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示范本(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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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借款合同示范本 标准word版可以编辑修改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示范本 个人借款合同例如一 贷款人(甲方):_ 借款人(乙方):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小写)_。 第二条贷款用于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利息从放贷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

2、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为_。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年_月起乙方按月等额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日归还,每期金额_元,共_期。 第八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足以归还该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时不可撤销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九条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罚息。 第十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一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付本息之整数倍,并在还款日_日

3、前书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二条乙方如提前归还局部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局部,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局部贷款利息。 第十三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那么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局部的贷款从归还日之后的利息。 第十四条除非以下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得到圆满解决,否那么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归还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被宣告失踪,被宣告

4、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五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六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

5、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争议未获得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一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

6、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份,借款方执_份,贷款方执_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借款人住所:_ 电话:_身份证号码:_ 传真:_存款账号:_ 邮政编码:_电话:_ 甲方(公章)_邮政编码:_ 负责人(签字)_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个人借款合同例如二 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

7、。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局部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出借方支付效劳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

8、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效劳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以下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局部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

9、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局部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

10、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效劳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11、。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归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局部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以下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12、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丧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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