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站诉前调解工作制度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357945277 上传时间:2023-08-1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诉讼服务站诉前调解工作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诉讼服务站诉前调解工作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诉讼服务站诉前调解工作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诉讼服务站诉前调解工作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诉讼服务站诉前调解工作制度一、诉前调解指对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进行调解。二、诉前调解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三、诉前调解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清正、廉洁。四、立案工作人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符合并适合诉前调解的,在向当事人讲清诉前调解和进行诉讼程序利弊的基础上,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愿意诉前调解的,安排调解组织或调解人员办理,启动调解程序。五、经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出具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调解人员记录在案;当事人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调解人员协助当事人办理立案、协调相关业务庭出具法律文书等事项。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拒绝接受调解,或者在规定期限届满仍不能和解的,调解人员应将相关材料退还当事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可告知其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启动诉讼程序。六、诉前调解的调解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当事人申请调解并登记之日起计算。七、诉前调解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八、诉前调解不收取费用。经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要求司法确认的不收诉讼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