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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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 *年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三年,也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和提升“六大保护”,不断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加强统筹谋划 (一)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各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部署,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等发展规划内容,通过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做好《*儿童发展规划(*—*年)》编制、发布、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年)》和《*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年)》,加强对相关指标执行情况的监测,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统筹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青少年维权岗”阵地作用,为*市未成年人提供关爱保护。(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妇儿工委办、团市委、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国家层面推进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结合上位法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待国家层面修订出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后,及时做好我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制定出台《*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区)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落实;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办法》,推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落地,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加快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机制建设。指导各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健全系统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加强对本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做好工作衔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六大保护” (一)强化家庭保护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加快编制实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年)》,发挥“*省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宣传推广和应用、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督促指导各县(区)深入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组织五老人员,推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基因、家庭美德以及科学的儿童发展观融入家教、家风、家训,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开展家庭文明建设,选树家庭典型,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家庭支持力度。指导各县(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围。加强家庭就业扶持,为有就业需求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种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为关爱保护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条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对家庭未成年人的照顾,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发生率;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家庭发展产业,实现增收创收;依法维护好农村未成年人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的合法权益。指导各县(区)将符合条件的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强托育服务相关工作。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加强对困难职工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推动工会假期托管服务工作,推进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扩大覆盖、规范运作。(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学校保护 *.加强基础教育保障。贯彻实施《“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具有*特色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的办园体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督促各县(区)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督促各县(区)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督促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落实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统筹出台专项治理政策文件,开展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专项治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出台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重点工作》,系统推进课程、教学、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改革。(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方面政策制度,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指导各县(区)贯彻落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相关部署,开展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试点创建。推动构建完善未成年人健身活动体系。推动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加强未成年人科学教育,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完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大手拉小手一科普专家报告团”巡讲活动等系列赛事、活动。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预防艾滋病教育。落实《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推进家庭、学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协作,优化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服务,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年)》,有效提升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护校安园”、“护苗*”等专项行动和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三防”建设。实施《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平安校园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举行防范校园欺凌征文活动、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给家长一封信”、播放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片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排查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抓实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女生宿舍管理,全力防范和遏制“校园性侵”事件。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农村、山区中小学要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乘坐农用车、无营运资质的出租车、报废车、拼装车等车辆上放学。 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陪餐等制度,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安全。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溺水自救能力,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起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持续加强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推动各县(区)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加强对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师德违规、校园欺凌等事件的督导。(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制定《*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和纪律教育,用正反两面典型涵养优良师德师风;改革教师评价体系,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加强督导,建立教师、学校、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 建立教职员工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对新招录应聘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录用;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犯罪信息筛查,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及时解聘。加大对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网络保护 *.加强网络环境治理。开展“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并切实发挥作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推动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网络学习环境。(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网络监测管理。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等。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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