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文职人员辞职汇报(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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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文职人员辞职汇报(多篇)推荐第1篇:公安局文职人员 公安局文职人员 公安文职人员的工作现状及改进对策 为有效缓解辽宁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节约用人成本,辽宁省公安局于2022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然后分配到市局及各分局,各个派出所,其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安队伍注入了新活力。谈谈目前文职人员的工作现状及如何更好地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出最大的功效的一些看法。 公安文职人员的现状 人员素质要求高,福利待遇相对低,难以留住人心。从某种程度上讲,文职人员的个体素质要求接近于一般民警。就工作量而言,文职人员除正常上班外,还要单独值班,加班的,但工资福利待遇相对较低。一般岗位文职人员一

2、年的经费开支:工资:500元/月126000元,计划生育奖:无,季度奖:无,年终奖:无,社会保险:无,服装:1000元,考勤津贴:无,某个县城的工资待遇,远远低于普通民警工资,也低于镇政府合同工工资,与治安联防队员工资基本持平甚至低于,文职人员没有伙食补助、加班费等。随着物价水平的暴涨,收入过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的需求,这就大大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难留住人心。 文职人员数量少,工作分散,做事较杂,绩效考核难。招收文职人员是为了缓解当前警力不足的一项新尝试,作为发展才三年的新鲜事物,队伍人数相对较少,主要分配在办公室、刑警队、户政股、各派出所,每个派出所分配人数一般是1-2人,还有一些部门没有

3、文职人员。由于工作岗位不尽相同,考核标准难以统一,故制定绩效考核标准难。同时,文职主要是协助民警从事文字录入、内勤等工作,工作内容过于雷同,工作比较繁杂,难以设计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指标,考核细则难以量化。加上文职人员在不同的部门,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缺乏比较,部门主义在考核中的各档次的比例确定上往往造成不小的干扰,在加上一年的信息化建设。默默地做出了不少贡献。 激励奖惩机制不完善,难以调动积极性,所有文职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往往容易产生“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的心理,特别对一些表现优秀的文职人员积极性造成一定影响。除去工资外,可用于直接物质奖励已所剩无几,难以实现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

4、钩,考核的激励和杠杆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职业没有上升空间,难以激发工作热情。文职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基本上都是目前因警力不足或人手十分紧张的岗位,没有做到定岗、定职、定责,只要有人用就行,把文职人员定位于民警工作的“帮手”、“服务员”和部门“勤杂工”,无法从根本上为文职人员设计多样化的职业上升通道和发展空间,文职人员不能像民警(或企业人员)拥有职务、级别的晋升,这让文职人员看不到晋升机会和成长机会。没有明确的职业目标,对个人的前途感到迷惘,自信心不足,就会逐渐丧失对自身工作的热爱和对专业领域的钻研精神。 改进目前文职人员现状的措施 提高福利待遇,提升工作动力,从源头上提高文职人员素质。因此,市是否

5、可出台一项政策性规定,由镇委镇政府给予一定的福利补助,使文职达到相当于镇政府职工的福利待遇标准。加大地区补助,适当增加文职人员的奖励资金。这样确保了合同制的文职人员劳有所得、劳有所值,从而大大的调动了他们的积极,使他们能安心本职、努力创业。 建立考评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在制定考评标准中,要讲求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既使不同岗位的文职人员具有可比性,又能确实体现其工作实绩,以有效调动文职人员积极性。要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对一些表现突出的文职人员适时给予奖励。 推荐第2篇: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政策问答 一、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文职人员”)的概念是什么? 答:文职人员是

6、地方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考上文职人员后,将来是否可以直接转为人民警察? 答:不可以。公务员招录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其程序和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文职人员如有意成为人民警察,必须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并达到我局新警录用的条件,才能予以录用。 三、文职岗位分为哪几类?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答:文职岗位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 技术保障类岗位主要从事技术服务、科技设备维护等工作,

7、对工作人员有一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对人、财、物的辅助性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行政事务类岗位主要从事行政、文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对工作有较高的熟练程度,注重操作性。 四、文职人员采用什么形式的用工制度? 答:文职人员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招聘的文职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派遣公司为文职人员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使用。文职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文职岗位工作时间如何规定?是否需要加班? 答:文职岗位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

8、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部分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加班。 六、对文职人员的薪酬福利有何规定? 答:文职人员的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医疗、补充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文职人员试用期满后年收入不低于36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年休假、婚假等带薪假期。 七、本次文职人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答:本次文职人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呼伦贝尔人事考试

9、信息网: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七)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至1993年9月1日出生); (九)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和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证书、技能和工作经历(详见招聘简章); (十)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市公安局政审且政审合格

10、。 八、文职人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考试、体检和政审、聘用。(详见招聘公告)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下载准考证。 考试。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考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形式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其中,客观题内容涉及考生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主观题则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文字材料的阅读、分析、概括、提炼和加工等环节,着重考查考生的阅读能力、概括能力

11、、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部分岗位需要参加具体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政审。由具体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组织实施聘用。通过考核的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包括相应附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初次上岗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应通过岗前培训。 九、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 答: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后,在报考的岗位中按一定比例综合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20% 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其中,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含3人),增加1人

12、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 参加体检人员由具体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组织心理测试和政审,最终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聘用人选。 十、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笔试考试准考证和报考单位下发的有关证明资料。 十一、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明,同时,要及时与考试机构联系。 十二、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

13、在招聘的各环节,违反诚信原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推荐第3篇:东营市公安局公安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东营市公安局公安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市编制、人社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安文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属非在编雇佣人员,是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

14、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设置)。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4、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有流氓偷盗、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9、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合做公安文职的。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50人,其中,东营市公安局招聘35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招聘10人,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招聘5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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