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大专科《经济法概论?考试答案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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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种性经济组织。2、 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法是调整企业没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特征:(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3、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特征:第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第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第三,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

2、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们负责企业事务。投资人可与受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管理的内容和权限。但投资人对受聘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6、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原因有:(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7、 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责任消灭。8、 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特征:(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9、 合伙企业的分类:(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

4、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10、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交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行使应受合伙协议和法律、法规的限制:(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共同管理,不得擅自使用、处分合伙企业财产;(2)合伙企业解散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3)合伙人以其财产共有份额出质的,在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

5、伙处理;(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处分合伙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12、 哪些合伙事各的决定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13、 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确定。(3)不能协商的,由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分担。(4)无法明确出资

6、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门合伙人或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14、 退火分为三种情况:自愿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火。15、 当然退火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6、 有限合伙企业由2名以上50名以下的合伙人设立,但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17、 合伙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1

7、)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经营;(2)合伙协议约解散事由出现;(3)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7)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18、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偿费用后,按以下顺序偿还:(1)合伙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2)法定补偿金;(3)合伙企业所欠税款;(4)合伙企业的债务。19、 外商投资企业是上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总称。2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

8、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21、 中外合资企业的特征:(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2)由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其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3)合营各方共同经营管理。(4)合营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22、 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23、 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而订立的文件。24、 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确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25、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它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9、,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方按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6、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外合作经营各方依照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通过在合营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效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法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27、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1)依法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2)依据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设立不同的组织机构。(3)依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和加收效益,承担风险和亏损。28、 外国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间可依照下列方式先行收回投资:(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

10、在合同中约定扩大外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2)经财税机关审批,外国合作者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3)经财税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方式。29、 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公司可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30、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31、 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32、 分公司,指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33、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第一,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第二,公

11、司法是强行法与任意法的结合。第三,公司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34、 我国公司法将登记主义作为公司成立的原则。35、 公司的分立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36、 实缴资本是指公司股东向公司已经实际缴纳的资本,包括现金及其他资产。37、 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成立时填报的财产总额。38、 授权资本是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以募集的全部资本,它不需要在公司设立时募足,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39、 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总额,是每股发行价与股份总数的乘积。40、 公司资产是公司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拥有的物权、无形资产权、债权。41、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不同:(1)公司债券只能在公司成立

12、后发行,而股份在公司成立之前和成立后均可发行;(2)公司债券到期应还本付息,公司股份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问题;(3)在公司解散时,公司债券持有人一般有优于公司股东的权利。42、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13、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偿还。43、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产限额:(1)出资数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为10万元。(2)出资方式。(3)出资缴纳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缴纳。二是允分期缴纳,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4)出资证明。44、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4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具体包括:(1)不得利用算己的身份不当受益。(2)不得擅自利

14、用或处置公司财产;(3)自我交易的规制。(4)与公司间不正当竞争的规制。(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46、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生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予以解散的。47、 有限责任公司:指投资者以其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48、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

15、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产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5)有公司住所。49、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50、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51、 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的人是:(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52、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16、,属特别决议,必须有不低于法律规定的二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53、 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54、 董事会由313名奇数董事构成。55、 董事产生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由股东会选任,有限责任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任;二是由章程规定;三是由法律直接规定。56、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是负责公司中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对董事会负责,但经理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关。57、 小规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只设1-2名监事。58、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59、 公司法对一人责任公司作出了特别规制:第一,注册资本规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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