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技术中心标准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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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技术中心标准化网络 中心机房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ZZCG2013S-GK-041 中 购 采 公开招标文件5 江 浙 地 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5 第四章 招标需求 1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6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 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ZZCG2013S-GK-041 二、 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 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 (万元) 使用单位 - 标准化网络中心机房 套 100 400 省教育技术中 心 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 级(含)以上资质。 四、 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7日(节假日除 处, 上午;9: 00-11: 30 时;下午 14: 30-17: 30 时。 2. 报名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浙江省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五、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2. 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商报名表下载网址: http: //www. zjzfcg. gov. cn/new/ “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 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25 0 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 电汇、支票、现金、网银方式交至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 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网银电脑打 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 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采购中心服务台开收据;若以现金方式交纳 的,请将交入银行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交至采 购中心服务台。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4794112101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26日9时前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密封 送交到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 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9月26日9时整在杭州市环城北路305 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 证明出席)。 九、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 zjzfcg. gov, cn) o 十、业务咨询: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孙晨; 联系电话:0571-88907712 传真:0571-88907751 一楼服务台联系人:陈彬菁 联系电话:0571-88907703. 0571-88907723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及 要 求 1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 2 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六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现 金形式交纳的,请将现金交纳至指定银行及帐号,凭银行回单到 服务台登记并领取收据。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 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 3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 当于2013年9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4 转包与分包:无。 5 现场踏勘:无。 6 演示时间:无。 7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8份。 8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公示于浙江省 政府采购网(http: //www. z jzfeg. gov. cn)并发布中标通知书。 9 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公告满7个工作日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 交入投标保证金时取得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到采购中心 服务台办理,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0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1 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合同履行完毕 (验收合格满12个月没有质量问题索赔)后5日内无息退还。 12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资信 及商务要求表。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14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的招标、投标、评标、定 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二) 定义 1.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 “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 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 材料。 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 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 服务。 (三) 投标委托 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 (四)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 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 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 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 质疑 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中心提出质疑。 2. 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 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 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 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七)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 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 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 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 组成。 1、资信及商务文件 A.资信文件: (1)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提供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 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B、商务文件: (1) 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 业绩等); (2)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 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 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 (4) 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 )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6) 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2. 技术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 (1 )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 (2 )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3) 设备配置清单; (4) 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5) 技术响应表; (6)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 (7) 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 (8)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9) 工程量/原材料、人工费清单(均不含报价); (10)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 报价文件: (1) 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2) 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报价汇总表必须由 相应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不 得出现价格信息,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二)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 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 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 投标报价 1.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 关附表格式填报; 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 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四)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 持有效。 (五)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 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网银 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 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 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采购中心服务台开收据;若以现金 方式交纳的,请将交入银行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前交至采购中心服务台。 3. 未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满七个工作日后可办理 退还手续,办理时需提供投标人开给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正式收 据。 4. 保证金不计息。 5. 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 //www. zjzfeg. gov. cn/new/ “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O 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 A、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 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B、 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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