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排污水排海管道建设项目环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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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目录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22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0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9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66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3七、结论.74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75附图 2 管道线路走向图.76附图 3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77附图 4 项目平面布置图.78附图 5 项目纵断面图.115附图 6 项目评价范围图.128附图 7 现场勘察照.129附图 8 项目所在水系图.130附图 9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131附图 10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132附图 11 项目所在地主体功能区划图.133附图 12 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134附图 13“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空间关系图.135附图 14 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136附件 1 营业执照.137附件 2 项目备案证.138附件 3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大亚湾第二条排海管线接纳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达标污水容量的复函.139附件 4 关于征求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排海管道路由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复函.141附件 5 关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排海管道建设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144附件 6 关于 关于出具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排海管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说明文件的请示的复函.145附件 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 2022 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2157 号).147附件 8 关于下达惠州市 2022 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惠市发改投资202240 号).150附件 9 委托书.153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排海管道项目项目代码2201-441323-04-01-198861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星明联系方式0752-8288667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至大亚湾区地理坐标起点:(北纬 22 度 52 分 54.946 秒,东经 114 度 36 分 16.782 秒),终点:(北纬 22 度 45 分 24.933 秒,东经 114 度 38 分 35.461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 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 134m2/长度 24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4506.3环保投资(万元)1525环保投资占比(%)10.52施工工期9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表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专项评价的类别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项目情况项目情况是否是否设置设置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力发电、人工湖、人工湿地、水库、引水工程、防洪除涝工程及河湖整治工程。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及水利、水电、交通等工程否2生态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及铁炉嶂森林基本农田及铁炉嶂森林公园公园是是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多用途、通用码头建设工程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属于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及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工程否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规划情况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审查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办会函20205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惠市环函2020590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2.9.2.2 污水排除规划排海管线规划路:由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沿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石化大道敷设,管径DN1000,全长约26公里,采用加压输送,最终并入大亚湾石化区排海管道深海排放。3本项目设计管道起点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大亚湾石化园区排海泵站。管道走向为沿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排水沟/截水沟至防护栏1m空地处埋地)东侧向南敷设至石化大道,沿石化大道南侧向西敷设至东环路,沿东环路东侧向南敷设至排海泵站。管径DN600,管道总长度24km,采用加压输送,项目优化线路,减少路线长度,及选用适合管径等。综上,项目总体与综上,项目总体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1 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工程为管道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9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1.2 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一)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二)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本项目沿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建设,根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惠州湾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惠市自然资函20201983号),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项目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并已列入 2020 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属可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为了尽量减少因公路占地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切实4保护基本农田,在项目征地中应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 号)等法规规章的要求,制订补偿标准,工程沿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跟踪检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情况,严格兑现补偿费用,不得侵占、挪用,并落实安置措施。本项目依托的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已开展办理用地预审及基本农田调整手续,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路段必须在相应的基本农田调整相关用地手续完成后方能施工。故本项目符合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要求。1.3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的相符性分年修订版)的相符性分析析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表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符性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符性一览表条例条例内容内容本项目本项目相符性相符性第六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根据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惠府函2022184号),取消鱿鱼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符第六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相符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相符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相符综上综上,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年修订版)5相符。相符。1.4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详见下表。表表 1.4-1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相符性情况一览表规划相符性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内容内容本项目本项目相符性相符性1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散体物料运输车辆 100%实现全封闭运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施工工地扬 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建立完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和污染天气扬尘污染应对工作机制。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控要求。加强堆场和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控制,对煤堆、料堆、灰堆、产品堆场以及混凝土(沥青)搅拌、配送站等扬尘源进行清单化管理并定期更新。加强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加大露天焚烧清扫废物、秸秆、园林废物等执法力度,全面加强露天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项目施工期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7 个 100%要求采取防治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及排放,要求施工运输车辆100%密闭。相符2严格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空间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之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项目不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相符1.5 与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与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与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详见下表。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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