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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量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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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计算标准第一篇:工作量计算标准 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 1、教学工作量 高中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0节标准课时,初中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2节标准课时,小学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5节标准课时中学理、化、政治每节为0.83节标准课时,其它学科每节为0.71节标准课时;小学其它课程每节为0.83节标准课时;跨学科一个课头增加一节标准课时 2、非教学工作量 每个教师有担任班主任及其它非教学兼职的任务,其工作量标准由学校按班额结合实际制定 二、管理岗工作量计算标准 中学学生在2500人以上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10-12节标准课时;1500-2500人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8-10节标准课时;500-1500人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6-8节标准课时;500人以下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4-6节标准课时小学学生在2000人以上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12-14节标准课时;1000-2000人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10-12节标准课时;500-1000人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8-10节标准课时;500人以下的学校,校长岗位确定为每周6-8节标准课时。

具体标准可按学生人数由学校确定 副校长、学校中层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岗位的工作量标准,可参照校长岗位的工作量标准计算 第二篇: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关于方山二中教师整顿情况的报告 针对我校部分教师出勤不出力且有部分教师外出、兼职打工严重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损坏学校形象的现象,学校领导多次组织会议对相关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所有在册教师全部上岗,并实行签到制 2、全校实行岗位绩效管理附教师绩效管理办法) 3、对外出打工、兼职代课打工的教师采取政策告知、见面谈话、停发绩效、停发工资、停止领导职务等处罚 4、因个人原因有事外出的教师实行扣1000元代教费并停发绩效工资 5、病假、事假有教育局批条,按局相关文件执行 面对上级作风纪律整顿、严查“吃空饷”,我校部分教师仍麻痹大意,对学校的规定置之不理,现申请教育局及上级部门对我校兼职和外出打工的行为予以制止,以更好地调动在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附:外出代课人员名单: 李志军(太原) 刘义兵(东德) 张虎林(东德) 薛连清(东德) 贺林平(太原) 王建红(太原) 刘改兰(暂病休) 王晓勇(东德) 秦永明(东德) 刘燕红(东德) 任慧超(东德) 张林娥(仁杰) 方山二中 2022年3月6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5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为2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每班每周) 语文、数学、外语为3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为2.5 课时工作量,其余学科为2(以作业检查结果为准)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16课时工作量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中层为40%,校级为80%) (2)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要有资料有活动记录) (3)安全工作。

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 (5)两操负责老师计2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式 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 公式 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2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0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临时安排工作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图书管理员、实验室、文印室、教务外等部门,计12课时工作量;校园布置与宣传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学生就餐管理:每天0.5课时工作量;报到缴费1--4课时工作量;早、中跟班每次1课时工作量;值楼一次1课时工作量;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每周按0.5~2课时工作量计算。

(3)代课 因为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代课按每节5元计算,期末在学校办公费中支付 (4)教研课与公开课 教研课与公开课的课时量按是普通上课的5倍记课时工作量 第12条 各门课程的工作量系数 语文1.25 数学1.1 英语1.0 品德、体育等其它课程0.9 第13条:考核办法 校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各部门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1、教学工作:由教导部门从教案、作业、课堂教学、听课、业务学习、上交资料、行政督查记载本七个方面进行考核 2、部门工作: 办公室从参加会议、信息报送、证件收缴,荣誉奖励、行政督查记载等五个方面考核 政教处从班级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安全、违纪违规等本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团委从组织参与活动、主题团队活动、上交资料、广播站的档案材料,竞赛评比等方面评比 体卫艺等教室卫生、公共区卫生、办公室卫生、两操、班级学生个人卫生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3、后勤部门:由总务主任从财产保管、器材使用、收费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教师目标管理排名与总计分及奖金发放的计算方法 总积分=教师各月的工作量累积分±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细则折合分±班级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折合分 第三篇: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22〕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师 工作量 计算办法 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 校对:杨玉顺 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界定与教学工作量内容 教学工作量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量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量、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量单位及工作量定额 1.教学工作量用“标准学时”作为计量单位教学工作量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量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学时,满工作量为204标准学时。

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量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量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量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量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量报酬超工作量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一)授课教学工作量 1 包括备课、讲课、过程教学管理、答疑、测验以及其它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 1.一般课程 工作量 = 执行学时 × K1 × K 2× K 3(标准学时) 式中:执行学时是指不包括实验学时在内的该课程实际授课学时,不能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 K1 -- 课程类型系数,取值如下: 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课、公共外语教研部课 基础教研部课、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应用 基础和外国语公共类课) K1 = 1.00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外国语(非公共类)课 K1 = 1.20 体育课、公共选修课 K1 = 0.80 K 2 -- 授课班额系数,取值如下: 0 < 人数 ≤ 40 K2 = 1.00 40 < 人数 ≤ 60 K2 = 1.10 60 < 人数 ≤ 80 K2 = 1.15 80 < 人数 ≤ 100 K2 = 1.20 100 < 人数 ≤ 120 K2 = 1.25 人数 > 120 K2 = 1.30 K 3 -- 重复班系数,取值如下: 第一个班 K 3 = 1.00 第二个班 K 3 = 0.85 第三个班及其后班(公共外语课) K 3 = 0.80 第三个班及其后班(非公共外语课) K 3 = 0.7 5重复班课(指在一个学期,由同一位教师任教且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大纲和教案大体相同的多个教学班(含分组)称为重复班课)。

2 体育课不乘重复班课系数 双语教学课(指采用外语原版教材,用外语授课(不含外语类课程)内容达到50%上,且经学部审查和教务处批准)教学工作量,按非双语教学课标准的120%计算标准学时 2.承担新生第一学期课程的按120%计算标准学时课酬计算超工作量时仍按原标准学时计算教学计划不满14周的新生第一学期课程按实际执行周工作量的标准学时计算 3.习题课和助课 习题课工作量 = 习题课执行学时× 0.7(标准学时) 助课必须随堂听课(不少于课程学时的80 %),课后答疑(不少于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工作量按所助课课程学时的30 %计算标准学时助课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工作量酌减 4.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工作量 1)批改作业 工作量 = 批改份数 × K(标准学时) K为作业系数:一般作业K = 0.020;大作业(艺术类作业、设计性作业、人文类作业K = 0.05) 按每授4课时批改一次作业(以实际批阅次数为准,但是不能超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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