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盖及卡扣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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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瓶盖及卡扣喷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恒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名称瓶盖及卡扣喷涂项目项目代码2201-370612-04-05-24072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大窑沁水韩国工业园大展街 203 号地理坐标东经 121 度 38 分 37.77720 秒,北纬 37 度 23 分 52.7676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其他建设性质R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

2、情形R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201-370612-04-05-240724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3.3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 否 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68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牟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92)鲁府协字 11 号,鲁外经贸开发字2006303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牟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

3、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牟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鲁环审【2009】7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大窑沁水韩国工业园大展街203号(牟平经济开发区东区),公司租用现有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详见附件3),证书编号鲁(2018)第0009306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牟平城区分区规划(2005-2020)规划要求。本项目为瓶盖喷涂,主要对外购的瓶盖和卡扣进行喷涂和镀膜,属于表面处理行业,符合牟平经济开发区东区的功能定位。2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4、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大窑沁水韩国工业园大展街 203 号,租赁烟台山翔包装有限公司的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根据证书编号烟国用(2018)第44098 号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牟平区规划,距离项目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 658 米处的老人仓村,距离项目较远,项目选址合理, 符合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项目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大窑沁水韩国工业园大展街 203 号,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5、)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不属于生态红线管控区,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与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关系位置图见附图 4。(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项目附近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 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利用的

6、资源主要为电、水,均属于清洁能源,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项目所在区域暂未制订环境准入负面清单。4、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的符合性分析表 1 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综上,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2)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

7、30 号)相符性分析表 2 项目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类别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相符性(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项目厂区内道路硬化、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平整,厂区道路内定期洒水清扫。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

8、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 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管控要求(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拟建项目主要原料为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油漆、

9、稀释剂、固化剂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等,采用密闭桶装,物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料储存、装卸过程无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VOCs 排放。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3文件要求符合性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 物料(包括含VOCs 原辅材料、含VOCs 产品、含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10、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消减VOCs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喷涂、固化、烘干、清洗喷枪等工序均在密闭喷涂房、烘干房、固化房内进行,可以减少无组织VOCs排放。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工艺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 治理效率。项目卡扣涂装线废气经二次水帘柜除漆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瓶盖涂装线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 水雾气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各自

11、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5米(P1)高排气筒排放。4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 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 VOCs 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 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 VOCs 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

12、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 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 VOCs 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 VOCs 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本项目对喷涂、烘干、UV 固化、清洗喷枪工序均在密闭喷涂房、烘干房、固化房内进行, 产生的废气进行了有 效收集,卡扣涂装线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水雾气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瓶盖涂装线废气经二次水帘柜除 漆雾+二级活性炭

13、处 理,各自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 15 米(P1)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 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 VOCs 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待项目建成运营后按要求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

14、OCs 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由上表可见,建设项目的无组织 VOCs 管控措施基本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相关控制要求。(3)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 条措施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 3 建设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 条措施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要求建设项目相符性一、开展源头替代。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应主动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替代工作。自 7 月 1 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督促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要提前实施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对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T 38597-2020),项目使用的涂料属于低挥发性原辅材 料。二、健全原辅材料台账。督促涉 VOCs 企业 7 月底前建立完善 VOCs 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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