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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 1 万吨烘干辣椒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金乡县佳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1 万吨烘干辣椒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2-370828-04-01-30036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霄云镇韩楼十字路口西路北地理坐标E: 116 度 25 分 15.887 秒 N: 34 度 55 分 6.88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一、食品制造业 14 调味品、发酵制 品制造 146建设性
2、质新建 (迁建)O改建O扩建O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O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O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O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 部门 (选填)金乡县行政审 批服务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202-370828-04-01-300365总投资 (万元)3550.0环保投资 (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 (%)0.6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O是已安装部 分设备,处罚用地 (用海) 面积 (m2)13320.0文号: 济环金罚 字 202221号,见附件。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
3、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 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的规定。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济政字202127 号) 要求,加快推进落实“三线一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 “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1)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
4、制性严格保护 的区域。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 通知 (济政字202127 号) 可知,本项目最近的优先保护单元为金乡县金水湖国家级湿 地公园 (代码 ZH37082810002) ,位于厂区西北方向约 22.3km 处,本项目位于山东省 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韩楼村,具体地理位置为:东经 116.421、北纬 34.918,不在 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范围内,符合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定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 质量的
5、基准线。环境质量事关民生幸福,环境质量的底线就是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 全为目标,维护人类生存基本环境质量需求的底线和保障线。具体而言,环境质量底 线应涵盖以下 3 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消除已有的劣质化环境;二是严格遵守执 行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基本要求;三是保障环境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 内。项目与大气环境质量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 局发布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污染物浓度情况,金乡县2020 年 1 月至2020 年 12 月,PM10、 PM2.5 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
6、,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金乡县地处我国的北方 地区,干旱少雨、风沙较大; 由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涉及方面比较广,影响因素比较 复杂,建议评价区域采取以下措施;植树造林、绿化环境;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2有效利用率;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逐步改善空气质量。项目与水环境质量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地附近为白马河,最终汇入老万福河,根据山东省省控地表水水质状况 发布网站,老万福河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金乡县政府网公布的 2020 年第四季度
7、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 下水环境良好,可以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类标准。项 目生产车间等进行硬化,用防渗材料进行防渗,且项目无废水产生,对周围地下水环 境影响很小。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 类标准,通过 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该项目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 线造成影响。(3) 资源利用上线构建自然资源利
8、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对传统发展理念扬弃; 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构筑起自然资源生态系统的 规模和配比;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对自然资源开 发利用进行经济学分析;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加 快政策法律制度建设;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发掘 “大数据+互联网”的功效,实时自然资源承载力预警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构建自然 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快国土空间绿色治理行动。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的电、水等能源,整体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而言较小,不属 于高耗能行业,项目位
9、于金乡县霄云镇韩楼村,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 少,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要求,所有负面清单中项目均禁止投资。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3云镇韩楼村,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的通知 (济政字202127 号) ,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不在该功能区负面清单内, 项目与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下表。表 1-1 与济政字202127 号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 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省市县ZH37082830002霄云镇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一般管
10、控单元文件具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 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 高效发展。2.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本项目位于霄云镇韩 楼村。 2.本项目符合当地开发 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 严 格 执 行 山 东 省 区 域 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2376-2019) 排放要求,SO2 、NOx 、烟粉尘、
11、VOCs 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 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3.对于煤炭行业,按照煤炭行业的导则标准,完善治污设施,采 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1.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2.本项目涉及少量恶臭 气体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排放,废气排放符合要 求。 3. 本项目建设封闭式车 间,定时道路洒水抑尘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进入输水干线的机动船舶,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止污染的设备和 油污、垃圾、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储设施,并制定船舶污 染事故应急预案。2.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12、本 项 目 不 涉 及输 水 干 线,执行当地重污染天 气应急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 开采地下水。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 要求。1.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 水,不属于高耗水项目, 不开采地下水。 2.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为 燃料,不属于高耗能产 业。符合3 、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 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
13、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 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 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 手续。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4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 理相关手续。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 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经核查,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韩楼村 (地理位置见附图 1) ,用 地符合当地规划,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批或禁批范围,镇政府证明文件见附件。4 、选址合理性
14、分析本项目选址在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韩楼村,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内部改造。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小;项目周围具有水、 电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本项目用地符合当地规划,故本项目选址合理。5 、与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 大气2021104 号) 符合性分析表 1-2 与环大气2021104 号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实 施 范 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 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 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 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 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 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 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 信阳、周 口、驻马店、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 宝鸡、咸阳、渭南市 (含韩城市) 及杨凌示范区。江苏省徐州、连云港、宿迁市,安徽省淮北、阜 阳、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