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协会章程第一篇:长春理工高校讨论生科技协会章程 长春理工高校讨论生科技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长春理工高校讨论生科技协会(以下简称讨论生科协)是在长春理工高校讨论生部领导下,独立的硕士讨论生、博士讨论生科研团体 其次条:讨论生科协的宗旨:严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进展战略协会以“培育科研意识,提高科技水平,重视成果与应用的转化”为目标,团结和组织广阔讨论生,营造学术沟通、学科交叉的科研氛围,构筑技术服务、科技创业的校内平台,培育具备科技创新本领、能胜任将来国际竞争的复合型人才 第三条:讨论生科协的主要任务:大力开展科技普及教育,推动学术道德方面的思想建设,保护科学尊严,提高全校讨论生的综合科技素养;建立并逐步完竣一套层次清楚、结构分明且行之有效的组织机制、管理机制和嘉奖机制,保证协会的正常运作与进展;大力开展学术沟通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推动学科交叉,促进各学科间学术思想、讨论手段和科研成果的交融结合;充塞发挥广阔讨论生的乐观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提高讨论生的开发创新本领,培育广阔讨论生的创业意识;担当学校、讨论生院、校科协托付的各项任务,开展包括一年一度的讨论生科技活动月在内的大型科技活动,并推举优秀作品参与市、省以及全国规模的竞赛及其他各级科技赛事;帮助讨论生同学的论文发表,对论文的评比和嘉奖,对部分经过审核的科研项目,帮助申请经费并赐予必定的资助;充塞发挥我校学问密集、人才集中、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加强我校与外界的沟通与联系,在努力宣扬自身科研成果的同时,乐观引进外界的最新成果和思想;逐步实现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并争取实现协会的科研经费自酬自给;加强自身组织管理,推动校内社团建设。
其次章 会员 第四条:会员资格:凡我校在籍的、专注于科学讨论,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的硕士生、博士生均可申请参与本协会,经过协会的审查可成为本协会的会员有突出成果的会员可特聘为协会会员本协会特聘部分专家、教授组成专家顾问团,对本协会做技术和学术上的指导 第五条:本会会员拥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对讨论生科协工作进行批判和建议; (三)有权参与讨论生科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优先享有本会供应的学术活动条件; (四)有权对讨论生科协干部实行监督和批判; (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赐予庇护和托付申诉; (六)本会会员应享有的其他权利诸如退会等; 第六条:本会会员应尽下列各项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国家法律律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努力完成业务学习、科研工作等任务;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 (五)参与本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托付的任务; (六)退会务必遵守必定的规定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每年进行一次,不少于 2/3 的应到代表到会方可开会 代表大会一般为当年9月份,特别状况下可由讨论生科协主席团征求各方面看法,报讨论生部批准后打算提前或推迟进行 第八条:校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职责: (一)听取并审议上一届讨论生科协工作报告; (二)争论并打算讨论生科协的工作方针、任务; (三)收集、审查和经过大会代表的看法和提案; (四)选举产生新的讨论生科协主席团,有效票不少于实到代表人数的 4/5 时,选举结果有效 第九条:代表一般由讨论生科协推举本部或本会的 20% 的会员作为代表 ,报主席团审查,经讨论生部批准后方为有效每一届名额的笃定由上一届主席团任定 第十条: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 (一)对新一届讨论生科协主席团候选人有审查权、建议权和选举权; (二)占总数 1/5 的代表联名有权推举新一届讨论生科协主席团候选人; (三)对讨论生科协的各项工作享有听取权、询问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收集并反映本会会员的看法和建议,按时出席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严谨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讨论生科协主席团的组成及职权: 主席团组成 :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席团由讨论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候选人须依据有关条件,经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名,参与公然竞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差额选举对策产生,主席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和副主席报讨论生部批准 职权: (一)讨论生科协主席团是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职责,负责贯彻执行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决议,制订工作规划,组织落实实施,对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讨论生部请示汇报工作; (二)统一领导讨论生协会工作; (三)筹备下届讨论生科协代表大会,推举下届讨论生科协主席团候选人; (四)经半数以上主席团成员提议,报请讨论生部同意批准,可以召开委员会(由代表大会产生)特殊会议,对主席进行信任投票,假如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投不信任票,主席即被罢免,工作局面由委员会全权负责; (五) 假如主席团成员因毕业或其它缘由不再担当讨论生科协主席团工作,可推选一名候选人,经主席团半数以上委员经过,增选为主席团成员 第十二条:讨论生科协委员会依据工作需要设立主席团、学术论文部 、宣扬部、外联部、项目审核部等机构各部组成 :各部设部长 1 人,副部长 1-2 人,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或委员会委员提名或自荐,主席团争论经过,报讨论生部备案;副部长可由部长推举也可由主席团提名,由主席团争论经过;副部长以下成员各部自行聘任,报主席团备案。
第十三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各部职能简介: 主席团:制订协会委员会各项决议,组织各项活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人员调配,管理科研经费 学术论文部:为同学的论文写作供应资料和信息,帮助同学的论文发表并对论文进 行评比嘉奖,对论文进行整理编撰,组织策划学术报告会 宣扬部:乐观做好讨论生科技协会自身的宣扬,经过网站、宣扬板完成各种活动的策划、布置 外联部:负责加强校际间的沟通,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项目审核部:对所确立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核,合理安排科研经费 第四章 干部和纪律 第十四条:讨论生科协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决,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个人品质好,作风正派,具有必定的社会工作本领,学有余力,具有热心为同学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十五条:讨论生科协干部应自觉遵守本会章程,严格遵守讨论生科协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讨论生科协各部门干部任免须经主席团争论,过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部长以上干部辞职须向主席团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主席团同意方可辞职主席团成员辞职或毕业时,其成员的增补由主席团推举报讨论生部批准。
第十八条:讨论生科协部长以下干部因各种缘由调动或离职后,其岗位人选的补充由主席团依据干部的条件,采纳聘请考核的方式选任特别状况,由主席团直接提名聘任 第十九条:讨论生科协干部每学期进行量化评优,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讨论生科协干部,讨论生科协以必定方式赐予表扬和嘉奖,并可报请讨论生部进行表彰 其次十条:对任职期间工作明显不称职或严峻违反有关纪律的讨论生科协干部,讨论生科协主席团可依据有关干部任免规定作出处理,必要时可报请讨论生部作出处理 第五章 附则 其次十一条:讨论生科协干部选拔、聘用、考核实施细则,参见《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选拔、聘用、考核实施细则》 其次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讨论生科协 其次十三条:本章程应每次换届后由新主席团及各代表进行适当修订 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选拔、聘用、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随着我校讨论生教育的进展以及讨论生科协队伍的不断壮大,讨论生科协干部队伍素养的提高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适应形势进展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养的干部队伍,迫切需要建立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选拔、聘用、考核和奖惩制度依据讨论生部有关精神及讨论生科技协会章程,制订本细则。
其次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选拔聘用条件: (一)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和道德素养好; (二)学习成果优良,学有余力; (三)擅长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四)有必定工作阅历和组织管理本领; (五)热心为同学服务; (六)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七)具有必定的科学技术水平 其次章 选拔与聘用 第三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的选拔原则是“民主、公然、公正、公正”,采纳选举、公然聘请,汲取优秀讨论生加入 第四条:经讨论生科技协会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讨论生科技协会委员会委员,报经讨论生部批准聘用 第五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毕业或其他缘由离任需要增补时,依据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选聘条件公然聘请,择优录用 第六条:讨论生科技协会主席团成员由讨论生部负责考核聘用 第七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各部部长由讨论生科技协会主席团或讨论生科技协会委员会提名,经主席团争论经过,提出名单,报请讨论生部备案 第八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各部副部长及干事由讨论生科技协会主席团和各部部进步行考查,择优选拔聘用 第九条:为提高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的素养,讨论生部将对新任的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进行培训,为今后顺当开展工作制造有利条件。
第十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副部长及其以上干部,聘用期为一年,因特别缘由提出辞职或考核不合格者,经讨论生科技协会主席团争论经过,报经讨论生部批准,予以解聘 第三章 考核及奖惩 第十一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及各部成员实行每学期考核制,考核采纳“量化评优”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的综合结果将作为表扬、嘉奖及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为:工作思路、工作完成状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创新本领等 第十三条:部长以上干部对自己的工作及活动开展状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再由主席团依据各部长的工作状况填写“ 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量化评优表 ”,将评定结果登记在案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每学期末,部长以上干部向主席团递交“ 学期工作述职报告 ”,在干部会议上宣读述职报告,接受其他干部评议,最终由主席团依据其一学期的工作状况进行“量化评优”,将评定结果登记在案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干部的考核方式: (一)主席团成员由讨论生部考核 (二)研科协各部部长由主席团进行考核 (三)科协主席团对本协会成员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讨论生科技协会干部的考核成果分优、良、中、差 四个等级。
对获得优秀的干部进行表扬和嘉奖,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干部劝其退出或予以解聘 考核结果在讨论生科技协会内部予以公布,对解聘的干部,收回其聘书 第十七条:每学期末,由主席团填写“ 干部量化评优记录表 ”,记载评议看法及量化评优成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细则,如有与本协会章程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或不妥之处,按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头执行 其次十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校讨论生科技协会主席团 其次篇:长春高校管理学院科技协会章程 长春高校管理学院科技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长春高校管理学院科技。