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32535209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8.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劳动者不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 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 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 约定的义务。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履 行诚实信用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 相关情况是否构成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应该有所区别。首先,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的范围 应当综合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形式上即用人单位明确充分告知 劳动者需要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内容;实质上用人单位要求劳 动者说明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与劳动者工作具 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其次,劳动

2、者未如实说明并不必然构成欺 诈,只有未如实说明信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未如 实说明导致用人单位做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才构成欺诈。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 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 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 应当如实说明。表明用人单位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实说明是劳动者法定义 务,劳动者应当积极履行。实践中劳动者不履行如实说明义务的几种

3、情况:1、故意隐瞒资格条件有些用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需要的是相对特殊的工种,对劳动者 的要求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如各类资格证等,有些劳动者虽然 具备相应的技能,但没有取得相应在的资格证,而用人单位并没 有尽的审查义务而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2、未说明其身份情况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中没有如说说明其具有特殊身份,如 本人是公务员或者属于竞业限制期间等,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 况下签订了劳动合同。3、提供虚假资料有些劳动者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登记表或虚假 的学历证书等,而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而与之订立劳动 合同。上述几种情况均属于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属于欺诈行为,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4、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 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因此,劳动者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具有欺诈行为的,且足以误导用人单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附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5、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 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 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 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 履行各自的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