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规(第二版)》课件第九章 电子商务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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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九章 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第一节第一节 电子商务纠纷和网络管辖权电子商务纠纷和网络管辖权第二节第二节 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途径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纠纷的数据电文证据电子商务纠纷的数据电文证据网购官司那里打不是商家网购官司那里打不是商家说了算说了算 2015年5月,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渉及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某知名网购平台就海淀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在该平台注册的用户都必须同意有关服务协议,而协议中就有纠纷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的约定。因此,应将案件移送至浙江省杭州市某法院审理。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购平台事先来就上述服务协议中的管辖约定向消费者进行提示,故管辖约定无效,依法驳回了网购平台的管辖异议申请。1、网站注册时约定条款、网站注册时约定条款”属于格式合同属于格式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网购平台一般在用户注册过程中,会将有关购物活动中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等可在日后交易中反复适用的约定条款设置为必读项,用户只有在勾选诸如“我已阅读上述约定并充分理解”之类的选项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注册。这些条款,在日后的购物过程中网购平台不再主动提示,而在双方发生争端时平台方又会以用户事先已经同意协议内容加以抗辩,主张事先约定应当适用于注册后发生的每起交易。从性质上看,此类所谓用户协议符合“一方为重复交易预先拟定”的特征,属于格式条款。我国合同法多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在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时,应当汪意保护格式条款提供者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相对方因不能充分参与合同拟定,而可能发生的权利受到不正当排除的不利局面。网购官司那里打不是商家网购官司那里打不是商家说了算说了算 2、管辖约定是否属于格式条款、管辖约定是否属于格式条款 但是,在以住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合同管辖约定是否属于上述条款的适用范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指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应享有和承担的实体性权利、义务,而应排除对诉讼权利的适用。通常来说,合同对管辖条款的表述是明确的,并未超出一般人的理解能力范围,因此很难否认其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对合同管辖条款,的效力,在未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认定有效,并根据该条款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从实践情况来看,通过信息网络订立的买卖合同,即网购合同中的管辖一般都约定于卖方住所地。一方面,这使得大量相关纠纷由卖方住所地法院审理,造成审判压力过度集中;另一方面,也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设置了较大障碍,在网购平台并未实际参与交易过程的情况下为案件事实查证造成了阻碍。此外,管辖条款一般淹没于大量其他合同信息中,用户往往并不知该条款的存在,难以认定双方就此达成了意思上的一致。因此,应认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约定为由认定管辖协议有效,往往不过是没有法律规范指引之下的权宜之计。对此,2015年2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为法律的统一适用提供了规范故据。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网购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者一一某些情况下即网购平台,在通过格式合同与消费者缔约时,就管辖约定内容负有适当的提示义务与有限的说明义务。网网购官司那里打不是商家购官司那里打不是商家说了算说了算 3、管辖约定未提示管辖约定应无效、管辖约定未提示管辖约定应无效 一般来说,当合同中表述有关内容的文字形式存在显著性、区分性特点,足以使阅读者注意到该条款,并将其与其他协议内容区别开来时,可以认为网购平台已经履行了提示义务。这通常是通过与合同其他部分不同的字体、字号、颜色,或专门设置无法跳过的必读区域实现的。同时,在管辖约定条款较为复杂、明显超出了一般消费者的理解能力时,网购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约定中渉及的术语或该约定生效后造成的结果进行说明,以使一般消费者能够充分认识缔约后果。在未满足上述提示、说明义务时,网购合同中管辖约定的部分无效,网购平台不得以此限制消费者的诉讼权利。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法法规定在无管辖约定时,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依据”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确定。而民事诉法法解释则采用了“履行地约定优先”的立场,即原则上合同履行地以双方约定为准,而不考虑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这导致了当网购平台不再使用明确的管辖约定条款,而是在合同中约定平台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时,依据法定管辖将只有网购平台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情况出现。这与民事诉法法解释力图便利网购消费者的精神是相悖的。因此,当网购合同中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在合同其他部分再无体现,亦与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的确定没有关联,而平台方亦不能做出合理说阴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合同履行地约定是对管辖规定的规避,应类推民事诉讼法解释对管辖的规定内容进行处理。第一节 电子商务纠纷和网络管辖权 一、电子商务纠纷的特征一、电子商务纠纷的特征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络空间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一体化系统,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络空间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一体化系统,与现实空间存在许多的不同,直接影响到传统的管辖权理与现实空间存在许多的不同,直接影响到传统的管辖权理论在网络空间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论在网络空间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面:1 1互联网与传输信息的机器的物理位置没有关系,网络互联网与传输信息的机器的物理位置没有关系,网络空间无法像物理空间那样被分割成不同的区域,即使分割空间无法像物理空间那样被分割成不同的区域,即使分割也无法与可视的物理空间一一对应。因此,在网络空间难也无法与可视的物理空间一一对应。因此,在网络空间难以确定行为地、财产所在地,也难以确定一次远程登录所以确定行为地、财产所在地,也难以确定一次远程登录所在的确切地点或登录者的住所。在的确切地点或登录者的住所。2 2网络空间的跨地域性使管辖权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在网络空间的跨地域性使管辖权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在高度链接的互联网上,当事人之间可以相距遥远,可以身高度链接的互联网上,当事人之间可以相距遥远,可以身处不同的国度或地区。接收与传输当事人之间信息的服务处不同的国度或地区。接收与传输当事人之间信息的服务器可能在第三国,一旦发生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首器可能在第三国,一旦发生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该纠纷该向哪国的法院起诉,哪国的法院先面临的问题是该纠纷该向哪国的法院起诉,哪国的法院拥有管辖权,这是传统管辖权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拥有管辖权,这是传统管辖权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以被告住所地、合同成立地和合同履行地为基础的传统管以被告住所地、合同成立地和合同履行地为基础的传统管辖权处理原则在网络空间存在适用的障碍。辖权处理原则在网络空间存在适用的障碍。3 3互联网的新特点使管辖权的适用难度更大。例如,互互联网的新特点使管辖权的适用难度更大。例如,互联网的超链接具有实用的价值,可使不同网址位置相互连联网的超链接具有实用的价值,可使不同网址位置相互连接而不论其实际位置的远近。因此它将产生当一个网址可接而不论其实际位置的远近。因此它将产生当一个网址可能位于法院的管辖内时,通过链接的第二个网址是否也位能位于法院的管辖内时,通过链接的第二个网址是否也位于该法院的管辖问题。于该法院的管辖问题。综上所述,互联网的特点对传统的管辖权理论带来了挑战,综上所述,互联网的特点对传统的管辖权理论带来了挑战,产生许多新的问题。例如,发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的纠产生许多新的问题。例如,发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的纠纷,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依据何在纷,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依据何在?网络本身是否可以提供网络本身是否可以提供新的管辖依据新的管辖依据?这些问题困扰着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也促这些问题困扰着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也促使国际社会思考解决的方法,促进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使国际社会思考解决的方法,促进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发展。发展。(二二)我司法管辖权立法我司法管辖权立法我国目前与网络相关的管辖权规定主要有我国目前与网络相关的管辖权规定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题的解释(简称简称闯络著作权纠纷解释闯络著作权纠纷解释)和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简称域名民事纠纷解释域名民事纠纷解释)。网络著作权纠纷解释网络著作权纠纷解释肯定了肯定了“网络侵权行为地网络侵权行为地”利利“服务器接触地服务器接触地”的地域管辖理论。其中第一条规定的地域管辖理论。其中第一条规定:“:“网络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诵定侵仪甘为地利被告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诵定侵仪甘为地利被告所在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所在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叫见为侵权行为地。叫见为侵权行为地。”在这里原告可以在侵权行为地和被在这里原告可以在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之间选择一个起诉。侵权行为地,可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之间选择一个起诉。侵权行为地,可以以“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作作为侵权行为地。实际上前者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后者被为侵权行为地。实际上前者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后者被看作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也就从形式上与现行的看作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也就从形式上与现行的民事诉民事诉讼法讼法第二十九条中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管辖规则保持一致。第二十九条中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管辖规则保持一致。域名民事纠纷解释域名民事纠纷解释第二条第第二条第(2)(2)款规定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和国领城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所以,涉外域名纠纷案件的管理,所以,涉外域名纠纷案件的管理确定应当适用确定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包括一般管第四编的规定。包括一般管辖、特殊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和推定管辖。辖、特殊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和推定管辖。对于著作权和域名以外的网络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我国目对于著作权和域名以外的网络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所以只能参照现有的有关管辖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所以只能参照现有的有关管辖权的规定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权的规定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三、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三、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和无国界性特点使得有关电子商务的国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和无国界性特点使得有关电子商务的国际纠纷日益增多,这就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法律适用是际纠纷日益增多,这就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法律适用是指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取得管辖权指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取得管辖权的法院并不一定就适用本国的国内法来审理案件,它会根的法院并不一定就适用本国的国内法来审理案件,它会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这种被选择适据本国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这种被选择适用于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在国际私法上叫做用于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在国际私法上叫做“准据法准据法”,而用以确定准据法的法律规定叫做,而用以确定准据法的法律规定叫做“冲突规范冲突规范”。(一)传统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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