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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莱州市朱桥镇招莱水泥制品厂年产五千吨建筑材料添加 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莱州市朱桥镇招莱水泥制品厂编制日期: 202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莱州市朱桥镇招莱水泥制品厂年产五千吨建筑材料添加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8-370683-04-03-73036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 (自治区) 烟台 市 莱州 县 (区) 朱桥镇 乡 (街道)河西村西 280 米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20 度 5 分 25.861 秒, 37 度 21 分 42. 11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
2、3024 轻 质 建 筑 材 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55、石膏、水泥制 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 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元)50环保投资 (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5102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按
3、照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版) 规定,莱 州市朱桥镇招莱水泥制品厂年产五千吨建筑材料添加剂建设项目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 、“淘汰类”项目, 属允许建设项目,且项目已在莱州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为 2108-370683-04-03-730366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规定。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本项目不属于 限制发展产业、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 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 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工产业2010第 122 号)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
4、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2 、与烟政发20217 号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要求切实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 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 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 环境质量。烟台市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发布了烟台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 (烟政发
5、20217 号) ,本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如下:(1)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 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2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政发【2021】7 号) ,烟台市陆域生态 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478.59 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不低于 3551.57 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 积不低于 1983.02 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 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 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
6、海岛、河流、湿地、林地、 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莱州 市共有五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烟台莱州湾金仓湿地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6-B1-01) 、烟台莱州坎上/狍猱/赵家水 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6-B1- 12) 、烟台莱州、招远北 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6-B3-01) 、烟台莱州西部 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6-B3-02) 、烟台莱州大基山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6-B4-06) 。本项目具体位置为 (北纬 372142. 116
7、,东经 120525.861) 附近,对照烟台市生态红线规划图 (详见附图 4) ,本项目不在 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距离最近的“烟台莱州、招远北部沿海 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6-B3-01) ” ,距离约 8 公里。(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 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政发【2021】7 号) ,到 2025 年,市 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 表水考核
8、断面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 优良水体比例达到 63.6%;入海河流消除劣类;近岸海域水质 3 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97.6% 。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 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6%以上,污染地 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 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 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 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
9、管控方案的通知 (政发【2021】7 号) ,到 2025 年,全 市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量总耗及强 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试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 量及强度“双控” ,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 17.01 亿立方米以 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 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 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 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 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
10、。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 源,项目建成后通过多方面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 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 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政发【2021】7 号) ,烟台市环境管控 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4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河西村西 280 米,规 划属于莱州市朱桥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 4。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相关要求,项目于 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
11、析如下:表 1-1 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情况表管控 维度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 布局 约束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 管控单元生态环境总 体准入条件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 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 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 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 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 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 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 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 境质量明显改善。 2. 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环境超 标控制单元以及城镇建成区或人 口集聚区域,加快推进现有污水
12、 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对现有 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全面截污和 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 实行雨污分流,超标单元还应推 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 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和提标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达标排放。项目无燃煤设施。严格 落实了总量控制等制 度。项目采用合理的废 气处理措施,确保相关 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1.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 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 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 境风险。项目建立了完善的风 险防范措施。废气处理 措施合理有效,有效的 减少废气中相关污染 物对周围环境的影
13、响。符合 5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1.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大 资源和产业整合力度,促进企业、 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 供、资源共享,构建企业小循环、 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发展模 式,打造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 2.制定切实可行的再生水供水目 标,实现再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提高雨水利用行业科技水平。项目采用了清洁生产 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 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 的产生量、排放量应达 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 料。符合3 、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河西村西 280 米 (见附 图 1) ,根据企业提供的用地材料,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根据
14、朱桥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建设预审意见函 (见附件) ,项 目所在地符合朱桥镇区域规划,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 止类,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4 、生态保护水源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10 124 号关于烟台市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莱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 括小沽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赵家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临疃 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庙埠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坎上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狍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东朱宋水 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且无废 水外排,项目运行对饮用水水源地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