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汇总九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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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买卖合同汇总九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篇1 代理人:_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 双方依据上海市优待价房出售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区(县)_街道(镇)_路_(新村弄)_支弄_号_室计建筑面积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待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元,共计售价(大写)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赐予_%优待,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

2、需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计(大写)_元。余额计(大写)_元,分_年付清,月利率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每月月底前交付( 大写)_元,最终在_年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立债券。预付修理费按已支出的修理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依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收,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收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

3、修理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前方可取得房屋全部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修理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高层住宅_%),提取修理费(大写)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高层住宅_%)预付修理费(大写)_元,落实修理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全部,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全部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治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供

4、应售后效劳和治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治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归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方(转让方): 。 乙方(受让方): 。 甲乙双方就甲方全部的位于 房屋及宅基地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该宗房屋位于 ,共 间以及相应的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该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计作价 元,乙方于 年

5、 月 日前交付转让款 元,余款 元于2022年 月 日之前付清。 三、标的的交付 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转让标的。 四、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全部权,该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假如因权利瑕疵或者因甲方缘由导致乙方不能购得该房屋,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改造费用、应得利益损失、因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商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担当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为任何租赁、担保、买卖等损害该房屋全部权的行为,否则担当与房款等额的违约金。 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义务协作

6、乙方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该宗房屋的全部权于合同签订时转移至乙方,该房屋上的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假如该处房屋因改造需要拆迁,因拆迁而产生的全部补偿款及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在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担当, 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于某,女,1978年7月28日生,汉族,#软件有限公司工程师,住

7、#市#区#镇6号楼4单元602号 被上诉人:蔡某,男,1973年5月5日生,汉族,北京#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是海淀区#镇#号楼#单元#号 上诉人因蔡某诉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昌平区(20xx)昌民初字第#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恳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缺乏,适用法律错误,恳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担当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认定根据合同商定上诉人于某应担当个人所得税的事实是错误的。 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实局部,我们需要了解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居间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交

8、易过程中一系列细节省定。2022年8月21日上诉人通过xxxx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上诉人屡次反复向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核实税、费工程,得到确定的答复是,卖方只有一套房产,并满五年,不存在个人所得税,并且居间公司经纪人国xx亲笔列出清单(证据四),及上诉人对国xx做的录音证据三,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二)项关于出卖人担当的税、费中都清晰的说明,出卖人应当担当的税费中不包括“所得税”,也就是讲,不会有个人所得税发生,这是出卖方以及居间公司给买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达,上述证据足以让买受人信任,买卖合同中时产生的全部费用中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在此信任的根底上,买受人在第六条

9、(四)项买受人情愿担当出卖人应当担当的税、费这一项的商定下,买受人情愿担当的税、费就是第六条(三)项下指明的第8项“契税”,和第六条(二)项下指明的第9项“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这才是上诉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达,也是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前提条件之一,也不存在商定不明的状况。该份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关于税、费相关规定第(一)项之所以用排列的方式清楚的表达全部应当缴纳的税、费,并在(二)、(三)项缴纳义务主体栏中通过填表“”或“”的形式商定清晰,就是为了防止合同消失歧义,假如关于“个人所得税”真的如被上诉人所言,应当有上诉人缴纳,那签订合同时就应在买受人担当的税、费一栏中通过填表

10、打“”的形式写清晰。通过对上述买卖双方意思和语境的分析,以及相关证据的佐证,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深入调查签订合同的背景和了解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错误的机械套用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做出错误的裁判。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日期应当从2022年10月26日起算至2022年2月9日房屋实际过户之日止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在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上诉人有理由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真实状况是,2022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双方和中介在昌平建委开头办理过户手续时,中介拿出一些过户材料要求卖方签字,卖方拒绝签署满五年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并借口上厕所,离开过户大厅,后始终没有消失,当天无

11、法完成过户。10月至11月,买方屡次督促中介(国xx)解决问题,并曾到中介店找中介协商,中介说卖方应当签字,不应当产生个税,另外签署合同时,中介讲,假如有清单之外的其他税费,中介会担当,因此,买方没有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2022年11月11日卖方在明知买方已经交付一半购房款,并将另一半购房款汇入卖方账户的状况下,为了猎取不法利益,隐瞒不止一套住房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真实事实,实行哄骗手段,骗骗取中介和买方的信任,称其房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到达促成交易的目的,至此引发冲突后,卖方不是实行乐观的方式解决冲突,而是通过律师来歪曲合同签订的原意,蒙骗一审法院,骗取违约金和律师费达13万多元,而一

12、审法院根本没有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意思,且没有仔细分析讨论合同商定的条款内容,草率做出错误判决。在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卖方诉请的违约金是五万二千一百六十二元五角,而律师费却高达8万元。在中国,当事人为了5万多元利益,却担当8万元的律师费案件是不是就这个案件消失了。而且一审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到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状况,做出极其荒唐的判决,本案的判决结果,我们认为完全是一起卖方恶意不履行合同,律师参加挑起诉讼,法官极其不负责的草率错误判决。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缺乏。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的事实有结婚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查询单、详情单、收条、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

13、在案佐证。我们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上诉人有任何过错,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本案的交易过程中,上诉人始终乐观严格履行合同交易义务,并完成了高达162.5万的付款义务,(其中50%首付款按时付给卖方,剩余50%尾款也通过资金监管方式按时汇入卖方账户),其主客观善意交易特别明显,上诉人如此善意行为,不行能也不会为了4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使自己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在证据缺乏的状况下,对案件事实做出错误的认定。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状况下,错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做出错误判决。我们认为在违约责任没有划

14、清的状况下就适用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是错误的,上诉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是乐观和蔼意的,由于被上诉人的哄骗行为,为了促成交易,才导致过户失败,责任不在上诉人。同时关于律师费一节,一审法院适用第九条(四)出卖人或买受人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依据本条前三款商定担当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主见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但赔偿的律师费不应当超过房屋总价款的5%),如一方违约导致上述交易无法完成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向居间人支付的佣金。且不讲该条款是格式条款,有违公正诚信的原则,显失公正。但该条适用的前提是守约方因主见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我们先不管究竟谁是守约方,该条被上诉人主见的债权是多少,我们在判决书中并没有看到,实际也不存在有债权的事实,2022年4月8日上午11时,回龙观法庭民事案件开庭笔录第三页第五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已经明确恳求变更了诉讼恳求,变更的结果是被上诉人主见违约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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