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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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示范文本()xxx信息化委员会制定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1月印制使用阐明本示范文本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填写,所列数字、比例、期间均为参照值。合同双方可对参照值进行调节,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长或减少定义、附件等。 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应当结合具体状况对的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三、在签订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步,应当向法律专家征询。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广工作由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具体承当,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协助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等法律事务。目 录一、定义 -4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描述 -5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描述 -6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7五、项目变更 -11六、交付、领受与验收 -13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5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17九、保密与非竞争 -17十、项目培训与服务 -19十一、系统保证和维护 -19十二、违约与补偿责任 -20十三、不可抗力 -22十四、争议解决 -23十五、告知 -23十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结 -24十七、信用 -24补充条款 -26附件 -2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签约日期:签约地点: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甲方:地址:法定代

3、表人:联系电话:邮编: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资质名称:资质证书号:联系电话:邮编:鉴于甲方故意为其公司 (财务、公司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乐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到如下合同:一、定义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2、里程碑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3、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措施、顾客名单、商

4、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承认的任何信息。4、工作日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5. 规格“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有关硬件和软件的技术原则、规范。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1、甲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甲方为其 (公司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解决的业务对象为 (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解决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规定、重要功能和目的为 、 、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甲方原有的系统 (技术设

5、备名称) (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 (财务、客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重要功能是 、 。乙方将按照甲方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定,充足运用既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有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 (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运用,或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注:如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则本条可免填写)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状况向甲方提供

6、如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 (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该硬件设备的技术原则、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 。2、软件系统2.1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 (系统名称)。其中(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 ;(4)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人开发的软件为 。2.2 集成的软件系统分为 个子系统,涉及 子系统、 子系统和 子系统,与 (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集成。该软件集成系统的重要功能为 、 、 。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级别、规

7、格、版本、价格等有关状况见附件 。3、集成范畴3.1 (1)以上条款所商定的硬件和软件; (2)前款所描述的甲方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3)前款所描述的甲方业务流程及有关功能。3.2 乙方在集成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时,除甲方明确表达需根据合同由乙方升级且可以不予保存其原有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而损坏其原有功能。(本款供选择)4、信息系统的目的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 (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规定,应达到 (对的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1、 本信息系统的交付日期与进度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8、整体信息系统工程分为 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项目完毕后,均应根据附件 所列的检测原则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本合同第 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采用的检测原则不得低于 (国家、行业、公司)的原则。其具体规格、检测原则、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 。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状况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与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当可以符合项目的规定。一方重新指定的小构成员如波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批准。

9、另一方应当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应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本上讨论此项更换。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足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理解有关状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理解甲方既有的有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对此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建立的信息系统功能和目的的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毕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由甲方承当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4、需求与需求分析4.1 甲、乙双方将根据第 条款中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信息系统及其所需功能的描

10、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阐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波及的功能、目的、需求构成及有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征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4.2 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毕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承认,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需求阐明书、概要设计阐明书和具体设计阐明书5.1乙方在获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目的与上述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毕需求阐明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毕概要设计阐明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毕具体设计阐明书。以上三项完毕后,均应提交甲方

11、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献后,对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合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毕需求阐明书的审核,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毕概要设计阐明书的审核,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毕具体设计阐明书的审核。如甲方承认上述文献的,则在上述文献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阐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觉得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承认签字。5.2甲方对上述阐明书的签字承认,仅代表对上述阐明书中信息系统的合用性、需求性、可用性、 、 等的承认。甲方并不对阐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阐明书在

12、此后浮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有关的技术问题或进行技术调节,仍由乙方承当责任。5.3如甲方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毕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导致损失,甲方还应补偿乙方的损失。5.4需求阐明书、概要设计阐明书和具体设计阐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似的效力。6、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环境提供甲方应根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乙方应根据工程的进展,在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

13、对乙方导致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当违约责任。7、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涉及项目进度或里程碑筹划执行状况、已完毕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状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备状况、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状况或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懂得的状况或甲方规定懂得的状况。如有重大问题或重要变更发生,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7/ 工作日内答复甲方在其他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如乙方违背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当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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