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高考》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政治常识 21 我国的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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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突破1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和国家机构的关系(1)从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的关系来说,国家机构的性质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即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同时,国家性质又通过国家机构的活动表现出来。具体地说,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讲的是阶级性问题,即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国家机构的阶级性,超阶级的国家机构是不存在的。同时,国家机构的活动又反映了国家性质。因为,国家并非抽象物,而是实体,除了军队、警察、监狱、法庭外,还有一套完整的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可以说,国家机构是国家的主要标志,国家机构的活动是国家行使权力、实行统治的表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中央国家机构中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全面地、直接地、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点。它由人民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广泛来自人民群众之中,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掌握国家的一切权力,当然它要受到人民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保证人民意志的实现,监督其他国家机关按人民的意志办事,人民也只有主要通过这种途径才能实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所以说,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机构,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2)从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的关系来说,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即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根据,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第一,国家机构的职能是和国家职能相一致的,国家机构是为执行国家职能、实现阶级统治而建立的,因此,国家机构的职权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是国家职能的体现。也就是说,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承担者,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第二,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应国家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就是说,伴随着国家职能的变化,国家机构相应地加以调整。第三,国家机构的设置除了直接由国家职能决定外,还因各国国情不同,国家机构的设置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我国中央军委的双重体制,“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既是国家的一个军事机构,表明军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表明军队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这种双重体制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2国家机构不同于一般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因为,国家机构是国家权力的体现者,其活动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都必须遵守国家权力机构制度的管理。另外,也不能把人民政协这一统一战线组织与国家机构相混淆。误区警示国家机构越少,越有利于行使国家职能解析: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职能又是由国家机构来执行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就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调整减少专业经济部门,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的表现。国家职能能否有效地实现,主要看国家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情,是否能提高国家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不能单纯看国家机构设置的多少。真题再现例题(2009上海单科,1,2分)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指整个中央一级的国家政权机关,而现在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指()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C国务院D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点评:在我国现阶段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指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机构。故选C。考点突破1关于我国的国家主席(1)它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国家主席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在职权上,不能超越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而且也不能与之平行或对立。(2)从表面上看,国家主席只是个人,但事实上它是一个国家机关,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所以,个人担任国家主席,绝不意味着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国家主席可以一个人“一言九鼎”,个人独断专行。(3)我国的元首制不同于其他实行个体元首制的国家。我国实行的是集体元首制,即国家主席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而是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行使职权。(4)国家元首的职权:国家元首有颁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荣誉授予权、外事权等。国家主席不参与国家的行政性工作,因此,他对全国人大不负行政责任。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家主席不参与制定法律,但公布法律必须经过国家主席,这项程序必不可少,否则法律就不能生效。国家主席不统率武装力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委主席直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因此,国家主席可以免去承担军事指挥和国防建设的实际责任。(5)任期:国家元首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全国人大的最高法律地位的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都不能超越它,也不能与它并列,不具有与它相同的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全国人大是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具有最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对全国人民负责并受全国人民的监督。第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废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三,全国人大产生其他最高国家机关。全国人大有权任免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有权任免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最高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其负责。第四,全国人大是决定全国重大问题的机关。第五,全国人大在国家生活中处于最高的监督地位,它负责监督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实施,其他各最高国家机关均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3我国中央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全国人大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区别性质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最高代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国家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职权或任务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颁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官吏,荣誉授予,外交活动,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法律和决议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工作,主要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地方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各种犯罪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安全,防御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侵略和颠覆产生方式由下级人大差额选举产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由国家主席提名后,经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总理,然后由总理组阁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联系1.从法律上说,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表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国家的根本政治权力,在整个国家权力的纵向体系中处于最高一级;在中央一级国家权力体系中,它处于核心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处于从属被领导地位。2.从组织上说,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所以全国人大是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直接源泉,其他国家机关只是根据它的意志和制定的法律进行具体行政管理或执法活动。3.从工作上说,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每年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并就某方面、某部门的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4.从行为上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他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全面的监督,这种监督包括: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领导人是否恪尽职守,是否违法、滥用权力和失职的行为等。5.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制约因素。如,最高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它们都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务。6.作为同级中央国家机关,任期都是五年。总之,中央国家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全国人大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权力是统一的,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一切国家机关活动的中心。我国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又存在着制约因素的,各国家机关按职权范围行使职责,不能逾越权限,否则就是越权或滥用权力。4什么是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人民法院为什么要独立行使审判权?(1)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有四层含义:第一,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离开法律规定讲独立审判。第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整体在行使审判权上是独立的,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既不是审判员独立审判,也不是合议庭独立审判。第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但并不排斥国家权力的合法干涉。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它的监督,当然,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并不是干涉人民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有权通过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抗诉的形式监督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第四,人民法院审判权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不排斥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如向法院推荐干部,而不是由党委包办审案等。(2)人民法院贯彻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可以使人民法院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独立活动,在审判工作中不受法律以外的任何势力(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影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决,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严肃性,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误区警示1把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等同于立法机关。解析:我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是立法机关。其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各总部、军兵种、军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和行政长官。2公安机关是我国的司法机关解析:司法机关是国家行使审判、监督守法的权力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就是法院,广义上还包括检察院等机关。公安机关是执行治安、保卫任务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属于行政机关系统。虽然它的工作决定了它具有一定的司法职能,并属于我国司法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毕竟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认为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真题再现例题(2009全国)2008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全国人大工作程序需要得到国家主席的认可国家法律只有经过国家主席签署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机构具有审查法律的权力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机构具有颁布法律的权力ABCD点评:本题应选D。在我国,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职权。国家主席发布主席令颁布法律,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主席的重要职权。因此正确。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任何国家机构的权力都不能超越它。将国家主席的权力凌驾于全国人大之上,因而是错误的。考点突破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既是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1)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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