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27153585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医院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3、固定动火必须经医院领导审查同意、批准,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6、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7、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医院内使用时,应经医院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

2、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8、过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9、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医院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11、一切固定的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12、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13、禁止使用电热棒。14、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

3、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15、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16、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一、设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指示标志、标语、防火设备等均由各消防

4、安全重点部门派人管理,登记在册。二、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定期一次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免遭人为的破坏或鼠咬、丢失。检测完毕后,应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四、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一次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在对灭火器的检查当中应建立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处理,安环部应根据各重点部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

5、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2、凡医院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3、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象、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

6、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

7、和内容,5、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6、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防火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

8、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9、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八、对本企业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防火检查制度1、火灾隐患

10、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2、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3、医院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室人员负责,其他各部门负责治安消防的人员配合管理。4、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缺少、损坏等情况,并定期(每月一次)启动

11、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小故障)及时排除,重大故障应报安环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5、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如发现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被人为损坏,应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肇事人,及时进行处理。6、消防值班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的技能。7、如发生火灾,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奋力灭火,并及时报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每半年开展一次整体综合性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检查、总结。具体内容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进行。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参加

12、。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应搞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四、演练应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表,对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五、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可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起火部位,分别编制。预防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读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6、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程序和措施应专门编制。第二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应对动用明火实施

13、严格的安全管理。2、实行四不动火制度,既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4、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5、公共聚集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时,清除动火区易燃易爆物专人监护保证现场安全。6、加强电器线路、电气设备、电气从业人员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第三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未经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火或违章操作;二、因施工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店总经理、物业部门申报审批,经审批合格,并经单位消防

14、安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三、在动火施工时,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现场监护人员到位,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四、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容改造施工时,与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防火管理合同,落实防火措施,物业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五、各部门、岗位、班组要定期清理各种杂物和易燃、可燃物品。六、各部位动力及照明必须架设(暗设),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应采用固定式安装。七、各部位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开关、座、配电盘(柜)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电器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闸门)不得有断线、老化、裸

15、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导线,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运行。八、商场的电气装置,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室内的线路要有金属管(塑料管)保护。九、电器设施及线路安装必须有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操作,检查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第四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第三条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第四条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第五条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