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

上传人:陈****2 文档编号:332160188 上传时间:2022-08-25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52.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_范文(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泓域/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电化学冶金阴极项目风险管理方案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风险形成的机制3二、 衡量对待风险的态度6三、 对待风险的态度和行为7四、 责任损失度量8五、 人力资本损失度量12六、 纯粹风险管理17七、 人力资本风险18八、 财产损失风险20九、 风险管理决策的含义和内容22十、 风险管理决策的意义和原则23十一、 公司简介28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29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29十二、 产业环境分析30十三、 行业基本概念33十四、 必要性分析35十五、 进度计划3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36十六、 投资计划方案37建设投资估算表39建设期利息估算表39流

2、动资金估算表41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42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43一、 风险形成的机制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促使和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条件,它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根据风险因素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有形风险因素和无形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是指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物理性风险因素。例如,建筑物的结构及灭火设施的分布等对于火灾来说就属于有形风险因素。而无形风险因素是指文化、习俗和生活态度等非物质的、影响损失发生可能性和受损程度的因素。无形风险因素主要与人的行为有关,所以也常将二者称为人为风险因素。在对风险进行管理时,不仅要注意那些有形的危险,更要严密防范无

3、形的风险隐患。根据风险因素的来源,可以将其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无数的外部和内部因素驱动着影响战略执行和目标实现的事项,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管理当局应当认识到了解这些外部和内部因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事项类型的重要性,外部因素及其相关事项主要包括:经济因素、自然环境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技术因素等;而内部因素相关事项则主要包括基础结构、人员、流程等。识别影响事项的外部和内部因素对于有效的事项识别是很有用的,一旦确定了起主要作用的因素,管理当局就能够考虑他们的重要性,并且集中关注那些能够影响目标实现的事项。2、风险事项事项是源于内部或外部的影响战略实施或目标实现的事故或事件。它可能带来

4、正面或负面影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而风险事项是造成风险损失的偶发事件,又称风险事件。风险事项是造成损失的直接或外在的原因,它是使风险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以至引起损失结果的媒介,是从风险因素到风险损失的中间环节,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项的发生才有可能导致损失。例如汽车刹车失灵造成的车祸与人员损伤,其中刹车失灵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项。如果仅有刹车失灵而未发生车祸,就不会导致人员伤亡,又如,一段河堤年久失修,经不起洪水的冲击,但如果这个区域没有大暴雨也不会导致水灾损失。除了识别主体层次的事项之外,还要识别活动层次的事项。这样有助于将风险评估集中于主要的业务单元或职能机构,例如销售、生产、营销

5、、技术开发以及研究与开发。有时风险因素与风险事项很难区分,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是风险因素,在另一条件下则为风险事项。如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项;若冰雹直接击伤行人则它就是风险事项。因此,应当以导致损失的直接性与间接性来区分,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风险事项,间接原因则为风险因素。3、风险损失风险损失则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消失。显然,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损失是经济损失,即必须能以货币来衡量;另一方面,损失是非故意、非预期和非计划的。上述两方面缺一不可。如折旧,虽然是经济价格的减少,但它是固定资产自然而有计划的经济价

6、值的减少,不符合第二个条件,不在这里所讨论的损失之列。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前者指直接的、实质的损失,强调风险事项对于标的本身所造成的破坏,是风险事项导致的初次效应:后者强调由于直接损失所引起的破坏,即风险事项的后续效应,包括额外费用损失和收入损失等。风险本质上就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项和风险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这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风险因素增加可能产生风险事项,风险事项则引起损失。换句话说,风险事项是损失发生的直接与外在原因,风险因素为损失发生的间接与内在原因。三者的串联构成了风险形成的全过程,对风险形成机制的分析,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安排都以此为基础。二、 衡量对待风险

7、的态度根据衡量角度的不同,主要有两种衡量对待风险的态度的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建立在标准赌博这一概念基础上的,它从经济上衡量对待风险的态度。第二种方法是指一些衡量技术,它们并不是从经济的角度来衡量,更注重研究个人是如何认识风险的。对于风险管理来说,后一种方法可能更为重要。1、标准赌博衡量法假定抛硬币打赌:抛到硬币正面,可赢得40元;抛到硬币反面,则什么也得不到。这是一个简单的50%对50%的赌博,也即是赢得40元和什么也得不到的概率各占一半,再假定现在用一笔钱来代替这个赌博。换句话说,要么参与这个赌博,要么获得一笔钱,二者择其一、问题是要放弃赌博,至少应获得一笔多大数额的钱呢?对每个人来说都有一个

8、特定的数额,接受这笔数额的钱和参加赌博对他们来说是无差别的。这笔数额即是赌博的等价物,通常被称为确定等价物。我们根据不同的人对同一个问题的回答所得出的确定等价物的数额把这些人进行归类。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估测出每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数学上的合理答案。这个数学上的或者客观的正确答案是以期望值为基础的。上例中,赌博的期望值为20元,也就是说50%的机会可赢得40元,另外50%的机会什么也得不到,因此在长期内就可希望获得20元,如果一个人愿意接受的数额小于这个期望值,那么他就更偏好于稳定,而如果一个人要求的数额大于这个期望值,那么它就属于风险承担者。2、技术衡量法标准赌博衡量法在风险管理中的运用是

9、有限的,而技术衡量法对于风险管理就有更多的实践指导意义。许多技术都是通过考察个人对某个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判断,来研究个人对风险的态度。例如,列举各种可能致死的原因,要求人们判断有多少人死于这些原因。这样我们不仅可以发现哪些原因没有得到正确的评价,还可以发现哪些人的估计不准确。分析比较员工所认为的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实际的事故发生率,为安全工作或事故防范工作提供更适合的目标。三、 对待风险的态度和行为风险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对无所不在的风险,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出选择。应对风险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有些人自愿承担风险,选择危险的职业;也有些人很少冒险,选择稳定的工作,并购买保险

10、。在保险的专业术语中,上述两类人分别被称为风险偏好者和风险回避者。简而言之,对待风险的态度因人而异。各人应对风险均有自己的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没有优劣对错之分,同样,用风险偏好者和风险回避者来形容企业也是恰当的。一些银行承担的贷款风险比另一些银行承担的要高,一些石油公司在钻井决策上比别的公司更倾向于冒险,一些出口商与那些高风险国家进行贸易,而另一些出口商却不愿与这些国家有贸易往来。在风险管理中应该把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结合起来考察。例如,从个人角度出发,面对人身伤害风险时,个人必须决定是否使用保护设施,是否戴安全帽,是否使用安全屏障等。而从企业角度出发,企业不仅要考虑员工的人身伤害,还必须考虑

11、企业全部的风险成本。行为是人们的态度与所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环境允许我们做想要做的事,那么我们的行为就能准确地反应态度。否则,环境可能引起人们的行为和态度不一致。就风险管理而言,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对人们的态度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的环境。不论发生什么风险,我们都要以某种方式加以解决,因而预先确定人们面对风险采取何种态度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避免将那些想要规避风险的人置于需要承担风险的位置。四、 责任损失度量法律责任中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相应的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界定,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依据合约规定界定责任方的责任大小,因此本章的责任损失度量是指民事侵权责任损失的

12、度量,侵权责任损失主要是指企业依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大小而承担的经济赔偿,以及相应的诉讼费、辩护费等法律费用支出。损害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一种后果,具体表现为受害人的死亡、人身伤害、精神痛苦以及各种形式的财产损害,相应的赔偿原则因损害类型而异。1、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其财产受到侵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它是可以用金钱的具体数额加以计算的实际物质财富的损失。第一,财产损害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直接损失是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所直接造成的被侵权人的财产减少,如侵犯财产权而造成的财物的

13、损坏、灭失,都属于直接损失,都应当全部赔偿,间接损失原则上也应当全部赔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被侵权人本应当得到这些利益,只是由于侵权人的侵害才使这些可得利益没有得到。这种损失虽然与直接损失有些区别,但这种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实质上并没有区别。对于间接损失如果不能全部予以赔偿,被侵权人的权利就得不到全部保护,同时侵权人的违法行为也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因此,间接损失也应当全部赔偿。这里所说的间接损失,是客观的、实际的损失,是有切实依据的可得利益损失,并不是主观臆想的损失,对于这样的损失,必须予以全部赔偿。第二,需要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

14、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体现的就是赔偿合理损失,按照这一规定,计算财产损失的基本方法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这个方法基本可行,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低而案件审判时市场价格较高,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就对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不利。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高而案件审判时价格较低,则这样的计算方法是比较合理的。对此,应当着重解读后一个说法,即“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可以采取实事求是的方法确定损失范围,确定赔偿数额。第三,实行损益相抵。实行全部赔偿,必须从全部损失中扣除新生利益,实行损益相抵。对此,

15、应当依照损益相抵原则,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对其相抵以后的损失额,予以全部赔偿。第四,财产损害赔偿是否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专家对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应当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进行了研究,最终立法没有采纳,但这种规则是应当考虑的。例如,沈阳故宫门前上马石毁损案中,上马石被新手司机在倒车中撞折,经过鉴定,损失达数千万元之多,但侵权人无此巨额利益的损害预期。北京市植物园试验栽培的葡萄被他人偷吃,损失价值也达数千万元,侵权人也无此预期。如果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亦不公平。如果适用预期利益损失原则,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则较为稳妥。故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将来在司法解释中解决。2、非财产损害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所造成的物质机体的损害,根据损害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般伤害、残疾和死亡三种类型。无论是一般伤害、残疾还是死亡,均属于对他人身体的损害。因此,人身损害的赔偿首先涉及的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然而,人身损害不能仅以受害者遭到损害的物质机体本身的价值作为赔偿的确定标准,还应考虑受损机体得以恢复所需的全部费用。(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是指当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时精神上的痛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