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园项目工程质量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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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应急预案 北京某主题公园项目 工程质量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某局(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2 二、工程概况 3 三、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5 四、质量事故分类 9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1 六、质量问题预防、分析与处理 14 七、重大质量事故隐患及应急措施 16 八、工程事故处理 20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1.1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工程相关图集规范及工程承包合同等。 (2)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 (3)北京市有关建筑工程安装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及总承包有关规定; (4)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5)北京某主题公园项目《通用技术规格书》 1.2编制说明和目的 (1)编制说明 为做好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项工程施工质量事故,保证本项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工程施工实际,进一步推动公司关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进展,实现公司提出的企业发展战略,依据现行的各类有关文件和标准制定本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目的 1)确保建筑物安全; 2)满足使用要求; 3)确保建筑物有一定的耐久性; 4)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 5)有利于工程交接验收; 6)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了落实工程施工生产活动中的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重特大质量事故的应急救援,特指定本应急救援预案。其目的在于保证质量事故得到迅速分析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六冶北京环球影城主题公园项目 标段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 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才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 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的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1.4质量事故目标 杜绝一切质量事故,消除一切质量隐患。 二、工程概况 2.1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混凝土框架、钢框架 质量目标 合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施工工期 2018年9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9.7万平米 2.2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位于北京通州区内的北京通州文化旅游区,作为“一核五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文化旅游区位于通州区南部,距离北京市中心约 20 公里,距离北京国际机场约 24 公里, 规划面积约 1200 公顷。 项目位于萧太后河两侧,六环路及 G1 京哈高速西北,建于“文化旅游区”的东侧,东至颐瑞东路,南至云端南街,西至云景东路,北至曹园南街,占地面积约 3.96 平方公里。 本项目为 一期工程,主要位于河流北侧沿场地东北边缘的后勤区及沿拟建场地全部北侧区域。后勤区占地面积约 52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7.4 万平方米。 2.3项目平面布置图 2.4建筑物一览表 718区域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筑单体编号 建筑名称 总建筑面积(m²) 计容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m²) 层数 建筑高度(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3.1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成 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质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作处理能力,特成立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经理任副组长,下设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抢修抢险组、质量控制组。成员由技术部、质量部、安环部、预算部、物资部、工程部部、综合办公室以及现场各施工队伍等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项目会议室,当工地现场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本应急救援系统将立即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如果有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及时到岗的人员,经总指挥或指挥员同意,由其他组员递补。 序号 姓名 职位 组织机构职务 1 项目经理 组长 2 项目副经理 副组长 3 项目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 4 质量部 组员 5 安环部 组员 6 抢险救灾组 组员 7 抢险救灾组 组员 8 抢险救灾组 组员 9 抢险救灾组 组员 10 抢险救灾组 组员 11 抢险救灾组 组员 12 协调联络组 组员 13 医疗救护组 组员 3.2质量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隐患,并结合项目部各部门成员的专业职责等特点,本工程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及联络方式如下: 3.2.1组长:项目经理和素旗 (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做出判断与决策; (2)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3)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4)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5)决定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及时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8)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对现场急救员与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通畅呼吸道、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和搬运等急救技术,了解在可能出现的恶劣条件下求生求救的方法。 3.2.2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曹卉 (1)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本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4)审核各工区、各部门编写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6)组长不在施工现场时代行组长工作。 3.2.3副组长:项目副经理严宏富 (1)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2)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3)负责组织自愿救险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4)组长不在施工现场时代行组长工作。 3.2.4协调联络组 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小组组长。  (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联络和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  (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好善后事宜;  (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3.2.5后勤保障组 物资负责人兼任小组组长人员4人。  (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2)按照公司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帐户,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管理与拨付;  (3)为安全应急处理及时提供资金;  (4)对通讯设施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2.6抢险救灾组 工程部部门负责人兼任小组组长,人员5人。  (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管理预案;  (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伤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  (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3.2.7质量控制组: 项目部质量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人员5人  (1)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  (2)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与图纸的测绘;  (3)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 3.2.8组员 具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各个施工队,确保目标实现。组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组织对施工队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队整改落实。排查质量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所负责项目不发生任何质量事故。 四、质量事故分类 4.1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4.1.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4.1.2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4.1.3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2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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