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白蛋白公司信息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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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人血白蛋白公司信息与沟通 人血白蛋白公司 信息与沟通 目录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 二、 产业环境分析 3 三、 血制品行业渠道空间 4 四、 必要性分析 5 五、 举报人保护制度 6 六、 举报投诉制度 9 七、 信息控制 13 八、 沟通控制 23 九、 SWOT分析 26 十、 项目风险分析 36 项目风险对策 39 (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39 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9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 (二)核心人员介绍 1、白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龚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杜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4、张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彭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二、 产业环境分析 从国内看,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趋势更加明显。消费升级加快,市场空间广阔,物质基础雄厚,产业体系完备,资金供给充裕,人力资本丰富,创新累积效应正在显现,综合优势依然显著。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不断成长壮大。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释放新的动力、激发新的活力。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面临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等多重挑战。有效需求乏力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传统比较优势减弱,创新能力不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金融风险隐患增大。农业基础依然薄弱,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商品房库存过高,企业效益下滑,债务水平持续上升。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空间开发粗放低效,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然不足,收入差距较大,人口老龄化加快,消除贫困任务艰巨。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增多,国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难度加大。 三、 血制品行业渠道空间 从产业链来看,血制品生产企业价值占比高。血制产品来源于血浆,血制品企业向上游采浆端的议价空间有限。另一方面,目前血制品销售环节较短,渠道空间较小;以人血白蛋白为例(10g)为例,其出厂价通常在300-330元之间,其终端价通常在380-400元之间,扣除税款及配送费用后,渠道空间较小。 两票制后企业渠道管理能力日益突出。两票制缩短了血制品销售流程,生产企业一方面需要担负更多销售推广工作;另一方面,两票制也收窄了产品的进院通道,削弱了生产企业对下游的议价能力,企业的渠道管理需更精细。 血制品院外销售以白蛋白、静丙为主。从品种来看,血制品在院外渠道销售以白蛋白、静丙等大品种为主,因子类产品院外销售较少。以广东联盟地区集采的定点零售药店报量为例,白蛋白、静丙的报量远超因子类产品。从院内外占比来看,估计白蛋白整体的院外销量占比不低于院内,静丙的院外销售比例较白蛋白更低。各企业的院内外占比与其产品销售策略、品牌知名度相关。 血制品院外销售向规范化、可追溯的方向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11月底发布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药品经营企业应核定经营类别及具体的经营范围。按照这一办法,只有经营范围中明确包含生物制品的零售企业可以销售血制品。未来血制品院外市场有望进一步提高药品可追溯水平。 四、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 举报人保护制度 1、举报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如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制度、举报人面临人身威胁与财产损失时的救济制度、用于补助与鼓励举报人的基金制度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 (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部门和员工; (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 (4)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 2、投诉举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妨碍办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查处投诉举报事项。接收及办理投诉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工作准则。 (1)接收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在能够保密的场所进行,专人接谈,无关人员不得旁听和询问。 (2)投诉举报信件的收发、拆阅、登记、转办、保管和面述或者电话举报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严防泄露举报内容和遗失举报材料。 (3)投诉举报材料不准私自摘抄和复制。 (4)调查被投诉举报人或被投诉举报单位的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投诉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出示投诉举报材料。 (5)不得将本单位办理投诉举报的内部研究情况透露给投诉举报人,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投诉举报内容。 (6)不得扣压、隐匿或私自销毁投诉举报材料。 (7)不得刁难、威胁投诉举报人。 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关键在于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控制知晓者的范围,并明确知晓者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当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时,应该及时干预,并给予严格惩处。当然,对借投诉或举报之名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投诉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投诉举报人保护措施 (1)保护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循保密、奖励和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各部门及子公司都必须正确对待投诉举报人依法举报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3)严禁将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和投诉举报内容透露给被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单位:被投诉举报人是单位负责人的,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转给该负责人所在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时,除征得投诉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 (5)投诉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负责单位或上级主管反映。所谓打击报复,是指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单位实施的侵害投诉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利的行为。 (6)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行为包括纵容、包底或收买、指使他人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 (7)投诉举报人因投诉举报而受到纪律处分以及其他不公正待遇的,应按照管辖权限予以纠正,或建议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及其上级单位予以纠正。投诉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因投诉举报造成投诉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名誉、财产受到侵害的,应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投诉举报人也可向法院起诉。 六、 举报投诉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投诉是信息沟通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信息自下而上沟通的重要形式。企业员工处于经营活动的第一线,能够及时发现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和缺陷以及舞弊行为,并能就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为此,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一)投诉举报范围及管理职责归属 1、投诉举报范围 投诉举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收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企业合法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贪污、挪用、盗窃企业资产; (5)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6)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 (7)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以权谋私; (8)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经济行为以及使员工个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2、管理职责归属 一般而言,企业内部审计、监察等部门是投诉及举报人保护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实名或匿名投诉举报,并根据需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2)书面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3)对接受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4)对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人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时应当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当事人、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人的具体投诉要求,并应同时提供投诉举报人利益或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以及与投诉举报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企业应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凡实名投诉举报的,审计、监察部门将严格保密并以适当的方式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三)投诉举报处理程序 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诉举报时投诉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审计、监察部门接收工作人员应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记录。投诉举报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利用投诉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实名投诉举报,审计、监察部门自接到投诉举报后两个工作日内报总经理;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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