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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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管理,推进水土保持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一、信用信息范围一、信用信息范围(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包括生产建设单位,以及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等单位和相关人员。(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的配套实施办法;负责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档案的登记管理;负责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的公示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

2、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行使水行政职能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推送、公开等。(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信息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行使水行政职能的部门)在依法依规履职过程中形成或者获取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基础信息是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的法人注册登记相关信息,包括法人名称、经营范围、从业人员信息、资质信息等。行政许可信息是指生产建设单位取得的水土保持方案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

3、息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行使水行政职能的部门)在开展审查审批或者监督检查中形成的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的结论性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是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因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其他信息是指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有关的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二、信用信息采集二、信用信息采集(一)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等单位应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表(见附表 1),统一纳入信用档案,作为信用监管的基本

4、信息依据。(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基本信息表(见附表 2)。(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行使水行政职能的部门)应当将行政许可、开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于每月 25 日前上传至青海省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群,纳入全省信用档案。三、三、“两两单单”列入问题情形列入问题情形(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存在下列问题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1.生产建设单位:“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批先变”“未验先投”的;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监测、监理工作的;水土保持工程、植物、

5、临时措施落实不足 50%的;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自主验收的。2.方案编制单位:1 年内有 2 个及以上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审查审批的。3.方案技术评审单位:因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技术评审,评审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未被准予许可的。4.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作出验收合格结论的。5.监测单位:迟于合同规定 6 个月以上未开展监测工作的;同一项目的监测季报 2 次未按时提交的;监测季报三色评价和总结报告结论与实际不符的。6.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予制止和督促整改的;对未批先弃、乱弃乱倒、顺坡溜渣、随意开挖等未予制止和督促整改的。7.设计单位:未按水土

6、保持方案和设计规范开展设计,擅自降低防治标准等级的。8.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落实到位不足 50%的;未按照监督检查、监测、监理意见要求对未批先弃、乱弃乱倒、顺坡溜渣、随意开挖等问题进行整改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列入情形。(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1.在“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内再次发生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情形的。2.作出不实承诺被撤销准予许可决定的。3.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等工作及相关技术成果中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4.被实施水土保持行政强制的。5.拒不执行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

7、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列入情形。四、四、“两单两单”认定认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谁监管、谁认定”的原则,根据方案审批、跟踪检查、验收核查、举报线索处理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实施的水土保持行政强制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确定拟列入“两单”的市场主体名单。(针对同一项目同类问题,按照不重复认定原则处理)。拟列入“两单”市场主体名单,由认定部门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告知相关市场主体。告知信息应当包括列入问题情形、列入依据、列入部门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等(告知参考式样见附表 3)。市场主体对被列入“两单”有异议的,应当自知悉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及相关材料。认定部

8、门应当组织复核,申辩理由不成立或者逾期未提出申辩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参考式样见附表 4)。不适合公开的生产建设项目不纳入“两单”管理,对其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五、五、“两单两单”报送报送和公开和公开“两单”结合监管工作随时认定,认定后逐级报送。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两单”,应当自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当日内将 PDF 版公告报送至青海省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群,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级水利建设监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起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作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含市县认定)的“两单”,应当自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正式签章函报水利部,在全国水利建设

9、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两单”,应当同步向同级政府信用网站推送。“两单”公开期限均为 1 年,自信息公开之日起计算,公开期满后自动退出。“黑名单”公开期限内市场主体再次发生列入“两单”情形的,公开期限延长 2 年。市场主体对列入“两单”进行申诉、复议或诉讼的,申诉、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对“两单”信息的公开。申诉处理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停止执行的除外。六、六、“两两单单”应用应用对列入“两单”的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确定的监管措施实施信用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

10、,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其从事水土保持活动的,同时可采取以下措施。1.不得向该市场主体购买服务。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3.纳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核查范围。4.限制参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选。5.限制享受水土保持财政资金补助等政府优惠政策。列入“两单”的市场主体涉及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从重作出行政处罚。对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记录良好、三年内未被列入“两单”且未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可享受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确定的激励或褒扬措施。七七、工作要求、工作要求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信用监管情况进行

11、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发现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部门要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作为落实强监管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分工,敢于较真碰硬,依法依规严查严管。水土保持信用监管推进情况于年底前逐级报送,并纳入对各级政府年度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的考核评估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落实“两单”制度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高效。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两单”信息虚假,以及“两单”认定、公开、应用中存

12、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可通过“两单”信息公开平台或水利部 12314 电话举报。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按照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执行。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和联合奖励惩戒工作时,应当遵循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定。附表: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表2.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基本信息表3.拟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告知书4.关于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公告附表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表单位名称(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经营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专业/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职务专

13、业/职称联系电话在青负责人/职务专业/职称联系电话从业资格人员/职务专业/职称联系电话*随表报送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员工劳务合同、员工社保证明材料、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必备);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本表作为信用监管基础资料使用,如有经营范围、人员变动,需及时更新报备。附表 2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基本信息表建设单位名称(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开工日期开工前是(否)缴纳补偿费是(否)完成水保后续设计后续设计阶段项目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14、水保工程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信用档案是否建立水保监测单位名称水保监测单位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信用档案是否建立水保监理单位名称水保监理单位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信用档案是否建立其他*本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后发放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填报本表在开工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附表 3拟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告知书(参考式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经查,你单位因,违反了。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拟将你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你单位如有异议,应当自知悉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及相关材料;我单位将组织复核,申辩理由不成立或逾期未提出申辩的,将正式作出列入决定并予以公告。行政机关公章年 月 日附表 4关于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公告(参考式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经查,你单位因,违反了。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 1 年。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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