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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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会计学会潘序伦中青年会计、审计优秀论文推荐表2012年1月16日作者名字韩 苇出生年月1971.7.21单位名称上海浦东新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作者联系方式电话:15921818142单位地址民生路1399号13楼邮箱篇名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的思考公开发表刊物及期数新会计2011第3期内容提要从2001年起,上海市财政部门开始大力推进财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通过这10年的努力,促进了企业对自身信用等级的提升,相关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随着工作的展开,新问题和新矛盾逐渐显现,制约着该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以浦东新区为蓝本,从积极推广财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健全财会信用等级

2、的评定和管理体系,建立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会信用等级的利用率等方面着手,目的是不断将财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并赋予财会信用评定强大的生命力,将财会信用逐步转化为信用产品,让政府、社会认可和使用。实际效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的思考是结合十年的工作经验而形成的调研文章,不仅在新会计上予以发表,而且已上报上海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做好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巩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成果,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出谋划策。推荐理由文章从实际工作出发,比较系统地、全面地论述了财会信用等级评定的现状、难点及对策,对进一步推进财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善财会信用等

3、级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借鉴性和指导作用,为财会信用等级评定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研究成果,值得推荐。请填表并附论文原件一式两份推荐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的思考韩 苇(上海浦东新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200135)从2001年起,上海市财政部门开始大力推进财务会计信用等级(以下简称财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通过这10年的努力,促进了企业对自身信用等级的提升,相关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随着工作的展开,新问题和新矛盾逐渐显现,制约着该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推广。一、浦东新区财会信用等级管理工作

4、主要措施 浦东新区财政局从2001年起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浦东实际制定相应文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力量,并适当关注税务、银行、工商、海关等经济部门对单位相关信用状况的评估,根据百分制考评结果,财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类,实施分类管理。对A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D类单位实行一票认定制度。评定结果进入“上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供给市征信机构,供有关单位有限制的查询。截至2010年7月底,新区共评定8476家,其中A类362家,B类6946家,C类1140家,D类28家。浦东新区财会信用等级管理方法有:1.实行奖惩机制

5、。A类单位可在两年内免除财务会计日常和专项检查,并作为评选财务会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作为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申报认定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和申报审定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B类以上单位享受优先办理须经批准实施的有关财政鼓励政策事项。D类单位,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定期或不定期接受财务会计检查。财会信用等级信息通过上海财税网和浦东会计网予以公告并颁发证书或通知书。2.实施动态跟踪管理。通过日常管理和年度鉴定对已评定财会信用等级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日常管理主要利用预算信用等级评定、会计法执法检查、财政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报表核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跟踪管理、财政补贴发放审校等评

6、定和检查结果,及时调整评定单位的信用等级;年度鉴定针对上年末已评定的A类单位、D类单位以及需调整等级的B类单位和C类单位的财会计信用状况进行年鉴。3.政府多部门联合管理。对于A类单位的评定,须向税务、国资、审计等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在确认无违纪违法事件后,方可评定为A类单位。每年的先进单位、社会责任达标企业等评定,评定部门要征询财政等各部门的意见,财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的评定指标,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税务机关的纳税信用等级A类,也以取得财会信用等级A类为先决条件。二、财会信用等级管理实施成效1.初步建立了财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通过10年努力,已初步建立了财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这不仅表现在把几乎全

7、部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部分大中型企业纳入了财会信用等级管理范围,更表现在相关制度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信息系统的运用和更新,财会信用等级信息利用率和影响力的提高。2.规范会计行业秩序。通过财会信用等级的评定,有利于提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有利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三、财会信用等级管理难点分析及对策研究(一)评定工作推广问题社会诚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财会信用等级评定又以自愿为主,不少单位对评定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尤其是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对评定工作持有

8、异议,甚至拒绝评定,影响了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阻碍了财会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的整体推进。.(二)评定标准问题1.仅以评定分作为财会信用等级的评判标准有不合理处。目前财会信用等级的评定主要以评定分来划分,这种做法不尽合理。一方面由于评定内容多,评判标准不完全统一,不同部门甚至不同个人对同一单位的打分不尽相同;另一方面仅仅以一分之差就相差一个等级,明显缺乏科学性。虽然评定中对A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D类单位实行一票认定,但整个财会信用等级评定主要以评定分为评判标准,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会有许多随意性。2.应完善财会信用等级评定表考评项目。(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财会信用等级中所占分值最大

9、的为会计基础规范化考评分,分值为60分,但1996年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上海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有许多地方值得商榷。A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人员无证上岗,在会计法中作为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但在考核标准中只扣3分,所占分值太小,显然与会计法的要求不符。B会计人员工作岗位不进行轮岗。考核标准规定扣2分,但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小企业只有两名会计人员,都要轮岗不现实。 C按抽查量每1%扣一定分数的检查项目。如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的,考核标准规定按抽查量的每1%扣1.5分。而一张完整的记账凭证上需要盖三、四个章,盖章不全几乎是企业的通病,如按百分比扣分,不少企业就此一个问题就将被归为会计基础工作不

10、合格,而定为信用等级D类。此外,在估计抽查量的时候,受评定人员主观影响也比较大。D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收入、成本等项目。如“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项目的扣分值为20分。但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的金额大小或该金额所占资产比重与所扣分数之间的关系没有规定,不同部门和不同考评人对此理解也不尽相同,致使评定分也有较大差异。E未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将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未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的考核标准规定扣5分。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除支付给个人费用以外,只有结算

11、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才可以使用现金。众所周知1988年的1000元和2010年的1000元不能同日而语,这样的规定在当下是无法施行的。F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考核标准中对内控制度的要求很多很全,相应的扣分分值也不小,用意是好的。但对所有企业内控制度要求一致是行不通且不合理的。G会计电算化备案。考核标准规定扣20分。假定会计电算化未通过备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则不合格。目前会计电算化备案要求严,通过率低,而且要有数据输出端口。有些用ERP软件的企业,一来财务部门在ERP上权力有限,二来在ERP上装入数据输出端口费用很高,因此,企业因会计电算化备案通不过而影响财会信用等级评定的现象不时发

12、生。(2)单位领导人重视、支持会计工作情况。该考核项目分数为10分,分值较大,所占比重也大,但领导重视不重视、支持不支持会计工作,有没有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因为没有一个量化指标,考评人员面临取证难,判断难的情况。(3)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该考核项目分数为10分,但是目前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审计没有强制性规定,如这些企业没有审计,此项目如何评分没有具体解释。(4)财税法规、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情况。该考核项目所占分数为20分,但在评定年度中绝大多数企业未遇到任何检查,也就是说这20分在大多数时候形同虚设。3.D类单位一票认定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D类单位一票认定制度,

13、其中“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正确核算,造成账目混乱、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和“一年内在有关财税法规、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两项规定,由于对“严重失实”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没有量的认定,因此各部门认定标准不统一,评定的结果也相差很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不合格,超过整改限期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一方面加大了财政部门的工作量,另一方面有些超过整改限期仍没有整改的企业,如会计电算化备不上案的企业,为了不被评定为D类单位,不配合、甚至阻绕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财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难。4.没有统一的评定细则,不同评定部门评定结果不相同。由于市财政局评定

14、指标没有进一步的细化,为了能够使评定具有可操作性,不同部门出台了不同的评定细则,致使不同部门的评定标准也有所不同,从而阻碍了财会信用等级评定的公正性。(三)后续管理的问题财会信用等级的管理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每年要根据各评级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已评定等级进行年度鉴定。随着评定单位的逐年增加,评定、管理、年鉴之间的矛盾必然会逐步暴露出来,使整个财会信用管理系统无法有序运转。目前主要的后续管理手段为年度鉴定,此项工作主要针对截止上年末已评定的A类单位和D类单位。对于A类单位,由于纳税信用等级A类与财会信用等级A类挂上了钩,而且A类单位数量少,荣誉度高,A类单位年鉴的积极性相对较高。而D类单位,一般

15、经营状况比较差,做假账是企业生存的一种手段。政府虽然对D类单位有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但对这些企业监管的实施力度有限,再加上财会信用等级的知名度不高,约束性不强,影响力有限,因此这些单位往往抱有无所谓的态度,致使每年有不少D类单位放弃年鉴,情愿保持原状。而B类和C类单位由于不在年鉴范围内,加上数量较多,后续管理非常困难,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且评定通知书上列明“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评定为B或C单位”,因此这些单位常常是一经评定终身有效,缺乏动态的管理和约束机制。 (四)财会信用等级信息的有效利用问题财会信用等级信息利用率较低,目前只在极少数单位享受财政优惠政策、评选先进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A类等时候才可能被利用。由于利用率小,信息对外开放有限,加上奖罚措施力度不够,单位的参评积极性自然不高。(五)政府各部门信用信息之间的共享问题目前,除了财会信用等级评定外,政府评定的其他信用等级主要还有重合同、守信用评价、纳税信用等级,预算信用等级,银行贷款信用等级,海关质检等部门的信用评价等。各种信用评级虽然形式上互相独立,但内容上存在交集。但由于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各自为政,相互的信息无法查询,这不仅浪费了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各部门信用等级的利用率、影响力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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