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智能巡查系统行业市场突围战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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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案件智能巡查系统行业市场突围战略研究报告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应用,促进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实现智能监管、及时预警、快速响应,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支持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网信领域军民深度融合迈上新台阶。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互联网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大幅提升。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媒体数字化建设成效明显。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网络空间持续清朗。信息安全等级保

2、护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防护,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一、 推动共建共享,释放发展新红利(一)增强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后劲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以信息化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造血功能,促进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二)构建面向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流动人口、受灾人员、失独家庭等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整合利用网络设施、移动终端、信息内容、系统平台、公共服务等,积极发展网络公益,统筹构建国家特殊人

3、群信息服务体系,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三)提升边疆地区互联网服务能力利用互联网充分宣传国家方针政策,丰富信息内容服务,确保及时传递到边疆、基层和每一个居民。普及农业科技、文化、商务、交通、医疗、教育等信息化应用,优化边疆地区生产力布局,打造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数字走廊,促进边疆地区开发开放。二、 法院信息化市场(一)智慧法院的定义法院信息化建设始于1996年5月召开的全国法院通信及计算机工作会议。智慧法院概念于2016年最高法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提出,其具体含义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

4、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2019年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等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围绕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四个方面建设智慧法院体系,更有效的发挥其推动司法公开、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的作用。(二)法院信息化行业发展现状根据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5(2021),2020年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成,智慧法院全面深化,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已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围绕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的智慧法院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快速

5、普及,司法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是法院信息化建设重要的顶层设计工作之一。标准编制作为基础性工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规范、规则、指导,可促进技术协作,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系统集成等工作提供了支撑;可建立最佳秩序,以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有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等内容。智慧法院创新成果在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全方位展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科技赋能司法展现广阔前景。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

6、建设通过运用信息化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正在实现案件审判执行、法院内部管理的精准化。如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严格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数据质量校验方法,保证了案件数据置信度长期稳定在99%以上。这一平台每天自动生成全国各级法院报表和台账近60万张,每年进入计算的信息项近22亿件,不仅使人民法院彻底告别了人工统计时代,而且运用集中汇聚的司法审判数据资源,使各级法院审判工作态势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丰富性大幅提升。同时,通过案件数据和人事数据的关联融合,支持建立起人与案、事与人相关联的信息化绩效管理体系。2022年,各级法院继续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力求做到决策更科学、办案更高效、服务

7、更周到、管理更精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审判的智能化集中体现于对在线诉讼模式的全面探索,在线庭审的出现对司法工作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重塑诉讼理念,重构诉讼模式,再造司法流程,甚至在实践中不断突破现有制度的框架,推动制度创新。(三)法院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法院信息化建设在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司法程序及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各个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亮点频现,特点突出。但在各平台、系统的功能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共享不足的审判、执行办案平台沟通不畅的问题,信息孤岛现象逐渐在法院内部各系统之间形成。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依旧停留在建立满

8、足单项需求的平台,缺乏系统之间信息的共享机制。未来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体制将会进一步发展。法院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政法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要求越来越高。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处理、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刑事案件多方远程庭审等跨政法部门的信息平台应运而生,但这些平台仍未贯穿法院最为主要的审判执行业务领域,并且呈现区域不平衡性。例如正在全国法院推进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就迫切需要打通公检法的电子卷宗流转。智慧法院的网络化首先要求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各类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以理顺各部门关系,将各方能量叠加。因而数据系统的整体集成,促使各个法院进行信息互联是未来法院信息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9、。完善信息化建设软硬件设备,提高诉讼和审判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满足群众需求。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置自助立案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机、自助缴费、智能卷宗存储柜等智能化设备,方便群众立案。建立智能分案系统,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完善分案再平衡机制和人案平衡关系调整机制。(四)法院信息化行业发展前景法院信息化市场规模的增长潜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国家近年来推出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法院信息化建设,显示了中国对于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对中国法院信息系统和法院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将有效推动我国法院信息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法院信

10、息化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第二,随着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法院及时迅速处理案件的能力也需进行相应的提升。在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下,部分省高院和中院迎来了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的密集期,基层法院也将加紧信息化系统建设,各级法院将持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法院信息化市场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三、 发展目标到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信息化能力跻身国际前列,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的信息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信息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数字鸿沟明显缩小,数字红利充分释放。信息化全面支撑国家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为国家

11、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一)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实现系统性突破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增强,新一代网络技术体系、云计算技术体系、端计算技术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基本建立。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关键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5G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启动商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核心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在全球率先取得突破,成为全球网信产业重要领导者。(二)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宽带中国战略目标全面实现,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镇地区提供1000

12、兆比特/秒(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Mbps以上灵活选择;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有条件的地区提供100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Mbps以上灵活选择;4G网络覆盖城乡,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显著成效。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内容分发网络实现优化布局。国际网络布局能力显著增强,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20太比特/秒(Tbps),通达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高速信息网络基本建成,建成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北斗导航系统覆盖全球。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三)信息经济全面发展信息

13、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38万亿元,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全面形成。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建立,面向企业和公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网络扶贫成效明显,宽带网络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四)信息化发展环境日趋优化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网信领域军民深度融合迈上新台阶。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互联网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

14、强,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大幅提升。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媒体数字化建设成效明显。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网络空间持续清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防护,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四、 深化开放合作,拓展发展新空间(一)促进双向开放合作发挥互联网在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全球化发展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全球政策法规、财税、金融、投融资、风险评估等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有序扩大网信开放领域,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强化互利共赢。(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促进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推动共建

15、网上丝绸之路,推进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等合作,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支持港澳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经济发展,发挥港澳地区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积极参与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保障网络安全,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主动提出中国方案,加快共同制定国际信息化标准和规则。五、 智慧法院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目前国内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参与者根据经营区域可分为国际综合服务商、全国综合

16、服务商和区域型服务商三大类。整体上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客户的信息化需求也在不断提高,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和良好服务质量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迅速占领市场,取得显著的竞争优势。当前法院信息化建设领域传统的法院信息化厂商主要包括华宇软件、通达海、太极股份、榕基软件等,它们拥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推动新技术在法院信息化领域的应用。六、 防范安全风险,夯实发展新基石(一)主动防范和化解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风险正确认识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新产品可能带来的挑战,提前应对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对传统工作岗位的冲击,加快提升国民信息技能,促进社会就业结构调整平滑过渡。提高网络风险防控能力,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互联网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促进职能部门、企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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