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工安全协议规范

上传人:leixi****n2022 文档编号:278165557 上传时间:2022-04-1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3.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外包工程工安全协议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外包工程工安全协议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外包工程工安全协议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外包工程工安全协议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外包工程工安全协议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包工程工安全协议规范(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外包工程安全协议规范发包方(电厂、甲方)与承包方(施工队等、乙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有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协议,其内容应包括以下有关事项:一、人身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接触粉尘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2、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司机、潜水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3、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更换人员要办理手续。二、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1、工单位自带

2、施工机具,需经过安全检查、检验合格。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电厂登记备案;2、施工单位向甲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借方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时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还时保证机具完好;3、施工单位要求甲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设备),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应写明各方的安全职责;4、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三、作业坏境安全管理: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坏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甲方应向乙方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并同乙方一起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在做好断电

3、、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2、乙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坏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四、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1、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2、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3、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电厂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五、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1、电厂有责任向施工单位人员讲

4、明电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2、施工人员必须在有电厂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应共同做好安全措施;3、施工人员带入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电厂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电厂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六、公用设施的安全:1、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电厂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2、施工人员使用电厂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

5、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电厂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分电厂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3、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需要变动者,须经电厂有关部门同意。七、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应爱护电厂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电厂有关工作人员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2、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电厂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电源、气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须经电厂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

6、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3、施工中动火作业应按电厂的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4、施工队从事电厂发电设备检修、技木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电厂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电厂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5、电厂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操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处以罚款等处理;6、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7、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施工方面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30人以

7、上的施工队应设专职安全员。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进行考试。分公司(电厂)的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八、电厂安全保卫管理:1、进入电厂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电厂保卫部门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并在有效期间使用。离开电厂时应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2、施工人员应经过电厂保卫部门教育,了解电厂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在电厂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电厂有权制止并按规

8、定进行处罚。九、事故处理:1、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电厂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对肇事单位和个人,电厂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清退,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双方应通力合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劳动、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十、甲、乙双方根据管理需要,可填写如下表格,作为安全协议之附表,登记备案:1、施工人员登记表;2、施工机具登记表;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4、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考核登记表;5、入厂危险品登记表。十一、违反发电厂安全保卫规定经济处罚条款时,按规定处罚。十二、安全协议应明确协议所列内容的执行人或负责人姓名。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