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居住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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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居住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桐庐县202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居住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Fi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YZFCG2023TL-GK-055项目名称:桐庐县202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居住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采购

2、需求:桐庐县202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居住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合同履约期限:2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0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0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函;0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

4、、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

5、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R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6、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7、。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

8、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9、;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

10、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桐庐县202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居住环境提升改造项目2采购资金来源与预算(1)预算资金。(2)本项目预算价为1200

11、000元,最高限价为12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00秒(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开标时间与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00秒(2)开标地点:杭

12、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政采云平台(https:/);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标,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6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如需现场踏勘,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踏勘。8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9样品提供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10现场演示本项目不要求现场演示。11项目属性0货物类,单一产品

13、或核心产品为:燃气灶、油烟机、电热水器、坐便器马桶、卫生间洗漱柜、淋浴房。口服务类12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1)采购标的:详见采购清单。(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

14、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15、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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