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网络学院知识产权法课件02知识产权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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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分论知识产权分论第一章著作权第二章商标权第三章专利权2第一章第一章 著作权著作权n n一、著作权的客体一、著作权的客体n n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而不需再履行任取得,而不需再履行任 何法定手续。即著作权自动取得。创作属何法定手续。即著作权自动取得。创作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所以作者不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于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所以作者不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n n著作权的客体为作品。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著作权的客体为作品。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 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即形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即形式。作品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著作权法只式。作品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著作权法只 保护表现形式,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被表达的思想和感情,这是著作权制度的一项基本理论。不保护被表达的思想和感情,这是著作权制度的一项基本理论。3n n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作品种类包括以下种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作品种类包括以下种类:n n()文字作品,即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感情的形式,()文字作品,即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感情的形式,包括小说、包括小说、n n诗歌、散文、论文等;诗歌、散文、论文等;n n(二)口述作品,即以口头形式表达,而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口(二)口述作品,即以口头形式表达,而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口述作品是即述作品是即 兴创作产生的如演说,而用预先已有的文字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兴创作产生的如演说,而用预先已有的文字作品加以口头表演的作品,如诗朗诵等不属于口的作品,如诗朗诵等不属于口 头作品;头作品;n n(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n n(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刻等以线条、色彩或(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刻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其他方式构 成的有审美意义的书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成的有审美意义的书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各种建筑物形式表现的作以各种建筑物形式表现的作 品,但建筑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是著作权法保护品,但建筑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的对象;4n n(五)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五)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n n仅仅从摄像装置反映,而没有仅仅从摄像装置反映,而没有创意创意创意创意在里面的摄影不是美术作品,例在里面的摄影不是美术作品,例如身份证的照片,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等机械录制的。关于影楼拍如身份证的照片,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等机械录制的。关于影楼拍摄的照片著作权:摄的照片著作权:一、根据著作权法实施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一、根据著作权法实施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起产生。法律没有要求非营利性作为产生著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起产生。法律没有要求非营利性作为产生著作权的条件。凡作品,包括影楼拍摄的摄影作品,都受法律保护。作权的条件。凡作品,包括影楼拍摄的摄影作品,都受法律保护。二、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应属于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承揽合二、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应属于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照片,同关系产生的照片,应属于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委托创作。该应属于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委托创作。该条规定: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很明显,影楼拍摄的照片的著作权,有合同约定的,依很明显,影楼拍摄的照片的著作权,有合同约定的,依合同确定著作权的归属,没有合同确定著作权的归属,没有 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应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应推定著作权属于影楼。照片著作权属于影楼的,他人以著作权法规推定著作权属于影楼。照片著作权属于影楼的,他人以著作权法规定之方式使用照片,应事先经影楼的许可。定之方式使用照片,应事先经影楼的许可。5三、由于照片还可能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因此影楼在行使著作权三、由于照片还可能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因此影楼在行使著作权时应遵守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即营利性使用照片,须事先时应遵守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即营利性使用照片,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非盈利性使用也要经过顾客同意。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非盈利性使用也要经过顾客同意。四、关于本问题的法律适用,除适作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还应四、关于本问题的法律适用,除适作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还应考虑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考虑民法通则第七条的 规定,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当事人在拍摄照片时都明确顾客将以复制、发行广告等方如果当事人在拍摄照片时都明确顾客将以复制、发行广告等方式营利性使用式营利性使用 照片,或者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有理由认为影楼照片,或者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有理由认为影楼明知顾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并且没有提出明知顾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并且没有提出 异议,应认为,即使照异议,应认为,即使照片著作权属于顾客,顾客应有权在其经营活动范围同营利性使用片著作权属于顾客,顾客应有权在其经营活动范围同营利性使用照片。照片。但是,顾客付给影楼的报酬应与影楼应得的报酬相当,可但是,顾客付给影楼的报酬应与影楼应得的报酬相当,可参照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影楼拍摄类参照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影楼拍摄类 似的照片的酬金。如果双方没似的照片的酬金。如果双方没有明确顾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或者没有理由认为影楼明白顾有明确顾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或者没有理由认为影楼明白顾 客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在著作权属于影楼诉的情况下,顾客欲营利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在著作权属于影楼诉的情况下,顾客欲营利性使用照片,应事先取得原告的许可。性使用照片,应事先取得原告的许可。6(六)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六)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作品;就基本法理言就基本法理言后者例如电视连续剧,后者例如电视连续剧,动画片或者网络动画(动画片或者网络动画(flash)作品。)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就基本法理言就基本法理言上述类型一般都是特殊职务作上述类型一般都是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品,著作权属于单位,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奖励的权利。(八)计算机软件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我(八)计算机软件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7另外,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对象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另外,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对象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二)官方文件,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二)官方文件,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和司法性质的文件和官方正式译文等。官方文件有的虽也属于作品,但不通官方正式译文等。官方文件有的虽也属于作品,但不通过著作权法保护是出于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考虑,过著作权法保护是出于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考虑,其需要人们自由复制和传播。其需要人们自由复制和传播。(三)时事新闻。(三)时事新闻。(四)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因其形式往往具(四)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因其形式往往具有唯一表达的特点,不具有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有唯一表达的特点,不具有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8二、著作权的主体二、著作权的主体(一)一般作品(一)一般作品(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合作作品的作者须具备创作合意与合创事实两个条件。合作作品的作者须具备创作合意与合创事实两个条件。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全体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须征得全体合的著作权属于全体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须征得全体合作作者的同意。对于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于各作作者的同意。对于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于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品整 体的著作权。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由合作作者体的著作权。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的,无正当理由任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的,无正当理由任 何一方不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所得收益应合理分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配给所有合作作者。9(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行为是演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绎者 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因此,法律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因此,法律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绎者享有,但 其对著作权的行使,不得其对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另外,第三人在使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另外,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品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作者的同意。10(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是指将已有的作品、作品的片断或不汇编作品是指将已有的作品、作品的片断或不够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等汇集起来,够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等汇集起来,通过通过对其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对其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行为也是一种创作行为,因此,汇编者对汇编行为也是一种创作行为,因此,汇编者对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汇编作品因其整个形式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汇编作品因其整个形式的独创性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并不因此的独创性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并不因此抹杀原有作品的著作权,对有著作权的作品进抹杀原有作品的著作权,对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汇编须取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即为侵行汇编须取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即为侵权行为。权行为。11(五)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五)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关于职务作品权利品。关于职务作品权利 的归属,应依据下列规则:的归属,应依据下列规则:1.单位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单位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组织视为作者。2.特殊职务作品:对于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特殊职务作品:对于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 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合同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约定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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