置:规划吉祥路以南,规划凰山路以西,规划五号路以北。项目的建设符合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要求,不属于国土资发【2012】限批、禁批的范围。4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邹城市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邹规条字【2012】042号)。项目位于邹城市规划吉祥路以南,规划凰山路以西,规划五号路以北,属于规划中的居住用地,符合邹城市总体规划要求。1.2拟建工程分析1.2.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邹城世纪阳光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邹城市圣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建设规

14、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4386m2,总建筑面积103309.8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962.39 m2,地下建筑面积为17347.45m2。建筑密度17.94%,地上容积率2.4999,地下容积率0.5045, 住宅楼居住总户数807户,规划居住人口2583人,项目总投资额29229万元。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及评价范围1.2.2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见表1.2-1。表1.2-1 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类别内容1主体工程4栋高层住宅、5栋多层住宅楼及1栋2层便民店。2辅助工程公建配电室、垃圾收集点、水泵房、化粪池、煤气调压站等配套市政设施。绿地停车位项目区绿地率42%,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74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04个,地下停车位470个。3公用工程给水水源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采用变频供水和市政直供,水泵房配变频给水加压设备一套,供水能力能够满足项目需要。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城区变电站接入,项目区内设2*1000KVA变配电设施,可满足项目用电负荷的需要。燃气气源为市政燃气管道接入该区,项目区在G3住宅楼西北建设一座燃气调压站。供热由市政管网提供集中供热,项目区内建设换热站一座。4环保工程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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