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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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淡基层人口与筹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古州镇计生站 叶永智由于国内的筹划生育工作是在筹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筹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重要依托政策和地方条例调节,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筹划生育工作往往依托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规定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当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筹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20近年的改革开放使国内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筹划生育工作应当怎么办?在新形势下就规定筹划生育必须变化过去只注重控制人口数量,忽视提高人口质量、把优质服务只看作

2、是技术问题、忽视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只追求拓宽服务领域、忽视技术服务质量的倾向。因此,迫切需要立法。通过近年的酝酿,于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筹划生育法(如下简称法)正式颁布实行。法颁布实行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筹划生育(如下简称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履行筹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多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

3、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国内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芸芸众生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她们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目前计生工作人员手中。如何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互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一)具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实行人口与筹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化

4、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之所在。特别是法和条例的颁布实行,以及相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规定,依法行政,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实行筹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以宪法为主线,以法为根据,以行政法规、地措施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制体系,结束了长期以来重要依托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历史。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筹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

5、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与计生工作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主线利益,有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增进家庭幸福、民族繁华与人类进步,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一是必须对的结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筹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官贵民贱”的观念,纠正觉得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强调法律对“民”的强制性的旧的、封建的观点;克服“依习惯行政”的做法和观念,觉得有些做法过去就是这样的,甚至效果不错,目前也可以照旧这样做。事实上,依法管理筹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6、,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筹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三是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筹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从依法行政角度讲,突出的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人口与筹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个不准”的规定。(三)具有合理调节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实行人口与计生依法管理是维护群众民主权利,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筹划生育从主线上来说是符合国家和民族主线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众主线利益的。群众是筹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筹划生育的义务,也有获得晚

7、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意志,从而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在实行筹划生育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才干切实保障群众在实行筹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才干维护人民群众在筹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二、基层人口与计生依法行政之现状人口与筹划生育法颁布实行以来,得到较好的贯彻贯彻,但是尚有某些基层筹划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群众的思想没有转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致使部分基层筹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重要体现如下几种方面:一是群众的思想没有得到主线转变。在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养儿防老、门头风的思想仍然存在。二是某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素质不

8、高。还习惯于过去那种靠行政强制性干预的措施。导致了基层农民的筹划生育没有主线转变,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思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措施与新形势下、新的状况不相适应。因此,筹划生育工作浮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反映在“三个强化,三个弱化”上。即:有超生欲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依法实行筹划生育的意识弱化了;民告官的意识强化了,服从政府管理的意识弱化了;筹划生育服务机制强化了,行政管理机制弱化了。这些矛盾的浮现,使筹划生育管理增长了新的难度,产生了新的阻力,给长期习惯于依托行政制约,习惯于集中突击、暴风骤雨式工作措施的计生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带来了新的困扰,提出了新的

9、挑战。三、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议(一)更新观念,拓宽思路,达到“一种转变”随着国内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进一步和筹划生育“七不准” 规定及法的出台,筹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的重要转折关头。随着这一转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筹划生育工作,必须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贯彻“七不准”,就必须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阶段筹划生育工作中浮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实行“党政牵头、舆论先导、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依法管理”筹划生育的新思路。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思想教育引导,经济惩罚制约,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

10、原则。促使基层筹划生育工作正在从粗放型管理中解脱出来,开始由“人治”逐渐走向“法治”轨道。(二)找好载体,找准切入点,做到“四个强化”依法管理筹划生育是实行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规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计生工作的现实选择,是筹划生育长期依赖行政管理后浮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核心。在实行依法管理筹划生育的过程中,要抓好四个重点:l、强化宣教,发明法制环境。依法管理筹划生育,宣教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教,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了某些摸索和突破。在宣传内容上,突出条例中法律责任的宣传

11、,让广大群众懂得违背筹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当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通过对案件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动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宣传,营造令行严禁、违者必究的氛围。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坚持“社会舆论扬法,办班培训讲法,宣传制品送法、文艺表演传法”等形式外,还充足运用“进村入户说法”(与民谈心)、“公开审理示法”(召开依法强制执行现场会)形式,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制课,达到了“执法一人、教育一片,执行一户、教育全村”的社会效果,把宣教向广泛性和深层次拓展。通过进一步、广泛、夯实、有效的法制宣教,党的筹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进一步人心,促使群众实行筹

12、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2、强化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实行筹划生育依法管理,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在队伍建设上,一方面要抓好计生队伍的整顿,要在计生系统中履行竞争上岗,择优用人措施,通过考试考核,精简了文化低、素质差的人员。另一方面,抓好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举办23期依法管理培训班。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备案、查证、下达惩罚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五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发既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实后,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

13、织保障。3、强化管理机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程序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合理的执法原则是依法管理筹划生育的核心所在。为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要从基本建设抓起,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备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筹划外生育费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证发放审批程序、成人残鉴定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严格规范了筹划生育工作中的多种行政行为,增强了原则性,克服了随意性。为了保证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执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长抓不懈,贯彻“三责任九合同”的管理措施,逐级建立筹划生育工作目的责任制,并分九个工作口自上而下签订了管理服务合同书。把工作关系以合同形

14、式固定下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有效地增进了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4、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技术保障。充足发掘基层卫生资源,运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多种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定期邀请医院专家前来指引授课,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卫生医疗网点和医疗专业人员作用。全面开展以妇女病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配合,有筹划、有组织地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大部分育龄妇女工作较忙的实际状况,把妇科病普查妇检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同步,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网络硬件

15、建设,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为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实行筹划生育发明一种良好的外部环境。(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动,力求“四个结合”依法管理筹划生育工作是依法治县和新形势下开展筹划生育的客观规定,如何开展依法管理,要做到“四个结合”。l、力求职能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综合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新局面。依法管理筹划生育,核心是一种“法”字,离不开法律部门的参与和支持。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依法管理筹划生育单靠计生部门是难以完毕的,公、检、法全面介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行动是突破行政执法难点,保证依法管理全面实行的有效途径。做到当时接案,当时受理,保证了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

16、、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迅速反映,现场办公,从快解决,为筹划生育行政管理发明了宽松的环境。 2、力求与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把开展村民自治,贯彻筹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作为基层依法管理筹划生育工作的一种突出点,它是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体现,贯彻省 “县指引、乡负责、村管理、户贯彻、群众参与”的具体实践。一部分村委作为筹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逐渐推动筹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筹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为载体,努力加强村级计生管理,摸索依法管理筹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不仅增强了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筹划生育的责任感,也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与筹划生育,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筹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3、力求与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促后进村转化。依法治理筹划生育后进村,是依法管理筹划生育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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