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

上传人:数落 文档编号:375548388 上传时间:2023-12-28 格式:DOCX 页数:345 大小:1.1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345页
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345页
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345页
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345页
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3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3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项目东面项目西面项目场地现状1项目南面项目北面项目场地现状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概 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膳食结构营养均衡,对肉类需求必然呈上升 趋势。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畜牧业,以高新技术的应用来提高畜产品产量和质量,有利于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这也是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重点领域。农牧业是贵港市的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但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仍处于初级阶段, 规模有限,结构单一;尤其是养殖业发展水平较低,缺乏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品牌效应 的龙头企业带动,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亟待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的现代化养殖公司带动当地农牧业经济步入科技含量高的质量型和效益型发展轨道。 在

2、此形势下,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顺应市场的需求,决定投资建设广西 桂农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公司坚持以生态农业建设、服务“三农”为 理念,实行规模化、产业化开发,规范化管理,致力于依靠农业科技,不断加强生产 过程标准化建设,依托贵港市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甘蔗、水果等配套农业种植的丰富资源,科技示范带动、打造完善的生态种养产业链。一、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2022年10月19日在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取得项目备案(见附件2),根据 备案内容,项目用地面积为 56301.56 m, 项目占地面积为56301.56 m, 总建筑面积 39500m, 主要建设牛舍、料仓、饲料加工区、有机肥

3、处理区、消毒室、兽医室、办公 室、员工宿舍、道路等。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三通一平中。项目建成后,肉牛存栏量为3000 头(其中母牛1000头,牛犊1000头,育肥架子牛1000头)。年出栏2000头(其中育 肥架子牛年周转1次,每批次饲养周期约8个月,年出栏肉牛1000头;自产牛犊每批 次饲养周期约18个月,场内饲养1.5年,运行稳定后能可达到年出栏750头,250头后备牛,母牛每年约25%26%被淘汰,年出栏250头)。项目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制度,对牛粪尿使用微生态发酵床(垫草料发酵床)进行发 酵,饲养周期无废水排放,有效地解决养殖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资源多级利用和转化, 有利于培育和形成循环经

4、济产业链,降低物耗能耗。发酵后的粪便经堆肥腐熟无害化处 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表6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粪 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 好氧发酵卫生标准以及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38400-2019) 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要求后少量用于种植区施肥,大部I分外售还田;项目病死牛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起施行)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

5、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肉牛养殖属于“二、畜牧业03”中“牲 畜饲养031”,其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 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 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年出栏2000头肉牛,参照畜禽养殖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596-2001)折算生猪 10000头,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2022年12月21日受广西桂农星生态农业科 技

6、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 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同时对现场进行踏 勘,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 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 并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完成各环境要素及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作。(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7、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如图1所示。第 一 阶 段 第 二 阶 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环境各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 三 阶 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三、分析判定相关情

8、况及选项址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肉牛养殖项目,属于鼓 励类中“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已在桂平市 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见附件2),备案代码为2210-450881-04-05-109554。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产业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 的符合性分析表1项目与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符 合性分析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第 19条鼓励

9、蓄篱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 处理利用设施。本项目为规模养殖场,场内建 设粪污堆肥场,粪污堆肥发醛 后还田。相符第20条鼓励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支持和鼓 励农民合作社或第三方企业开展粪 肥“收运还田”市场化服务。 本项目采样微生态发酵床养殖技术(垫草料)对粪污进行处理,发酵后在堆肥场高温堆肥无害化处理处理后还田相符第21条鼓励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 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 本项目采用甘蔗甘蔗尾梢、水 稻秸秆、玉米秸秆等加工为饲 料相符 广西生第1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 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 产设施。本项目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 地,不属于自

10、然保护区的实验 区相符第19条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方式 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 土地征收的审批。 项目用地已取得石龙镇人民政 府出具关于同意广西桂农星 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 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石政函202218号),见 附 件 4 。相符态保护禁 止事项清 单(2022)第 2 1 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离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 地,项目选址不在条款中规定 禁禁养区域。 相符IV名称条款条款

11、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广西生 态保护禁 止事项清 单(2022)第22条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 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项目为肉牛养殖项目,不涉及 重点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 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 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 底泥、尾矿、矿渣等排放。相符第27条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 者用于造田。 项目粪污经堆肥腐熟发酵无害 化处理后还田。 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中的相关要求。 (2)与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

12、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可知: A.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 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 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

13、环评。 B.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 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 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和畜禽粪 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 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本项目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

14、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采取粪肥还田、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单位在附近村屯种植牧草,将粪污用于牧草施肥,不外V排。项目符合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相关要求。 (3)与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二、总体思路-(三)发展 目标绿色发展目标。生产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匹配度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 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循环发展新方式。”项目采样微生态发酵床养殖技术(垫草料)对粪污进行处理,无废水排放,垫草 料定时更换;垫料及粪便发酵后全部运至有机肥处理区堆肥腐熟无害化处理符合畜 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表6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粪便无害 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 好氧发酵卫生标准以及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要求(GB384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