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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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基本管理制度 物业基本管理制度(精选5篇)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物业管理制度,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表达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基本管理制度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物业基本管理制度篇1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 业主大

2、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视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

3、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开展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

4、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开展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开展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

5、、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承受小区全体业主监视。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_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基本管理制度篇2 *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解读如下20_年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新规6月1日起施行,*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6、一、业主大会召开问题 1、规定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后30天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供报告的,业主也可以向街道办等自行书面提出成立申请。 2、规定明确由建设单位担负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所需的经费,并协助街道办或镇政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3、街道办或者镇政府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或者请求之后30天内成立筹备组。 二、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规定 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规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积比例预留未开发物业的委员名额,以保证后期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

7、物业更换问题:旧物业被炒,2个月内须交接撤出 1、规定明确,对物业企业要开展资质管理,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严重的物业企业要列入警示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物业服务竞标。 2、对那些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业主大会表决“炒掉”的旧物业,规定明确,旧物业应在合同终止或者决定之日起60天内撤出服务人员,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移交有关资产、物品和费用。 3、拒不撤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列入警示名单,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吊销或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四、物业经营收入须在显著位置公示 1、规定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扣除经营管理费

8、用后的经营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30%。成立业委会后,具体管理成本与经营收入比例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约定。 2、新规实施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入将重点列入主管职能部门监管。新规明确,扣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应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的支出。 3、规定还要求经营收入的收支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和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网站开展公示,业主可以开展监视。 4、专项维修金属业主所有。首期专项维修金由建设单位按

9、照造价计算的投资总额的2%,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划入专项维修金专户,并按栋(户)建账。 五、物业违规管理规定 1、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为业主指定搬运、装修等特约服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业主自由选择搬运、装修等服务。一旦违反规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列入警示黑名单。 2、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违章搭建、装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响相邻权的问题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应当配合,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直至

10、业主或者使用人改正违法行 物业基本管理制度篇3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_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奉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

11、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

12、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物业基本管理制度篇4 一、目的 规范部门员工行为,加强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素质. 二、适用范围 *东弘商务管理公司物业部全体成员. 三、着装规范 1、统一着装。 a、着装标准: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装要求:整洁、完好;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裤管; 2、工作证的佩戴: a、进入公司范围必须佩戴工作证; b、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3、公司发放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补领。 四、上班时间 1、保安上班时间为7:

13、30-18:30;18:30-7:30;保洁上班时间7:30-16:30;8:00-17:30;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外出; 3、员工严禁无故旷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上、下班必须打卡,严禁代打; 5、签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视无效处理. 五、公司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须慎重使用,并应保持整洁美观; 2、道路保持畅通,不得乱摆乱放东西; 3、严禁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乱涂张贴; 4、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凡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一律从严处理; 6、严禁偷盗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惩罚措施 1、无故早退或迟到

14、,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内容: 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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