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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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通用16篇) 【篇1】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3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 零距离 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 放管服 ,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3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 回头看 、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 绿色通道 ,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篇2】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 (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 1、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及时报备。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4)行业禁令制定。 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5)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6)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2、强化工作执行 (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 双公示 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 放管服 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 一招鲜 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 一招鲜 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营商环境协同力 7、创新监管 (19)明确任务要求。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办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晰。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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