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公司企业创新管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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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公司企业创新管理方案 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公司 企业创新管理方案 xxx投资管理公司 目录 一、 项目概况 2 二、 制度创新管理 5 三、 市场创新管理 12 四、 知识管理 20 五、 生存空间的选择 21 六、 方法和一般战略 21 七、 融资时需要准备的文件 22 八、 公司简介 22 九、 产业环境分析 23 十、 半导体衬底在可穿戴设备产业的发展趋势 24 十一、 必要性分析 24 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 25 十三、 项目风险对策 27 十四、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分析 29 劳动定员一览表 30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承办单位名称:xxx投资管理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xxx 4、项目联系人:杜xx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人为本,强调服务,一直秉承“追求客户最大满意度”的原则。多年来公司坚持不懈推进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我司将继续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客户以诚相待,互动双赢。 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 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44.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1354.0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521.3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2.05%;建设期利息345.2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2%;流动资金3487.4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33%。 (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21354.02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4308.45万元。 (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7045.57万元。 (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0100.00万元。 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4269.26万元。 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4239.71万元。 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2.35%。 5、全部投资回收期(Pt):7.05年(含建设期24个月)。 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9512.33万元(产值)。 (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 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24个月的时间。 二、 制度创新管理 (一)企业制度创新需解决的问题 企业制度创新是中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工作。在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企业制度创新的层次性 企业制度创新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需要各不同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形成“合力”才能完成。但是企业制度创新存在着多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在: (1)宏观层次上企业制度创新的时滞性。虽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中心,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宏观企业制度创新滞后,如干部任用制度、税收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是制约企业制度创新的根本原因。 (2)既得利益的干扰。各级政府因其对各自利益的不同考虑,限制企业制度创新,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手段干预企业,致使企业制度创新无法进行。这是阻碍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原因。 (3)平均主义思潮的残留。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内部一直实行平均的分配制度。各个层次企业制度创新必须协调理顺不同层次上的企业制度创新关系,消除各层次上的时滞,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制度创新外部环境,形成良性创新机制。 2.企业制度创新的变形 企业制度创新成果是用一系列制度固定下来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制度创新的,变形,即一种按照企业制度创新主体设计而形成的制度,在它产生的过程中,或者在它形成后不久,就发生了变化,同原来的设计有较大的差异,起不到它本来应当起的作用。例如,原来设计的股份公司既考虑股东的利益,又考虑公司法人的利益,并力求在经济发展中使企业,有较大的活力,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现同原来的设计有较大的出入;再比如企业管理创新中的人事制度的创新,目的是挖掘人力资源潜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生了变异。这些情况不一而足,这就涉及制度变形问题。如前所述,各个不同层次创新主体根据其在企业制度创新中所获得的预期纯收入来决定其参加程度,并有意或无意在执行中进行调整,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拉动,从而产生企业制度创新的变形。 (二)企业制度创新的管理 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可以综合地解决国有企业的一系列体制性矛盾,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机制,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是:资产所有者拥有公司的所有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为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监事进行监督,向股东会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提高公司效率,实现公司的经济效益目标。 目前,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由于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公司的运行机制和运转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只是一个空架子,“形备而实不至”。原有许多结构性问题、矛盾和弊病,在新的机制下依旧存在,突出表现在: (1)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不明确、运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 (2)董事会的作用未能真正发挥。董事会的重要职能是进行重大决策、推动决策的实施和选聘经营者,但是公司治理的这一重要制度安排往往无法有效落实。现实中,许多公司的董事会内部缺乏制约机制,代表大股东的董事利用优势地位,左右公司决策,影响了公司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经营层缺乏独立性。董事会成员与经营层高度重合,总经理没有充分、明确的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之间“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十分突出。 (4)监事会不能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者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但监事往往被视为领导职务和形式上的安排,监事会懂财务管理的人才甚少,形同虚设。 (5)“新三会”与“老三会”难以协调运作。职工参与经营管理的渠道不畅,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新机制运行不顺。 在分析这些问题的症结时,应该看到,制度创新不仅仅是一项新制度的引进或制定,其实际效果还要取决于这一制度的运行规则和运行程序以及与内外部环境的协调。实践证,明,仅有公司组织和实体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不够的,必须有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的支撑。 1.程序与程序创新 什么是程序?从法律学角度看,程序主要体现为主体按照一定的顺序、方式和手续来作出决定的相互关系,包括决定成立的前提和决定过程。实际上,程序是一种角色分派体系,程序参加者在角色就位之后,各司其职,互相间既配合又牵制,这即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精髓所在。程序的作用在于引导和支持主体权力的行使,协调各个权力之间的关系,防止滥用权力和出现错误,克服决定过程的任意性,通过决定前提和决定过程的合理性来保障决定的合理性。 在现代经济组织的复杂关系中,制度的推行是通过程序体系的严密化而实现的,程序的本质是使复杂变为有序,遵循程序行使权力。不仅如此,从程序入手还可以化解变动带来的冲突。新的制度为社会所接受和承认需要一个过程,在旧的机制废除之后,需要新的程序来消化矛盾。在变革过程中,更需要大力强调程序的意义。 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非没有程序,问题是这些程序太薄弱,不足以支撑整个制度结构。《公司法》对公司运作的程序只作了很少的原则性规定,甚至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策的方式都没有作规定。具体到各个公司,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能在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中对公司运作程序进行具体明确规定的,更为少见。由于国有企业传统管理重行政程序而轻法定程序的习惯影响,使得对于仅有的程序,许多人也设法规避或干脆不按章出牌。因此,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程序设置,必须加强并进行创新,使程序符合并承载新制度的功能要求,具有合理性、确定性和易用性。 2.职工持股制与企业制度创新 职工持股制度是一种由企业职工拥有本企业产权的股份制形式,在我国广泛存在的股份合作制就是这种制度的一种组织形式。职工持股制度起源于西方,一般被称为“职工持股计划”,是由美国律师LouisKelso在20世纪60年代最先提出的。可以说,职工持股制度在西方的发展历程并不长,但它带来的制度创新意义和显著的实际效果则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对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正不断深化的中国而言,职工持股制度在理顺产权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作用也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虽然中国的不少企业已经实行了职工持股制度,但职工持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结合具体企业的状况进行研究。 在我国建立职工持股制度的意义在于: (1)有助于企业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人力资源的配置存在着很大的自发性和无序性,而且劳动力技术水平越高,人才的流动性越大,并且出现了高科技人才向一般管理岗位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流动的现象。实行职工持股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人才流失的问题。在职工的参与下,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增加透明度,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得以真正形成,企业才可以真正形成凝聚力,职工都会将所从事的工作作为自己的一份事业。当职工的股份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增值时,职工会像关心自己的眼睛一样关心企业的发展,职工也自然会加倍努力工作,因为,企业的盈利能力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收益和退休后的养老保障。这时,职工更看重企业的长远发展,不会轻易离开企业。 (2)有助于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组建职工持股会,由持股会代表职工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使目前大多数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就可以有效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职工是企业的核心,企业管理的关键在于对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职工也最清楚企业的优势和不足,让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与此同时,职工在监事会的监督工作也能够落到实处。更为重要的是,让经理层持有较多的股份,既有利于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骨干的积极性。经理层在得到股份增值的激励时,也就不会钻企业的漏洞,为自己谋取利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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