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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行政相对人投诉举报制度一、实地举报投诉: (一)窗口:在我局业务科室局办理民政业务举报投诉的,能立即解决的就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予以登记,通过OA办公系统由局办公室负责分派对口业务科室局,最后由业务科室局出具处理意见,由局办公室复核后报业务科室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部门:到对口业务科室局或局办公室举报投诉的,能立即处理的就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按照窗口举报投诉的程序处理。 二、电话举报投诉:致电12345服务热线,按照热线工单的处理程序处理。三、网络举报投诉:登录: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