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绩效考核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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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保绩效考核总结相关热词搜索:个人绩效考核自我评价 绩效考核考核总结教师 公司绩效考核总结报告 绩效考核总结国税 篇一:榆阳区2010农村低保绩效评价报 榆阳区2010农村低保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榆阳区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中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审旗以及市内的横山、米脂、佳区、神木相毗邻,总面积7053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二。榆阳区地势总体东北高,中南部低,境内以明长城为界,沿北为风沙草滩区,长城以北为风沙草滩区,包括红石桥、补浪河、巴拉素、小纪汗、马合、岔河则、小壕兔、孟家湾、金鸡滩、牛家梁等10个乡(镇)和芹河、榆阳、麻黄梁、大河塔等乡(镇)的北部地区。约占总面积的65%;长城以

2、南为丘陵沟壑区,包括鱼河、安崖、青云、古塔、刘千河、余兴庄、鱼河峁、上盐湾、清泉、镇川等14个乡(镇)和芹河、榆阳、麻黄梁、大河塔等乡(镇)的南部地区,约占35%。全区辖24个乡镇、487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45个社区居委会,户籍总人口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万人。201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达到50.2亿元,较上年增长54.7%,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605元,较上年增加1284元,增长24.1%。 2009年全区核准的保障对象为19550户、32298人,分为三个类次施保,一类78元/人(月),二类68元/人(月),三类62元/人(月),全年共支出农村保障金2260万元并通过农村合

3、作银行全部发放到位,保障人数和保障资金较08年分别增长了19%和35%。全年区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7500万元,增长16%。 榆阳区自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区民政局的2010年度工作安排中,对搞好本年度的农村低保工作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将继续坚持基础工作抓完善、重点工作抓落实、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确保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会对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审核,要将不符合条件的已保对象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但仍未实施保障的对象即时保进来,并严格按困难情况分类

4、施保,使农村低保工作既要实现应保尽保的要求,又要确保保障对象的准确性。 2011年三季度,榆阳区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0221户、18582人,户均保障人数达1.82,月人均补助额83.76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2010年,榆阳区注重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努力提升低保救助质量。 (1)规范民主评审程序,推行低保阳光操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近年来,榆阳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低保得到了全面覆盖。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主评审程序,扎实推进低保阳光操作,2010年榆阳区民政局在对两个乡镇1199户低保对象入户调查分析基础上,新出台有关文件明确要求:村级两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党员代表、村

5、民代表、乡镇驻村干部和包片领导组成评议小组,对保障对象全部进行重新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 督。乡镇由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包片领导,民政工作站和驻村干部等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分类确认低保对象。在报请区民政局审批前,各乡镇分别在乡、村公示低保对象,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提升了农村低保评审规范操作水平。2010年全区24个乡镇低保18417户31837人,比2009年低保对象净减1133户461人;发放低保金和补贴补助2958万元,比2009年增长352万元。 (2)科学设定保障类型,合理调整救助标准,有效提高特困群众低保水平。 近年来,榆阳区经济跨越发展,农村人民群众生活

6、水平不断提升。为了相应提高特困群众保障水平,2010年初,榆阳区民政局在认真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用70%资金保障50%的特困群众,用30%资金保障50%的低收入人群的调控目标。将保障类型由三类细化调整为农村四类。每人每月新标准:农村一类由78元调到190元,二类由68元调到125元,三类由62元调到65元,四类新定35元。实行保障类型比率限制,农村一类5%,二类15%,三类30%,四类50%。分类认定从七个方面进行了严格条件限制,救助补贴标准规定相应适量调节额度。上述调整保障类型、保障金标准、限制比率和调节额度为科学分类实施低保救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榆阳区坚持科学分类实施调控,用

7、限额保障资金有效提高了特困群众的低保水平。2010年,全区农村特困低保对象年领取保障金2280元,比2009年提高1344元;全区城市特困低保对象年领取保障金4880元,比2009年提高920元。 (3)全面推行年审制度,不断深化分类认定,继续加强优化质量动态管理。 榆阳区农村低保工作目标和措施从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加强:一是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年审制度。依据2010年出台的文件规定,继续加强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提升低保整体质量。通过有效督察考核,全区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准确率一、二类达98%,三类达95%以上。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依法监督,促进全区低保工作从

8、程序到实体更加公开、公正,低保救助质量更加优良、优秀。 2010年,榆阳区总人口数521425人,其中农村农业人口331859人,占总人口数的63.64%,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人口18417户,31837人,占总农业人口的9.59%;分四类施保并实行保障类型比率限制,即分类施保标准为一类190元/人(月),二类125元/人(月),三类65元/人(月),四类35元/人(月),保障比率为农村一类5%,二类15%,三类30%,四类50%,全年人均补助77.43元/月;本年度资金投入累计2957.6万元,其中中省资金分别为 万、 万,区配套资金550万,配套率为83.59%,占全年低保资金率的18

9、.60%。 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评价结果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榆政财绩发201111号)的要求,我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布置各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采用“上下联动”方式对全市2010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联合局社保科、市民政局组成绩效评价组,从2011 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历时20多天,对全市12县区的2010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榆阳区的具体情况是:2010年全区纳入农村低保18417户31837人,占全区农业总人口的9.59

10、。全年计划农村低保总投入资金2957.6万元,全年实际发放农村低保金2957.6万元,比上年增加 697.6万元,其中,省、市转移支付占 %,区财政配套83.59%。 按照通知的要求,评价组根据相应比例分别对榆阳区的巴拉素镇、补浪河乡、刘千河乡、古塔乡等乡镇及所辖管村进行了认真抽查、入户访问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是4乡镇11村,低保14户(人),非低保28户(人),总共42户(人)。 (1)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小组成员的现场工作,并认真整理、分析区财政、民政部门、被抽查乡镇提供的资料,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综合分析榆林市2010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区级)的各项绩效评价指标,最后评价组核定榆阳区2010年度农村低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总得分为 分,等次为 (详见评分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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