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皓洋-工程工伦理

上传人:leixi****n2022 文档编号:278309049 上传时间:2022-04-1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田皓洋-工程工伦理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田皓洋-工程工伦理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田皓洋-工程工伦理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田皓洋-工程工伦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田皓洋-工程工伦理(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美国Uber汽车无人驾驶撞死行人”的案例分析姓名:田皓洋学号:0138学院:航空航天学院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 小组:周三34节第10组内容提要:本文以美国Uber汽车无人驾驶撞死行人”为案例,分析了uber汽车无人驾驶造成交通意外,使无人驾驶技术的安全性受到大家的质疑,以及对于发生交通意外的责任判定产生了分歧。关键词:uber,无人驾驶汽车,安全一、案例介绍近几年,无人驾驶汽车从概念成为了现实。车企、互联网企业纷纷涌入这个全新领域。各种品牌的无人驾驶汽车宣传片都显示,无人驾驶解放了驾驶员的双手,你可以玩手机,一遍观赏沿途风景、或者小睡一觉,总之,很安全。但是美国东部时间3月19日晚间10

2、时许(北京时间3月20日),一辆Uber自动驾驶车在亚利桑那州坦贝市(Tempe)向北行进时,以65公里的时速撞上了当时一位推着自行车、穿越斑马线的49岁女子,致其身亡。事发时,虽有驾驶者在车上,但车辆以自动驾驶模式行进。事后的现场画面显示,除了女子的自行车遭撞变形外,Uber进行自动驾驶路测的沃尔沃XC90车头也被撞。据悉,这是全球首起涉及自动驾驶汽车路测撞死行人的交通事故。据警方介绍,晚上10点左右,49岁的受害者伊莱恩赫茨伯格(Elaine Herzberg)在位于菲尼克斯市郊区坦贝市的一条四车道公路上行走,途中被一辆Uber无人驾驶测试车撞倒,后来在医院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二、案例分析1

3、.案例所需要的相关理论1) 无人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是通过车载传感系统感知道路环境,自动规划行车路线并控制车辆到达预定目标的智能汽车。它是利用车载传感器来感知车辆周围环境,并根据感知所获得的道路、车辆位置和障碍物信息,控制车辆的转向和速度,从而使车辆能够安全、可靠地在道路上行驶。集自动控制、体系结构、人工智能、视觉计算等众多技术于一体,是计算机科学、模式识别和智能控制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研实力和工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国防和国民经济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2) 无人驾驶技术的运用谷歌是最有可能扫除当前所有短期障碍并将成千上万辆无人驾驶车带到公路的公司。谷歌公司有一个传统:让自

4、己的员工率先去体验公司研发的新科技和新产品,谷歌将之美名其曰:Eating your own dog food(吃你自家的狗粮)。无人驾驶车已经获得了加利福尼亚州立法获批,谷歌可能会在该州部署数百辆无人驾驶车,用来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2.案例中涉及的伦理问题1)无人驾驶汽车造成交通事故以后的责任追究;2)在驾驶过程中遇到安全问题的选择;3)在使用无人驾驶的过程中将安全问题交给机器来保证是否合理。3.分析案例中伦理责任主体或利益攸关方涉及多方利益,包括uber、沃尔沃、政府、生产厂家等。4.应对涉及伦理问题的原则和思路1)现有法律中为涉及无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问题如果我们希望让机器人为我

5、们做更多的事情,例如当我们的全职司机或给我们运送货物,那么我们可能就需要赋予他们法律主体资格。机器人毕竟并不是人,赋予其法律主体资格不符合社会常理。但是,法律主体资格的概念说的并不是谁是或不是活生生的人以及谁能或不能被诉诸公堂。“如果我们对待机器人就像对待真人一样,那么法律就应该认可我们与机器人之间的互动等同于我们与真人之间的互动。”韦弗写道,“有时候,这要求我们承认:机器人是可接受保险的实体,就像真人或企业一样;而且,机器人的责任是独立的。”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不将机器人定义为负有某种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实体,那么我们将很难有效地驱使它们。现在,像谷歌(微博)这样打造无人驾驶汽车的公司,面临的

6、处境就非常耐人寻味。假设谷歌卖了一俩无人驾驶汽车给你,然后它出了车祸。那么,谁该为此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责呢是你还是谷歌驱动汽车的算法、感应器以及所有控制系统,均是谷歌设计和研制的。就连谷歌内部员工也认为,损失赔偿责任不应由车主承担,而应由谷歌负责。2)在无人驾驶工程中遇到安全问题的选择曾有论者设想过这样的场景:想象你的自动驾驶汽车停在路口等待前面的行人过马路,这时候,你的车子发现后面有另一辆卡车冲过来,看起来无可避免地要发生追尾事故了,但是你坐在前排座位上,这样的事故只会给你带来一点小伤至少不会致命。如果你的汽车具备规避程序,就可以立马躲开,移到旁边的车道去,而卡车就会冲进路口,碾压行人。这种情

7、况下,无人驾驶汽车事前设定的“规避”程序,是善还是恶的在“电车难题”被提出的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手握操纵杆的是“人”,但现在,面临拷问的是人工智能。要作答其实更为艰难。因为人的道德选择多样,伦理学各个流派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回答,比如,功利主义者可能认为牺牲一个人比牺牲五个人更为道德;自由主义者可能认为每个生命的主体权利是平等的,为了五个人牺牲一个人同样是“恶”;而情感主义者则认为道德没有客观性,怎么选择取决于个人情感的表达。但问题是,在这种情境下设计无人驾驶汽车的程序,不啻于要完成人类集体作答,并形成统一的答案,这在哲学意义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此次Uber无人车撞死行人的事故,虽然不牵涉复杂的情

8、境,但仍然会引发和以往种种讨论的共振,引发“人工智能将怎样做出伦理选择”的不安。美国警方公布的情况,潜在将问题指向了测试人员的开小差,显示“坐在驾驶座上的测试安全员并没有密切关注着道路状况”、“当车辆撞上行人的一刻,安全员才突然发现状况”,这是事实陈述,但也是将机器的问题重新归为具体的人的问题。具体的人在法律和道德上承担结果是容易的、能操作的,难的是人类发明的技术如何嵌入人类生活的伦理。三、案例总结进过本文的分析,基于下述原因,无人驾驶技术有待加强。1. 技术上的漏洞 无人驾驶技术作为一向新兴的科技在他的出发电考虑他是一向非常便民的科技,但是因为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所以在无人驾驶技术的使用上我

9、们需要更加的小心,不能够有一点的差错,本次事故就是因为技术的不成熟造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所以在此技术未成熟之前并不能够投入使用。2. 没有相关法律来约束这次事故发生以后,责任的追究显得特别乏力,就是因为相关的政府没有一个相关的法律来讨论责任的追究,所以我认为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来判定出现事故之后的责任追究,这样也给广大无人驾驶技术的技术人员一个警钟,让技术人员在测试的过程中更加的重视。3. 实际操纵和测试选择简单来说就是工程伦理的选择自动驾驶汽车停在路口等待前面的行人过马路,这时候,你的车子发现后面有另一辆卡车冲过来,看起来无可避免地要发生追尾事故了,但是你坐在前排座位上,这样的事故只会

10、给你带来一点小伤至少不会致命。如果你的汽车具备规避程序,就可以立马躲开,移到旁边的车道去,而卡车就会冲进路口,碾压行人这种情况下,无人驾驶汽车事前设定的“规避”程序,是善还是恶的在这种情境下设计无人驾驶汽车的程序,不啻于要完成人类集体作答,并形成统一的答案,这在哲学意义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上述背景产生了吊诡的结果,那就是,人撞死人反而是可理解的,而机器撞死人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机器”是按照人类伦理规则事先设定程序的,程序不周或有所选择,都可能被指责为有意的“恶”。所以如何保证人类生活的伦理还需要有待商榷。4. 对安全问题的忽视将会造成更多的安全事故很明显无人驾驶技术是一向与我们人类生活安全息息相关的技术,如果在科技未成熟的情况下就投放使用,将会为我们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每一个很小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几条或者更多人命的丢失,所以我们在考虑到无人驾驶技术给人类带来的便捷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到无人驾驶所带来的安全问题,所以在未来的研发和测试中我们需要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