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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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8年8月本普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基本情况J1031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

2、国统制2018103号2019年12月31日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至表号:制定机关: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02.单位详细名称03.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04.法定代表人05.区划代码06.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门牌号07.企业地理坐标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08.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号码:09.建成时间口口口年月10.集中处理厂类型1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2(单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3其他企业协同处置1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可多选)口口口口口1综合利用2填埋3物

3、理化学处理4焚烧5其他12.排水去向类型13.受纳水体名称:代码:14.排水进入环境的地理坐标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15.废水排口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多选)口口口口口1流量2化学需氧量3氨氮4总氮5总磷16.废气排放口排放口编号排放口一口口口口口排放口二口口口口口地理坐标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烟囱高度与直径(米)高度:直径:高度:直径: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多选)口口口1二氧化硫2氮氧化物3颗粒物口口口1二氧化硫2氮氧化物3颗粒物17.废气处理方法焚烧炉一除尘方法名称:代码:口口口脱硫方法名称:代码:口口口脱硝方法名称:代码:口口口焚烧炉二焚烧炉一除尘方法名称:代码:

4、口口口脱硫方法名称:代码:口口口脱硝方法名称:代码:口口口焚烧炉二2017年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2. 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填报;排水去向类型为A、B、F、GK中任何一种,需填报指标13和14,其他排水去向类型的不填;普查对象若有多个废气排放口,且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则按排污许可证上的排放口编号填写,未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放口编号的编制方法见指标解释;一个废气排放口如对应多个焚烧炉,且每个焚烧炉都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则分别填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基本情况(J103-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00-2015)编制,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

6、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表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之后括号内的两位码为顺序码。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的所属下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下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按照01-10的顺序编码。已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必再填报组织机构代码。若企业尚未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报组织机构代码;清查完成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补充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

7、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将普查对象识别码填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标内。普查对象识别码按照如下规则编码:普查对象识别码共计18位,代码结构为: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第01位,为调查对象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G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X规模畜禽养殖场,J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S生活源锅炉。第02位,为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见表1。表1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标识机构类别代码标识机关A事业单位B社会团体C民办非企业单位D企业E个体工商户F农民专业合作社G居委会、居民小区H村委会K其他L第03-14位,为12位的统计用区划代

8、码。第15-18位,为调查对象顺序识别码,由地方普查机构按照顺序进行编码。单位详细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二级单位的名称。如企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在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左上角空白处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按营业执照填写法人代表姓名,无法定代表人的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区划代码为统计用12位区划代码。详细地址指民政部

9、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和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下级单位,一律按本级单位所在实际生产地址填写。企业地理坐标填写本调查对象地理坐标的经度、纬度。企业(单位)以企业(单位)正门所在位置为准,其他地理坐标以指标解释为依据填写。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及其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建成时间普查对象实际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如果普查对象有改扩建的,按普查对象最新的改扩建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填报。建成时间填表单位实际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如果普查对象有改扩建的,按普查对象最新的改扩建项目投入生产

10、、使用的日期填报。集中处置厂类型选择对应集中处理厂类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将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第三产业或居民生活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起来进行焚烧、填埋等处置或综合利用的场所或单位。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且不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的危险废物处理(置)装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指将医疗废物集中起来进行处置的场所。不包括医院自建自用且不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院纳入普查。其他企业协同处置:由企事业单位附属的同时还接受社会其他单位委托,或利用其他设施(如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选择对危险废物的处置

11、和利用方式,可多选,包括:1. 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中可利用的成分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的处理(置)方式。2. 填埋:危险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方式,通过设置若干个处置单元和构筑物来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方式。3. 物理化学处理:通过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方式处置危险废物。4. 焚烧:指焚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或处理方式。受纳水体指普查对象废水最终排入的水体。根据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确定的附录(三)河流名称与代码填报受纳水体名称与代码。排水进入环境的地理坐标指排水出厂界后最终进入环境处(水体、农田或土地等)的经纬度。排水去向类型选择A、

12、B、F、G和K中任何一种,须填报本指标。地理坐标“秒”最多保留2位小数。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编号由标识码、排放口类别代码和流水顺序码3个部分共5位字母和数字混合组成。第一部分(第1位):排放口的编码标识,使用1位英文字母D(Dischargeoutlet排污)表示。第二部分(第2位):环境要素标识符,使用1位英文字母(A表示空气,W表示水)表示。第三部分(第3-5位):全单位统一的排放口流水顺序码,使用3位阿拉伯数字。废气排放口地理坐标指废气排放口的经纬度。地理坐标“秒”最多保留2位小数。烟囱高度与直径指废气排放口的离地高度和排气筒出口内径,计量单位为米,保留1位小数。废气处理方法按普查对象焚烧废

13、气处理设施采用的净化方式,按附录(五)指标解释通用代码表中表5填报废气处理方法名称及代码。表1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代码、名称代码脱硫工艺代码脱硝工艺代码除尘工艺代码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炉内脱硫炉内低氮技术过滤式除尘直接回收法S01炉内喷钙N0低氮燃烧法P01袋式除尘V01冷凝法S02型煤固硫N02循环流化床锅炉P02颗粒床除尘V02膜分离法烟气脱硫N03烟气循环燃烧P03管式过滤间接回收法S03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硝静电除尘V03吸收+分流S04右灰/右膏法N04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P04低低温V04吸附+蒸气解析S05氧化镁法N05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P05板式

14、V05吸附+氮气/空气解析S06海水脱硫法N06活性炭(焦)法P06官式热氧化法S07氨法N07氧化/吸收法P07湿式除雾V06直接燃烧法S08双碱法N08其他湿法除尘V07热力燃烧法S09烟气循环流化床法P08文丘里V08吸附/热力燃烧法S10旋转喷雾干燥法P09离心水膜V09蓄热式热力燃烧法S11活性炭(焦)法P10喷淋塔/冲击水浴V10催化燃烧法S12其他旋风除尘V11吸附/催化燃烧法P11单筒(多筒并联)旋风V12蓄热式催化燃烧法P12多管旋风生物降解法组合式除尘V13悬浮洗涤法P13电袋组合V14生物过滤法P14旋风+布袋V15生物滴滤法P15其他高级氧化法V16低温等离子体V17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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