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高处踩空坠落事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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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高处踩空坠落事故2014年4月1日,某公司在安装3#炉新建烟气脱硫装置布袋除尘器过程中,发生高处踩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4年4月1日,某公司开始安装3#炉新建烟气脱硫装置布袋除尘器西侧单元入口,由该公司王某、李某、朱某3人负责,其中王某负责起重,李某负责焊接,朱某配合安装。在第二个单元入口对位焊接完之后,王某打算将单元入口处支撑用气割枪割掉。18时20分左右,站在单元入口闸板阀上的王某让朱某将气割枪递给他。朱某从灰斗口出来,在未系挂安全带(身上背有安全带)的情况下,脚踩在单元入口外侧角钢处,将气割枪递给王某,王某接到气割枪后,朱某在回撤时不慎踩空,从高20.5米处横梁坠落至高1

2、1.3米的二层钢格栅平台。正在二层平台上喝水的李某听到响声后,转身看到朱某头朝北,仰卧在二层平台上。王某迅速从单元入口下到二层平台进行施救,李某立即汇报,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拨打医院急救电话,将朱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朱某于20时死亡。直接原因作业人员朱某违章作业,在未系挂安全带的情况下,违规从除尘器灰斗口出来,脚踩在单元入口外侧角钢处,攀高向上方作业人员递送气割枪,回撤时不慎踩空坠落。间接原因(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作业过程中不系挂安全带、违规冒险从除尘器灰斗口出来递送气割枪。(2)公司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薄弱。为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帽不合格;没有安排专职监护人员;施工过程安全监督不

3、到位。(3)项目监理单位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监督不严、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4)项目“三位一体”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施工作业前安全教育不落实,现场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的违章行为。(5)保卫处作为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主管部门,门禁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冒用他人入厂证进厂。(6)安全管理处作为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监护人员的培训取证要求不严,安全检查不细,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坠落前后示意图此次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暴露出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保卫处门禁查验证件不严,工程建设公司、工程管理处对施工单位的安

4、全监管不到位,动力生产管理部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管理处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为预防此类事故重复发生,采取如下预防措施:(1)立即向分公司及检维修施工承包商各单位通报事故情况,从中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再次发生。(2)3#炉新建烟气脱硫装置施工现场停工整顿,人人学习安全生产禁令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经项目管理部门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复工。(3)在分公司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排查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4)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鞋、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施工人员正确使用。(5)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责成施工单位配备专职监护人员,专职监护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佩戴明显标识。(6)严格门禁管理,加大对入厂证的审验力度,杜绝无证、使用他人证件、持假证入厂等现象。对现有门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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