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国法---著作权刑法保护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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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国法*著作权刑法保护的不足 当前,我国侵犯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现象日益严重,成为西方国家共同指责的对象。在对著作权的保护方面,除了在执法中出现的题目以外,我国刑事立法方面也存在不足之处。法国作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较早的国家之一,在文学艺术产权方面的刑法规定和处罚措施极具有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性特点。对它的学习和研究将对加强我国有关方面的立法工作有着深刻的意义。侵权犯罪 著作权 著作权的相邻权或邻接权 欧盟立法草案 两院解释AbstractThese days in China, the phenomenon of the infrin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

2、erty rights, including copyright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serious. Its what all western countries blame. As regard the copyright protection, apart from the problems occurring in the law enforcement, there are also some weak points in criminal legislation. France is one of the first countries which

3、have set up the literature and artistic properties protection, its criminal legislation and penalty measures show typical characteristics of continental legal system. The study and research works of its legislation will give a significant influence to the reinforcement of our legislative activities.

4、Key wordsCriminal infringement, copyright, related right of copyright, European Union draft of legislation, interpretation of High court of justice and High prosecutors Office近几年,从世界范围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增无减。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和合作组织(简称世界经合组织,法语缩写OCDE)的估计,1990年,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占世界贸易总额的百分之三,而到2004年,这个数字已达到百分之七到九的水平,贸易额超过四千亿美

5、元1。根据这一组织专家的猜测,这一现象在今后几年将更加严重。在欧盟和法国内部,近年来侵权的情况也是与日剧增2。中国被西方国家以为是世界上最大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根据法国竞争时势周刊的报道,2001年,在中国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每年大约为一百六十亿美元3。愈甚者,根据2005年6月8日法国国民议会的会议记录,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八可能是来自这一违法行为,大约三百到五百万的人从事这一活动4。我们暂且不论这一数字的真伪性,但在中国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和现象是不容置疑的。特别是对著作权的侵犯,更是引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批评和指责。法国事对知识产权实施法律保护较早的国家之一。假如说法国出现的侵权

6、产品大部分来自于国外,在本土生产制造的现象较为少见,这主要是由於人们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对法律的严格执行有关。2004年,该国对包括文学艺术产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典进行了修改,加重了对侵权犯罪的处罚标准5。另外,法国作为欧盟的主要成员国,除了立足国内的立法外,还积极促进欧盟的法制建设,加强整个欧共体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试图通过对法国在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的先容,来分析我国在这一方面立法的不足和缺陷,以便更好地进步我国的立法水平和增加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对文学艺术产权的刑法保护法国知识产权法典采用传统的称谓方式,把著作权和著作相邻权称为文学艺术产权。与此相关的内容集中在

7、该法典的第三百三十五条的十款规定中。第一款是关于司法*处理侵权犯罪的规定。具体来说,对侵犯著作相邻权的犯罪由司法*进行查处,该部分可以在发现相关犯罪后,扣押违法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违法生产和进口的物品和样本以及为进行上述活动所特别安装的机器设备。因出版而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规定在本条第二款,违反法律和政令对著作权的规定,出版文字作品、乐谱、图案、绘画作品及其它作品,不论是印刷或刻录,全部或部分,均构成侵权犯罪。按照法国刑法典对犯罪的分类,该罪属于轻罪范围6。它即包括在法国本土对法国及国外出版的作品所进行的侵权,也包括向公众提供、出口和进口侵权作品的犯罪。对其的处罚为三年监禁及三十万欧元的罚金,如该

8、犯罪出自于有组织的行为,处罚将为五年监禁及五十万欧元的罚金。同时,对违反法律、政令规定的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对其作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复制、公然展示及发行散布的行为也以侵权犯罪论处(第三款)。至於对侵犯著作相邻权的犯罪,根据第四款的规定,未经表演者、音像作品制造者及音像传播企业的同意,有偿或无偿的固定、复制、散布及向公众提供、或者电视传播,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的,一项服务、录音录像制品或一项节目的行为,或者未经音像制作者、表演者同意,对未经答应不得进行的录音录像制品,实施出口和进口行为的,处以三年监禁及三十万欧元罚金。另外,因个人复制、公共传播及录音的电视传播,未向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作品制造者支付

9、报酬的,及违反本法典第L133-3的规定7,未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处以三十万欧元的罚金;当本条规定的犯罪出自于有组织的行为,处罚为五年监禁及五十万欧元的罚金。除了对侵权犯罪进行监禁和罚金外,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企业全部或部分封闭、停止或暂停经营,暂停时间为五年以下(第五款)。实行处罚的同时,法律对企业职工权益进行了有利的保护。暂时封闭的企业不能解除或终止工作合同的履行,并不能给企业职工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当企业永远封闭禁令造成职员解雇的,企业必须在支付解雇通知期间及解雇的抚恤外,另行支付因解雇合同给职工造成的损害补偿金。不支付以上用度的处以六个月的监禁及三千七百五十欧元的罚金。另外,在对侵权犯罪处罚时

10、,法院还可以责令没收全部或部分侵权所得,非法制作的音像制品,侵权作品的物品和为实现侵权行为安装的机器设备。并且可以责令侵权人张贴对侵权行为认定的法院判决书,及对判决的全部或摘要在报纸及选定的公共传播媒体上公然,用度由侵权人负责,一般不超过罚金的数额款项(第六款)。对没收的侵权犯罪使用的机器设备、侵权物品和侵权收进将转让给受害人或有关权利人,作为对其损失的补偿;损失不足部分或无没收的机器设备、侵权物品和侵权收进时的全部损失,按一般法律途径办理(第七款)。本条第八款是对法人犯罪的处罚措施,其具体内容由法国刑法典作了明确规定,包括罚金(刑法典第L131-38条)8和刑法典第L131-39条规定的处罚

11、措施9。其中,刑法典第L131-39条第二项规定的禁止措施适用于侵权企业为侵权或在侵权时的所进行的活动行为。为了体现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程度,法国知识产权法典规定了对包括文学艺术产权在内的侵权犯罪加倍处罚的条款。凡累犯10或者是侵害人与受害人有或有过合同关系的侵权犯罪,将加倍处罚(第九款)。本条第十款是对侵权物品海关扣押程序的有关规定,鉴於此内容与本文的先容重点关系不大,故在此省略。关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应当追溯到1998年10月15日欧盟委员会通过的?反对侵权行为及非法复制行为的绿皮书?。2004年4月29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通过关于?尊重知识产权的指令?11。这一指令标志着欧盟全

12、体会员国将采用同一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但这一指令主要是从民事和行政方面作了一些具体措施。但由於近年来侵权活动的日益猖獗,特别是由团体和组织的犯罪增加,用刑法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必要。为了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法语简称OMC)TRIPS协议第61条的规定,2005年7月12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共同下达了?关于用刑罚方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指令草案?12。该草案共七条,它不仅适用于文学艺术产权,还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所有的传统的知识产权提供同样的刑事保护(第一条)。该指令不适用于国家和在执行国家权力活动时的公共机构以及国际公共组织(第二条)。关于对侵权行为的界定,该草案将

13、权利下放到各个成员国,但必须仅限於处罚在贸易领域内故意对知识产权造成侵害的,对侵害未遂、辅助犯罪与对侵权犯罪实施教唆的行为,也予以刑事处罚(第三条)。至於处罚措施,该草案第四条作了原则规定,欧盟理事会对此作了补充框架决定草案13。主要处罚措施为:对自然人进行限制自由的监狱徒刑,对法人和自然人则进行罚金以及没收犯罪物品、器材和产品或者是与产品价值相当的财务的处罚。关于指令草案的其他三条(五,六和七条),都是有关程序的条款,我们对此不再论述。通过对以上欧盟两个草案的先容,结正当国知识产权法典,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欧盟草案的处罚比法国的规定较轻,不管是对自然人还是对法人。对自然人,草案最高刑期为

14、四年,而法国的处罚则可达到十年(在对累犯或与受害人有合同关系的处罚)。对法人的处罚更加明显,法国答应处五倍于自然人的罚金惩罚,最高可达一百五十万欧元14,而草案仅为最高三十万欧元。(2)欧盟草案的处罚范围比较狭窄。草案只限於对贸易领域内的侵权犯罪的处罚,而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没有此限制。也就是说,在法国不具有贸易目的的侵权行为,也可以进行刑事处罚。比如,法典L335-4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表演者、音像作品制造者及音像传播企业的意愿,有偿或无偿所进行的违法行为,构成侵权犯罪。这里所说的“无偿”,可以超出贸易活动范围而不具有贸易目的。(3)欧盟草案没有加倍处罚的规定。对累犯和与受害人有合同关系的犯罪人,法国知识产权法典规定了加倍惩罚的措施。一般来讲,这些行为具有更大的侵害性,加重处罚体现了对此的重视程度。我们知道,现在欧盟有二十五个成员国,由於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遵法观念不同,立法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总之,欧盟草案是在综合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所作出的,这一规定可以说是要求各成员国对知识产权予以最低的保护。因此,这一规定不会影响各成员国可以作出比草案规定更加严重的处罚措施。为进步我国的立法水平,我们应从高质量的法国有关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方面出发,来比较和了解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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