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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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段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O一二年九月八日工程分包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防止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出现。为实现全年安全事故零目标,对分包工程及分包队伍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监督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合同和公司有关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分包工程与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为实现我公司创精品、建一流、站排头的总体目标,实现我公司对建设单位投标书的郑重承诺,建造精品工程。科学管理,内强实力,外拓

2、市场,严格规范,量化考核,稳步提高我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及分包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及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工程。说明:本制度及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及上级规定为准。1、管理目标:1.1项目部:杜绝死亡和重伤及群伤事故,不发生轻伤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1.2工地(分包队伍):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记录事故,不发生任何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1.3班组:杜绝记录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杜绝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1.4文明施工创一流水平。1.5工程质量指标:各单位工程全面达到国家一级质量

3、标准化的“优良”等级标准。1.5.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工程优良品率大于95%。1.5.2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工程优良品率大于95%。1.5.3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工程优良品率大于95%。2、管理内容及管理办法:2.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井巷建设安全规程、规定,遵守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 汇报工作。2.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每天下午由项目部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生产协调会和各专业会议。2.3施工单位要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内容,明确各自有关承担的责任,认真审查分包单

4、位的安全资质,凡由分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事故,由分单位自己承担全部经济损失。2.4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上岗前安全教育和组织设计、作业规程考试,考试成绩由生产科存档。2.5班组级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组织,根据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的工器具的性能和特点,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控制及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文明施工进行教育考试,考试成绩报工地存档。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2.6在工程开工前对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完整的记录和资料。2.7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工程技术部门监督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5、并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派人员进行监督、检查。2.8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要参加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后必须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科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安全员例会。2.9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管理素质及工程系列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2.10专职安全员职责:(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对严重

6、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2)参加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3)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5)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工地施工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6)协助

7、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7)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的原则督促整改。参加项目部安保部门组织的安全定期或专业大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8)负责对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励。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事故,记录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得隐瞒。2.11对于不服从及工地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的分包单位要立即终止合同,严禁重新录用。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分包单位有严重违章现象,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否则一律清退出现场。2.12

8、分包单位的行项目经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负责,分包单位可按工作需要和安全施工的需要划分作业班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13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2)协助班组长进行开展各项安全活动。(3)协助班组长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并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5)协助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记录存档,认

9、真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检查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2.14对分包单位项目部将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计划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承诺的安全施工保证金(510万元),发生一次事故扣除保证金10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立即清出现场,不在录用。发生一次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发生一次轻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发生一次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生机械、设备

10、、交通、火灾事故比照以上事故的划分进行处罚。2.15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及本企业的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安全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或个人,将申请给予奖励。对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将给予重奖,对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录用。2.16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的内容:(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2)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格证(包括安全即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

11、施工业绩。(4)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取证情况。(5)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6)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7)保证安全施工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 工程管理实行工程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工程质量处罚:3.1.按质量事故范围及分类,如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相应文件执行。3.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损失金额一次小于5万元的单位,按损失金额的30%处罚,损失金额在一次大于或等于5万元但小于10万元,按损失金额的40%处罚,同时对一般

12、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及直接责任这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一般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3.3.发生记录质量事故(已造成工程返工,但未留永久性缺陷或未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按发生性质处罚如下:3.4属于未交底而发生质量事故:罚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间接责任者(200500元)3.5属交底错误而发生事故:罚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间接责任者(200500元)3.6属施工人员未按交底施工而发生事故:罚直接责任者(10001500元)间接责任者(5001000元)3.7属施工人员应知应会未认真施工而发生质量事故:罚直接责任者(10001500元)间接责任者(5001

13、000元)3.8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但按月份工程质量检查考评表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产值的5-10%给予处罚,在公司季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单位或部门,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2000元的经济处罚(评分考核标准:95分及以上为优良,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3.8其它:3.8.1为抢工期忽视工程质量,未按施工程序施工,造成一般或记录质量事故,对负直接责任的领导罚款1500元,其下属领导及间接责任者罚款1000元。3.8.2在未经质量人员对工程按程序进行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对责任单位罚款15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3.8.3因所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而发生记录或一般质量事故,物资部门负直接责任,按情节事故损失费的100%-15%由供应部门的责任者承担。3.8.4因试验工作人员不认真检验而发生一般及以下质量事故,损失费的10%由试验部门的责任者承担。 3.8.5因其它不可确定性造成的质量事故,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弄清原因后;按公司有关条款进行处罚。3.8.6在日常检查验收中,对分项工程出现不合格项或不合格点,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进行质量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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