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今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营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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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今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为实现今年度各项计划“开门红”,保证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办法。一、考核对象此办法所指考核对象为各信用社、营业厅。二、计划分配考核内容有组织资金、利息收入和盘活资金三大主体业务。(一)存款任务 万元,考虑三个因素:一是按人均存款 万元分配到各信用社;二是没有营业所的信用社分别追加 万元;三是结合近三年各社存款平均完成情况,又适当进行了调整。(二)利息收入按 %水平计算。(三)盘活任务 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下降任务 万元,双呆贷款下降任务 万元,各社按 年底余额平均分配。三、奖罚办法(一)分值分配:存款 分,收息、盘活各 分,总分100分。各项奖分不超过原分值的50%计算综合得分,月考核,月兑现。(二)综合得分100分的信用社,工资全额返还;任务完不成的信用社,按完成比例返还工资。(三)信用社员工工资全额上划联社业务科,考核后返还。(四)实行单项奖励。存款任务完成前三名的信用社,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收息任务完成前三名的信用社,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和500元。盘活任务完成前三名的信用社,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和500元。同时,信用社综合得分不得低于100分,否则,不予奖励。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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