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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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肥西县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坑塘污染问题,保障县域水体环境安全,肥西县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整理”的原则,结合地方坑塘实际类型,对全县12处纳污坑塘分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一、 上派镇(一) 大墙村王群养猪场纳污坑塘1、 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 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坑塘蓄水功能,保持水体清洁。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3)进行无害化处理。(4)逐步恢复坑塘水体环境。4、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

2、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二)佛寺村卫田村民组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 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对坑塘进行填埋。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3)进行无害化处理。(4)对坑塘进行填埋。(5)后期恢复土地原状进行复耕。4、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三) 锦

3、园社区汪先府养猪场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 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对坑塘进行填埋。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3)进行无害化处理。(4)对坑塘进行填埋。(5)后期恢复土地原状进行复耕。4、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四)金岗村朱家旺养猪场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 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

4、化处理,恢复坑塘蓄水功能,保持水体清洁。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3)进行无害化处理。(4)逐步恢复坑塘水体环境。4、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五)张仁平养猪场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坑塘蓄水功能,保持水体清洁。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3)进行无害化处理。(4)逐步恢复

5、坑塘水体环境。4、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二、 花岗镇(六)孙集社区夏大塘1、整治牵头单位花岗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清理垃圾,进行管道维修和河道清淤,恢复坑塘蓄水功能,保持水体清洁。3、整治内容(1)完成管网维修。(2)清理垃圾,进行河道清淤。(3)保持水体清洁,恢复坑塘蓄水功能。4、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社区

6、。三、山南镇(七)馆东村大湾塘1、整治牵头单位山南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彻底清除该黑臭水体,结合地方情况,改造建设30亩停车场。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通道拆迁、征地。(2)对污染塘口进行清淤除杂治理。(3)将周围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厕污水接入污水主管网。(4)完成浮顶山停车场建设。4、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由县2017年大建设项目资金提供。(八)小井庄村沙塘1、整治牵头单位山南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彻底清除该黑臭水体,结合地方情况,恢复为自然塘。3、整治步骤措施(1)对污染塘口进行清淤除杂治理。(2)对周边30余户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把新建公厕产生污水一起接入镇区

7、污水管。(3)保持水体清洁,恢复为自然塘。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由省级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提供。(九)金牛社区夹塘1、整治牵头单位山南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彻底清除该黑臭水体,结合地方情况,恢复为自然塘。3、整治步骤措施(1)对污染塘口进行清淤除杂治理。(2)金牛社区远离镇区污水主管网,只能将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入微动力污染处理设施,然后建设一处人工湿地,达到污水处理目的。(3)保持水体清洁,恢复为自然塘。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由省级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提供。四、 紫蓬山旅游开发区(十)山口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8、2、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对坑塘进行填埋。3、整治内容(1)完成养殖场拆除。(2)清理污水、粪便,进行挖掘、清淤施工。(3)淤泥处理,对坑塘进行填埋。(4)后期恢复土地原状进行复耕。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管委会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五、桃花工业园管委会(十一)顺美社区学东养殖场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桃花工业园管委会2、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对坑塘进行填埋。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

9、殖场拆除。(2)清理污水、粪便,外运合理化处理,防止污染。(3)用水泵对坑塘内污水部分抽至污水主管网,部分抽至果园用至灌溉,防止污水污染河道。(4)对坑塘进行拉土回填、平整,植被种植,修复生态。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园区环保分局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社区。(十二)周坝社区唐仕兵养殖场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桃花工业园管委会2、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源头消除环境污染。3、整治步骤措施(1)对坑塘内的杂物进行打捞收集,袋装化运至垃圾处理厂,防止污染;(2)将坑塘内污水接

10、入创新大道污水主管网;(3)对养殖场进行迁移拆除,源头消除环境污染。4、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园区环保分局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社区。肥东县纳污坑塘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肥东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九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大地一方洁净的水土,还生民一片优美的环境,2017年4月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对纳污坑塘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616号),对全国范围内纳污坑塘的治理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随后,安徽省环保厅和合肥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的有关精

11、神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对辖区内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资金支持渠道。为此,肥东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环保部相关工作部署,以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做好全县范围内纳污坑塘的排查工作,通过县乡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方式,摸清县域现存纳污坑塘底数,找出污染来源,有序开展综合整治,彻底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纳污坑塘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经过严格排查,肥东县环保局现已确定辖区内共有三处纳污坑塘,分别是原肥东县磷矿厂,原肥东县王铁磷肥厂,原肥东县石塘镇硫酸厂。经过近三十年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这三家生产企业现均已

12、停产倒闭,只留下了各自的纳污坑塘,给周边居民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为科学高效彻底地整治纳污坑塘,肥东县人民政府决定先解决纳污坑塘水质污染问题,在水质达到相关标准后排空纳污坑塘水体,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解决底泥和土壤污染问题。为此,肥东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开展了纳污坑塘水体污染治理工程方案设计,现按照环保部的有关要求对肥东县纳污坑塘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便项目有序公开地向前推进。第一章 项目概况1.1 原肥东县磷矿厂纳污坑塘原肥东县磷矿厂位于肥东县东南部,其排水最终进入巢湖,其纳污坑塘中心经度为117.5880,中心纬度为31.8322,面积约13500m2,污水体积约

13、170180m3,属于该厂当年开采形成的矿坑收纳多年雨水地面径流后而成为现在的纳污坑塘,没有工业废水排入其中,水质呈中性。1.2 原肥东县王铁磷肥厂纳污坑塘原肥东县王铁磷肥厂位于肥东县东南部,其排水最终进入巢湖,其纳污坑塘中心经度为117.6125,中心纬度为31.8413,面积约10000m2,污水体积约15000m3,属于该厂当年工业废水过往存放的纳污坑塘,目前已没有工业废水排入其中,水质呈酸性,且含有重金属。1.3原肥东县石塘镇硫酸厂纳污坑塘原肥东县石塘镇硫酸厂位于肥东县东南部,其排水最终进入巢湖,其纳污坑塘中心经度为117.6039,中心纬度为31.9261,面积约5300m2,污水体

14、积约5300m3,属于该厂当年工业废水过往存放的纳污坑塘,目前已没有工业废水排入其中,水质略显酸性。第二章 治理目标根据纳污坑塘所在的地理环境状况和肥东县总体规划以及省、市的具体要求,本次工程设计的治理目标为纳污坑塘水体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要求,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工程设计的治理目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单 位限 值备 注1pH无量纲5.58.52CODmg/L1503氨氮mg/L2.0执行GB3838-20024磷酸盐mg/L5.05氟化物mg/L3.06氯化物mg/L2507汞mg/L0.0018镉mg/L0.0059总铬mg/L1.5执行GB8978-199610砷mg/L0.0511铅mg/L0.112铜mg/L1.013锌mg/L2.0说明本次设计目标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限值,总铬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标准限值。第三章 治理方案设计3.1纳污坑塘水质状况上述三处纳污坑塘水质分析结果见表3-1.表3-1 纳污坑塘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序号纳污坑塘名称监测指标单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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