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则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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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合同法(总则)打印本页【案例25】1999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商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1999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3月1日前完毕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3月5日前交付其他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5月20日前完毕其他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保证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规定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

2、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运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1999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毕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商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5日,C公司规定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达无法继续履行并规定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后来向

3、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步规定D公司承当连带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规定:(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与否成立?为什么?【答案】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商定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重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案中,A公司虽未在加工承揽合同上签章,但已经实际履行了重要义务,且B公司已经接受,加工承揽合同成立。(2)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答案】C公司可向A公司

4、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商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当连带债务。(3)C公司规定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并阐明理由。【答案】一方面,C公司规定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可以获得支持。A公司未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商定的时间向B公司支付40%的原材料,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承当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另一方面,C公司规定判令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A公司作为定作人,可以解除合

5、同,故无需继续履行合同。(4)D公司应否承当保证责任?并阐明理由。【答案】D公司应当承当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D公司提供的盖有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B公司有理由相信A公司有代理权,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以D公司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有效,因此D公司应当承当担保责任。 【案例26】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品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品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签

6、订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送公司签订货品运送合同,双方商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所有收到,并于8月8日将 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后告知丙公司暂停运送其他30台精密仪器,并告知乙公司中断交货,规定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告知丙公司将其他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所有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准时所有交货。9月5日,乙公司规定甲公司承当违约责任。规定:根据以上事实及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问题:(l)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与否成立?并阐明理由。【答案】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重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因此合同成立。(2)甲公司8月20日中断履行合同的行为与否合法?并阐明理由。【答案】甲公司8月20日中断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断履行合同。(3)乙公司9月5日规定甲公司承当违

8、约责任的行为与否合法?并阐明理由。【答案】乙公司9月5日规定甲公司承当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因素导致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当违约责任。(4)丙公司对货品毁损应承当什么责任?并阐明理由。【答案】丙公司对货品毁损应向甲公司承当损害补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送过程中货品的毁损、灭失承当损害补偿责任。【案例27】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商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在收到货品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批准,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商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

9、合同义务时,由丙承当质押担保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觉得木板质量不合原则,规定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规定,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变化该木板的用途,同步向乙承诺合适减少木板的售价。乙批准甲的建议,但规定再延期一种月付款。甲批准了乙的规定。在此期间,甲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规定丙履行担保责任,丙以乙的付款期限未到为由回绝履行,于是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同步告知了乙、丙。乙、丁经协商达到合同,乙给丁开出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丁持该汇票向银行规定付款。因乙在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局限性,银行不予支付。规定: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问

10、题:(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规定在没有商定的状况下,应如何拟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答案】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规定在没有商定的状况下,双方可以合同补充(1分);不能达到补充合同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拟定(1分);如仍不能拟定,按照国标、行业原则履行(0.5分);没有国标、行业原则的,按照一般原则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原则履行(0.5分)。(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与否符合法律规定?并阐明理由。【答案】 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1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批准,但应当告知债务人,未经告知,该转让对债

11、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时告知了乙,因此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2分)。(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当的质押担保责任与否对丁有效?并阐明理由。【答案】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当的质押担保责任对丁有效(1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获得主债权时,也获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1分)。(4)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行使何种票据权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答案】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1分)。行使追索权的程序是:第一,获得回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其她合法证明(0.5分);

12、第二,发出追索告知(0.5分)。【案例28】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商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临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批准,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商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所有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告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状况,同步也已向丁公司阐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双方商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

13、,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告知丁公司终结交货并规定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予以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补偿损失。规定: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问题:(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答案】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甲、丁签订的转让合同与否有效?为什么?【答案】甲、丁公司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根据

14、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告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状况。在本题中,甲公司已告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状况,同步也已向丁公司阐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因此甲、丁公司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3)甲公司能否中断履行与丁公司签订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答案】甲公司可以中断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断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作为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因此甲公司可以中断履行合同。(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签订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答案】甲公司可以解除

15、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中断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合适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由于丁公司不能提供担保,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案例29】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商定,借款期限为4月1日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规定,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立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商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商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7月1日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状况书面告知丙公司,丙公司未表达异议。此外,根据乙银行的规定,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商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商定保证期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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