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安全使用规定精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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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_液化气安全使用规定精选(整理)液化气平安使用规定为保证燃气平安使用,保护生命、财产平安, 杜绝和减少燃气平安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适用于市局(公司)及各县级局(营销部)职工食堂液化气设备的装备、使用维护等治理工作。1 液化气钢瓶必须经技术监视部门检验合格,未经检验的不能充装使用。换气时操作人应对钢瓶进展平安检查并协助效劳站对钢瓶角阀进展动态试漏。2 液化钢瓶要远离明火和高温,严禁液化气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3 连接钢瓶与灶具的胶管两端必须用喉箍箍紧,燃气灶摆成水平状,钢瓶与灶具外侧的间隔不得小于0.5米,胶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4 燃气灶具点火时,先全部打开钢瓶上的角阀,再点燃灶具。使用

2、完毕后,应关闭燃气灶具和液化气钢瓶角阀。5 当换气时,装卸调压器要细心检查调压器前端的密封胶圈应完好,否那么不可使用,安装调压器时,应拧紧调压器手轮,并应打开钢瓶角阀检查各接口是否漏气。6 液化气灶具使用时,应有人照看,防止沸汤、沸水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灶火,造成液化气泄漏。7 液化气钢瓶因瓶内液体减少,压力小,火焰不旺时切勿用火烤或用热水等加热液化气钢瓶。当液化气压力缺乏不能正常燃烧时,要将钢瓶送到供气单位处理残液,操作人不得自行将残液倒在室外或下水道,如此做特别容易发生火灾事故。8 要经常检查钢瓶、灶具等是否漏气,觉察瓶体缺陷、零附件损坏时,应及时送钢瓶检验单位检测、修理,不得私自拆修(钢瓶

3、使用不满20年者,每5年检验1次;使用20年以上者,每2年检验1次;当钢瓶遭到严峻腐蚀或损伤时,应提早进展检验)。9 当嗅到液化气气味时,说明有漏气的地点,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同时断绝一切明火,不准开、关一切电器,要打开门窗通风,并向供气单位报修。10 遇到钢瓶与调压器连接部位等处着火或不慎将钢瓶碰倒而火势扩大时,要立即抓住钢瓶的护栏将钢瓶扶起,此后用湿毛巾等盖在钢瓶护栏上,关闭钢瓶角阀,火即灭。或用干粉灭火剂“向着火处迅速投撒,灭火后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并向供气单位报修。11 外界着火威胁液化气钢瓶时,要立即关闭钢瓶角阀,摘掉调压器,并立立即钢瓶挪到室外平安处。12 当遇到钢瓶的开关失灵,关闭不严,燃气灶具火焰不能熄灭时,要立即停顿旋转钢瓶角阀,以免严峻损坏角阀,造成火灾事故,可直截了当关闭灶具阀门,并迅速报供气单位维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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