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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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德简高速公路DJTJ8标段“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 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 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操作红线第二条 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 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锅炉、空压机等压力容器没 有进行年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继续使用的。第三条 未按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对大型 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操作者未按规定办理的;变配电系统 及供电设备设施未定期检定和合理规范配置的;高低压开关 设备管理不规范,整个系统防雷电设施不齐全

2、、不可靠的。第四条 未按危爆物品管理办法运输、存放、使用 和进行警戒的;破坏警示标志的;爆炸物品包装破损,未及 时采取紧急措施的。第五条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第六条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执行“三宝”、“四口”、 “五临边”防护工作的;未按规定施工护壁的;施工用电违 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基坑支护工程未编制专 项技术施工方案的;基坑深度超过5米未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核 批准擅自开挖的;未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进行 脚手架工程施工的。违规使用汽车吊或塔吊载人上下作业的。第七条 驾驶的车辆与驾证准驾车型不符合的;所驾车 辆属无牌无证的;严重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饮酒 后驾驶车

3、辆的;醉酒后驾驶车辆的;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 药品或麻醉药后驾驶车辆的;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 驾驶车辆的;将车交给无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 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 劝阻的;遇有雨、雾、冰雪、沙尘、冰雹等能见度低,气候 条件差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定的。第八条 原材料入场“三证”不全,未按规定检验验收 或原材料检验不合格的。第九条 特种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未按规定着装 工作衣、防静电鞋、饮酒后上岗的;未按规定关闭手机的; 将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带入危险营区的。第十条 登高作业等安全用具和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 靠的;检修人员进入机器内部未执行停电挂牌制度,未

4、设专 人在外监护的;距离易燃物10米以内强制进行动火及电焊作 业的。高墩作业没有按照规定搭设安全爬梯的。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施工时,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 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报总工程师逐级审核批准的。第三章 安全管理红线第十二条 避雷设施未按时检测,长期失效的;对饮用 水未定期检测,水质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出现突发性 污染的。第十三条 未按国家食品安全法对食品采购、验收、 制作、贮存、销售各环节全程监控进入职工食堂加工销售的 餐具、饭具未进行清洁、消毒的。第十四条 违反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时间 组织生产的。第十五条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机电设备的。第十六条 火情预警报告制

5、度不健全的。第十七条 发生火灾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行动迟缓 致使火灾蔓延的;擅自撤离扑火人员或脱离指挥岗位造成死 灰复燃的。第十八条 工程施工前无施工组织设计的;拆除或爆破 工程未编制专项技术施工方案的;施工前未制定安全生产事 故应急预案的;施工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牌板的;工程开工 前未做好防塌方、防滑坡、防流沙等安全防护措施的。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劳动用工规定,随意招聘人员从事 施工作业的。第二十条 违章派带病车上路行驶的;违章派无牌、无 证或套牌车,已达国家规定报废年限的车辆上路行驶的。第二十一条 外来人员未建立严格登记制度及领导干部 值班制度或值班不到位,严重脱岗的;专项动火技术措施未 经

6、总工程师批准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的;避雷设施不 全,效果不好,未经检验的。第二十二条 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管理不善,导致急 性群体性职业中毒的。第二十三条 供电系统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变 电所及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不规范,配备绝缘的。第二十四条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的;重 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第二十五条 项目在劳务分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 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 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相关负责人职务。第二十六条 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 产整顿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 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开工的,免去相关负责人职务。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员工或作业队负责人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 及时处理,由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部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触 犯红线的,由分管安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项目安全生 产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 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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